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进入工作面的临时机行道路,其宽度、坡度、拐弯半径要满足规范要求,施工中对其有损坏时,要及时修整,要确保机械、运输车辆行走安全。
3.16 在陡坡上修筑机行道时,必须保证机械的自身安全。如不能满足施工机械工作水平度,要先用人工整修,不得强行用机械作业。
4.1 配电屏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每一路引出线都应有负荷标记。
4.2 变压器周边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3 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4.4 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
4.5 闸具、熔断器参数应与设备容量匹配,安装应牢固,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4.6 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
4.7 移动用电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处悬挂检修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严禁带电检修作业。
4.8 电气装置、盘柜处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相应数量品质的电气灭火器具。
5.1 进入高边坡部位施工的机械,必须全面检查其技术性能,确保安全运行。
5.2 施工机械进入施工部位,必须检查行走路线,确认路基、宽度、坡度、弯度、桥梁、涵洞等能满足安全条件后方可行进。
5.3 施工机械工作时,严禁一切人员在回转半径内停留。配合机械作业的清理、平整、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联系。
5.4 挖掘机械工作位置要平坦,工作前履带要制动,回转时不得从汽车驾驶室顶部通过,汽车未停稳不许装车。
5.5 机械在靠近边坡作业时,距边沿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基上。大型设备进入工作面,必须保证路基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5.6 钻爆机械要确保扑尘装置完好,风管接头必须绑扎牢靠,严防脱管伤人。
5.7 装载机行走时,驾驶室两侧和铲斗内严禁站人,严禁用装载机转运火工材料。
5.8 运输车辆必须确保方向、制动、信号等安全可靠。装碴高度不得高出车箱,要防止行进中掉石伤人。
5.9 施工机械停止作业,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地方。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严禁在大于15度的斜坡上停放。夜间要有专人看管。
5.10 施工作业中,发现有滑坡、塌方征兆,设备要及时撤离,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6.1.1 遮挡。即遮挡斜坡上部的崩塌物。这种措施常用于中、小型崩塌或人工边坡崩塌的防治中,通常采用修建明硐、棚硐等工程进行,在铁路工程中较为常用。
6.1.2 拦截。对于仅在雨后才有坠石、剥落和小型崩塌的地段,可在坡脚或半坡上设置拦截构筑物。如设置落石平台和落石槽以停积崩塌物质,修建挡石墙以拦坠石;利用废钢轨、钢钎及纲丝等编制钢轨或钢钎棚栏来栏截这些措施,也常用于铁路工程。
6.1.3 支挡。在岩石突出或不稳定的大孤石下面修建支柱、支挡墙或用废钢轨支撑。
6.1.4 护墙、护坡。在易风化剥落的边坡地段,修建护墙,对缓坡进行水泥护坡等。一般边坡均可采用。
6.1.5 镶补沟缝。对坡体中的裂隙、缝、空洞,可用片石填补空洞,水泥沙浆沟缝等以防止裂隙、缝、洞的进一步发展。
6.1.6 刷坡、削坡。在危石孤石突出的山嘴以及坡体风化破碎的地段,采用刷坡技术放缓边坡。
6.1.7 排水。在有水活动的地段,布置排水构筑物,以进行拦截与疏导。
6.2.1 在泥石流集中的山区,沿溪流修筑护坡、挡墙、顺坝、丁坝等,以抵御或消除泥石流的冲刷、冲击、侧蚀和淤埋等为害。
6.2.2 排导工程。其作用是改善泥石流流势,增大泥石流沟道的泄洪能力(见水土保持工程技术措施)。
6.2.3 拦挡工程。用以控制组成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山洪径流,削弱泥石流流量、下泄量和能量,减少泥石流对下游建筑物的冲刷、撞击、淤积等为害。
6.2.4 生物措施。用以保护山坡坡面,保持水土,制止泥石流继续发展,甚至最终根治泥石流。
在施工边、仰坡的同时,先人工结合机械在料场道路及料场顶部修筑截水天沟。做好边仰坡的临时排水设施,以防因下雨引起的地表水冲刷而造成边仰坡失稳,在汛期来临前及时进行排天沟的施工,并与***料场的天然冲沟相连形成完整排水系统。
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五十铃工具车 | | 辆 | 1 | |
庆铃皮卡车 | | 辆 | 1 | |
装载机 | | 台 | 3 | |
自卸汽车 | | 辆 | 3 | |
安全绳 | | 米 | 200 | |
编织袋 | | 个 | 50 | |
铁锹 | | 把 | 10 | |
对讲机 | | 部 | 4 | |
手电筒 | | 把 | 6 | |
胶鞋 | | 双 | 10 | |
手套 | | 双 | 100 | |
雨衣 | | 件 | 20 | |
8.1 严禁在施工作业面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施工作业面。
8.2 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施工作业面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8.3 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8.4 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8.5 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服、工具及地面等。
8.6 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8.7 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8.8 严禁在油气区用黑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8.9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8.10 严禁损坏施工作业面内各类防火防爆设施。
9.1 ***施工平面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