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有电缆、液管等物件需要用皮带运输时,严格按照《皮带机运输物件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10、运输前,认真检查运输线路的顶板、煤帮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并对巷道内的浮煤和杂物进行清理,保证足够通过所运物件的宽度和高度。
11、运输前先对运输沿途轨道、绞车、信号、钢丝绳、绳头、绳卡,车辆各部位的紧固等作全方位的检查,只有各部位均符合要求且系统满足需要后,方可进行运输。
12、移泵站时要设专人在运输区段的两端的支巷口站岗警戒,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站岗人员距离阻车器必须大于25米。
13、严禁超挂车辆、超载运输,严禁放飞车,移变、乳化液泵每次提运一车,开关、液箱、水箱等可以提运两车,运输沿线宽度≥2米,高度≥2.1米。
14、绞车信号规定为“一声停车、二声提升、三声下放、四声慢提、五声慢放、乱声联系”。
15、在新泵站的轨道端头加临时阻车器。
16、移变在运输时要用40T锚链、马蹄链环、花兰螺丝等进行紧固,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倾倒。所有紧固件在使用前安全负责人要认真,细仔的检查,确认强度满足要求时方可投入使用。
17、车辆的连接要使用标准的插销与链环。车辆因特殊原因无法插销时可采用锚链配合链环进行连接,所有车辆连接部位要牢固、可靠、重心合适。
18、多人作业时,要分工明确,协调配合,专人指挥。避免碰手碰脚事故发生。
19、起吊大件时,要有专人指挥作业,专人观察顶板及起吊点,出现异常及时停止作业,选择好合适的起吊位置,并找好重物重心。重物未放稳前,不得摘钩,以防倾倒伤人。要由有经验的老工人负责观山,发现异常,立即停止工作,处理好后,方可作业。
20、起吊用具,承载力必须满足起吊负荷要求,并由安全负责人详细检查其完好状况,不完好的不得投入使用。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作业,选择合适的起吊位置,并找好重物重心,保持起吊重心平稳,重物下方及重物掉落可能波及到的范围内严禁站人。
21、固定起吊物件时,必须将链环、锚链用螺丝拧紧,并经施工安全负责人检查无误后方可操作。
22、起吊物件时,要先试吊,待物件离开地面100毫米左右时,确认无问题时,才可以缓慢平稳起吊,起吊物件下方及掉落可能波及到的地方不准站人,严禁人员站在起吊物上平衡,2吨以上的设备起吊必须用专用起吊锚杆。
23、用手拉葫芦起吊时,应缓慢起升,待链涨紧,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在起吊过程中,拉不动时要检查原因,不得盲目增加人数,强拉硬拽。
24、起吊过程中,发现有绊、卡现象时,必须及时停止作业,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处理时,若起吊物未落地,则人员不得位于起吊物坠落波及范围内。
25、变向轮、手拉葫芦悬挂时,必须选择顶板完好起吊点牢靠的地点,将锚链用马蹄链环、螺栓连接牢固,马蹄链环要上螺栓且带满扣拧紧。
26、起吊物件严格执行《起吊物件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长时间吊挂物件。
27、拆、接管时,必须在无压状态下进行,液泵供电开关断电,隔离手把打到分断零位。禁止将高压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29、设备移至新泵站后要及时用临时阻车器阻好车,并把车轮用40T锚链和40T马蹄链环配合固定在铁道上,防止发生跑车。
29、各部设备移完,安装好后要进行联合试机,发现异常及时停机处理。只有在各部设备运转正常后,方可收工。
30、移泵站期间,跟班干部、班长、安检员必须在现场,合理组织安排,确保安全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
31、其它仍执行《4309作业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
32、所有参加作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按照本措施进行作业。
七、灾害应急措施:
1.水灾避灾路线
工作面→ →4102巷→4101巷→南翼措施井
底车场→南翼措施井主斜井→地面
4222副巷→4102巷→4101巷→南翼措施井底车场→南翼措施井主斜井→地面
2.火灾及瓦斯事故避灾路线
(1)上风侧
工作面→4217巷→1#横川→4222副巷→4102巷→4101巷→南翼措施井井底车场→南翼措施井主斜井→地面
4222副巷→4102巷→4101巷→南翼措施井井底车场→南翼措施井主斜井→地面
(2)下风侧
工作面→4218巷→原4307面1#横川→4102巷→4101巷→南翼措施井井底车场→南翼措施井主斜井→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