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7泄水巷施工过程中,距巷道拉门口520m处,因地质条件变化,在掘进过程中,遇有长轴与施工巷道斜交陷落柱,此段巷道施工长度约80m,为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方法及要求:
施工坡度0°、施工方向:按中线方向施工,施工方法:采用炮掘。
二、支护方式及要求:
支护方式为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梯形工字钢铁棚联合支护,最大控顶距为1000mm,最小控顶距为200mm。
1、钢带使用3.0米四眼;两排锚索的中间(锚索排距4.0米),间距1.8m;锚杆间距1.0m,排距0.8m;梯形工字钢棚棚距0.8米,上净口2.9m,下净口3.8m,净高2.6米(梁长3.2m×腿2.8m),叉角80°。顶帮背板使用水泥背板,背板数量为顶6块,两帮各6块。每架棚6根拉杆。帮顶水泥背板规格:1200mm×200mm×100mm,巷道支护见后附图。
2、临时支护形式:
采用前探梁支护,金属前探梁使用不少于两根且长度不小于3.5m的15kg/m的轻轨或11#矿工字钢顺巷平行布置,并用3道专用前探梁卡固定在进度棚梁上。
3、支护工艺:
⑴当顶板稳定时:架设临时支护→铺联网→安装钢带→打锚杆→出岩石→架棚→刹帮顶杆→安装锚索。
⑵当顶板破碎时,打眼前,应打超前锚杆进行临时支护,超前锚杆数量不得少于4根锚杆,之后的支护工艺与(1)相同。
4、支护材料见下表
名称 材料 规格型号 单位 每米 耗量 备注
顶锚杆 高强度左旋螺纹钢 Ф18×2200mm 根 4
锚杆托片 钢板轧制 Ф120 mm×10mm 片 4
锚索 钢绞线 Ф15.24×7300mm 根 0.5
锚索托片 d=10mmA3钢板 300 mm×300 mm×10mm 片 0.5
锚索锁头 套 0.5
锚固剂 树脂锚固剂 CK2335.Z2360 支 10.5
金属网 10#50×50金属铁丝网 1100 mm×3700mm M2 4.07
钢带 Ф14mm圆钢焊接 35mm×3000mm 根 1
三、爆破作业
炮眼布置按附图炮眼布置图严格执行,采用楔形掏槽法,眼底要保持较好的爆破效果。周边眼底眼布置倾斜向下,要扎到巷道轮廓线以下,方便掏出柱窝。打眼时采用煤电钻或风钻打眼。
爆破图表(见下表)及炮眼布置图(后附)
岩巷炮眼布置及装药量
眼号 炮眼名称 炮眼深度/m 装药量 爆破 顺序 联线 方法
卷/眼 总计/卷
1-4 掏槽眼 1.0 2 8 1 串 联
5-14 辅助眼 0.8 1 10 2 3
15-33 周边眼 0.8 1 19
总计 37
四、运输方式
使用40T型刮板输送机与皮带输送机联合运输,人工装矸,煤矸分装分运。
五、安全技术措施:
(一)开口措施:
1、必须加固好掘进处及其附近的巷道支护,若近处有空帮空顶情况,可加固密集支架,并对巷道周围附近交岔点进行加强支护,增加锚杆和锚索密度。
2、新巷开掘施工要浅打眼,少装药,放小炮或用手镐挖掘的方法,尽量避免震动煤壁或因放炮引起冒顶。
3、新巷开掘处及时进行支护,尽量缩短放炮时间或减少暴露面积。若压力增大,则应及时采用适合现象情况的特殊支护。
4、开口前必须先进行配风,无配风不准开口。
5、开口前必须将开口附近的各种设备掩盖好,防止放炮崩坏。
6、开口前必须对开口点进行加强支护,增加锚索支护密度。
(二)贯通措施:
1、两巷相距20m时,必须停止一头作业,停掘的工作面不准停风。
2、每次打眼前必须先打探眼,探眼深度不得小于5m,探透后采取少打眼,少装眼,零放炮或用镐创等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方法。
3、放炮前必须对停掘的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不得放炮。
4、放炮前必须由班组长负责指派专人在警戒线外设置警戒。警戒人员由班组长或放炮员亲自接送。严禁用电话联系的方式。
5、贯通前必须对被贯通地点的支架进行加固,贯通点的支架规格必须达到设计的要求。
(三)通风、瓦斯
1、风筒严禁在行人侧吊挂,要吊平、吊直,风筒末端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m。
2、在正常工作中,如风筒突然断开,大破裂影响到正常供风时,瓦检员必须及时通知受影响的人员撤出,并进行更换。在更换过程中必须注意检查瓦斯积聚情况,如果瓦斯浓度超过3.0%时,则采取瓦斯排放措施。
3、吊挂风筒必须由外向里进行,逐节连接,逢环吊挂。
4、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风机,确需停风时,必须按矿长签发的停风计划进行。
5、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瓦检员必须立即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并在巷道口2米处设置醒目的棚栏,禁止人员进入无风区,并向矿值班室汇报。
6、瓦斯检查员必须在工作面交接班,无空班,无虚报瓦斯现象。
7、瓦斯检查必须做对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进行三对口。
8、瓦斯检查员在交接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就本班工作内容,瓦斯检查情况和重点问题以及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向接班瓦检员逐一交待清楚,并请接班瓦检员在瓦斯报告单位班末把瓦斯报告单交接给调度室,并就重点情况做详细的口头汇报。
9、在下列情况下瓦检员不准离岗:
⑴发现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未处理完;
⑵排放瓦斯未结束;
⑶局扇无计划停风,未查明原因和进行处理的;
⑷发现工作地点风流不正常,未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的;
⑸发现有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事故,未安排处理的;
10、瓦检员每班接班时,必须对局扇10米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现循环风立即向值班室汇报,并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当班跟班矿长、队长处理。
(四)打眼、爆破
1、打眼前首先必须检查打眼地点的安全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加固工作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支护。
2、打眼前必须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手巾露到衣领外。
3、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打眼。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打眼,处理好后方可作业。
⑴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或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0%时;
⑵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除外)
⑶发现煤层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漏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打眼, 切断电源,但不准拔出钻杆,并向矿值班室汇报,听候处理,施工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⑷供水管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⑸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巷道相透时;
⑹其它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6、炸药必须由专职放炮员领取,并迅速背往工作地点,不得在不安全地点和人多处逗留,更不许背着炸药进入机电硐室或将炸药、电雷管与电器设备放置在一起,运送时炸药、电雷管必须分开放。
7、从地面向井下乘罐运送爆破材料前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乘罐时除爆破员外严禁搭乘与此工作无关人员。
8、炸药、电雷管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存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并进行加锁。
9、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放置在挂有电缆或电器设备的另一侧
10、放炮时,必须将爆炸材料箱移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必须将成束的电雷管归好,拦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准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12、装配引药必须在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附近进行,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严禁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引药。
1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14、装药时必须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连,药卷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