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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工作面防止煤层自燃发火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06日
7、消防材料硐室设置进风巷内,规定配备如下:
 
 
 
井下消防设备配备表

 

序号
灭火器种类
单位
数量
序号
灭火器种类
单位
数量
1
CO2灭火器
18
16
8kg干粉灭火器
16
2
10L泡沫灭火器
10
17
50kg干粉灭火器
4
3
Φ75mm消火水龙带
M
200
18
风筒布
M
100
4
Φ52mm消火水龙带
M
300
19
水泥
T
0.5
5
Φ52mm普通消火水枪
4
20
石灰
T
0.5
6
Φ75/52mm变径管节
10
21
Φ75mm胶管
M
200
7
Φ52mm喷嘴
4
22
Φ52mm胶管
M
200
8
Φ52mm垫圈
4
23
安全带
4
9
管钳子
4
24
绳梯
2
10
救生绳(长20m)
4
25
麻袋或塑料编制袋
200
11
撬棍
2
26
M3
3
12
木锯
2
27
砂子
M3
0.5
13
平板锹
2
28
方木
M3
0.5
14
灭火岩粉
Kg
200
29
木板
M3
2
15
石棉毯
2
30
铁钉(2#、3#、4#
Kg
3
8、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9、井下电气设备有接地、短路、过流、过负荷、断相、漏电等保护。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10、井下所有电气的金属外壳都必须进行接地。
11、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12、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13、应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14、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装置。
15、在皮带机头硐室,必须设置灭火撒砂装置及沙箱,消防水管及高倍泡沫灭火器等防火设施,同时设立火灾报警装置及监测装置。
 16、地面必须设置消防水池,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17、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切实做到:
1)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m内严禁烟火。
3)井下严禁使用电炉。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
5)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6)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
7)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8)严格火区管理。
18、采空区的封闭防灭火措施: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采用密闭墙进行永久封闭,密闭墙必须使用砖或粗料石和水泥砂浆砌筑,密闭墙四周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掏槽不小于200mm,墙厚不小于500mm,其抗压强度不小于0.3MP,密闭墙必须对表面用水泥砂浆抹平,并标明施工日期、负责人、施工材料。对有水涌出的采空区,密闭墙必须设置反水槽。
19、井下和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
20、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第四节 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及灭火装置
井下生产和消防用水为同一供水系统,地面山坡上建设有一座250 m3井下消防洒水水池,井下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进入250 m3井下消防洒水水池,以静压方式向井下供水。
在井下消防洒水系统中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以供消防洒水用。
在井下各机电硐室,采煤工作面主要机电运输设备安装位置等处,设置消防洒水及防尘水管,同时设置灭火砂箱、高倍泡沫灭火装置。
第五节 矿井发生火灾时的行动原则
1、任何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协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在采取一切措施后不能扑灭火灾时,应立即在运输巷和回风巷以及掘进工作面出口构筑两道防火墙,防火墙四周伸入巷道壁不小于0.5m,防火墙厚度为0.5m,墙体之间用黄泥充填。矿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封闭火区的工作。
4、 回采工作面灭火原则:
①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要有效地利用灭火器和防尘水管;
②禁止在火源上方灭火,防止水蒸气伤人,也不能在火源下方灭火,防止火区塌落物伤人,要从侧面(即工作面或采空区方向)利用保护装置接近火源灭火;
③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烧时,要增大工作面风量,并利用干粉灭火器、砂子、岩粉等喷射灭火;
④在进风侧灭火难以取得效果时,可采取局部反风,从回风侧灭火,但进风侧要设置水幕,并将人员撤出;
⑤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着火时,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防止采空区瓦斯涌出和积聚;
⑥用上述方法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的方法灭火。
第六节 自救和互救
1、当井下发生火灾时,遇险人员必须及时打开自救器,正确佩戴好自救器,并帮助其他遇险人员佩戴好自救器,组织遇险人员迅速撤离灾区到安全地点的新鲜风流中。
2、发现火灾时,必须及时通知地面调度室,并通知其它地点可能受火灾威胁人员,撤离井下。
3、调度室接到火灾通知后,必须立即向矿长汇报,并通知矿山救护队组织营救遇险人员。
4、灾区受威胁人员,遇险不要惊慌,不要到处乱跑,要镇定自若,要有组织地逆风流方向,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自救和互救工作参照1996年5月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执行。一旦发生事故或发现灾害预兆,必须尽快就地按避灾路线撤退到地面。如果是非火灾和水灾事故,应首先就地进行简单救护,然后送往地面救护站。
火灾避灾路线:1102工作面——1102运输顺槽——M1运输上山——副斜井——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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