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况
X41104切眼位于斜四采区北翼X41104运巷与X41104回巷之间,东至X41104运巷、西至X41104回巷,该巷从41104回巷22#往北95m为开门中,按116°00′00″的方位掘8m平台,然后按-20°坡度掘进60m后,沿煤层地板掘进。总工程量160m,竣工后作为X41102工作面安装、回采用。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此措施。审批后,有关单位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周围开采情况
根据《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汪家寨煤矿斜井X41104工作面掘进地质及瓦斯地质说明书》、X41104切眼东有X41104运巷、西有X41104回巷,顶部有X40702、X40804采空区,倾斜下方尚未布置工作面,底部煤层未开采,南面靠近采取技术边界线。
三、瓦斯地质情况
X41104切眼与地表最小高差525m,最大高差为662m;该巷从回风巷往下90m处于X40702采空区保护范围,其余地段均未开采保护层,该巷距X40704采空区47m, X40704采空区于2006年4月开采结束,其余地段未开采保护层,煤层瓦斯未得到释放。煤层原始瓦斯含量为12.58 m/t。
四、区域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一)、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
X41104回风巷往下93m在X40704采空区保护范围,但未经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预测有突出危险;其余地段未开采保护层,煤层瓦斯未得到释放,预测有突出危险,该项在掘进过程中均按照突出危险巷道进行管理。
(二)区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1、开采保护层
X41104回风巷往下93m在X40704采空区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内,该巷道距采空区47m。
2、区域瓦斯预抽:
(1)抽采钻孔控制范围
X41102切眼在开门20m后在南帮开第一个钻场对工作面前方煤体瓦斯进行预抽,在距保护层保护边沿20m时,在南帮开掘一个钻场对未保护范围媒体瓦斯进行预抽,进入为保护范围后,按照中-中距离在巷道南帮开掘钻场对工作面前方煤体瓦斯进行预抽,钻孔深度不小于60m,钻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15m范围
(2)抽采钻孔施工:
抽采钻孔由抽采工区施工,施工的抽采钻孔及时封孔、连管抽采,未封孔、连管抽采的钻孔不得超过3个。钻孔间距在开孔位置不小于0.4m,终孔间距不大于2.4m。钻机钻杆距巷道底板1m。抽采钻孔施工后,由抽采工区根据钻孔施工情况绘制抽采钻孔成果图。钻孔连抽后,由抽采工区安排测流工每天对抽采情况进行考察、计算煤体预抽后的煤层残余瓦斯含量。
(三)、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检验方法:采用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或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进行区域性瓦斯抽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检验钻孔由抽采工区施工,根据钻孔成果及抽采情况,效果检验钻孔必须施工在钻孔密度最小地点及抽采效果最差区域。
(1)、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
①、抽采钻孔分析:
抽采钻孔连抽后,当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时,抽采工区编制抽采效果评价报告抽采效果评价报告的内容包括瓦斯抽采钻孔施工情况、抽采钻孔成果图、钻孔控制范围的瓦斯抽采量,抽采后的煤层残余瓦斯含量,钻孔控制范围内的允许掘进距离。
②、测压钻孔施工
测压钻孔由抽采工区施工,通风工区安排人员现场指导及钻取煤芯。钻孔深度为30m,钻孔直径110mm。钻孔钻孔施工后,用取芯钻头取煤芯测定煤层瓦斯含量。
③、检验指标:检验临界指标为8 m³/t。即:当测定煤芯瓦斯含量小于8 m³/t时,检验为无突出危险,检验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当测定煤芯瓦斯含量≥8 m³/t时,检验区域有突出危险,属突出危险区。
④、具体操作:采用1250型钻机施工钻孔,施工取芯钻孔期间严禁用压风施工钻孔。钻孔施工到29m时,将钻杆全部退出,将钻头更换成取芯钻头后进行取芯。在取煤芯期间,必须将检验范围内停抽,待煤芯全部取出钻孔后,方可恢复检验区域内抽采。
⑤、钻取煤芯后,必须立即将煤芯放入煤样罐内,并将煤样罐拧紧,采取的煤芯在空气中的暴露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
⑥、煤样瓦斯的测定按照煤层瓦斯含量直接测定法的测定操作进行,不得弄虚作假。 用钻取的煤芯测定检验区域煤层瓦斯含量后,通风工区必须填写煤芯瓦斯含量测定报告。根据报告确定检验区域内是否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检验报告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核。
⑦、在检验无突出危险区域内,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允许掘进20m,工作面前方保证有10m的安全距离。在检验有突出危险区域内,必须增加抽采时间,直到测定的煤层瓦斯含量小于8 m³/t为止。
(2)、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
①、抽采工区计算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后,在工作面施工测压钻孔,测压钻孔深度30m,钻孔直径不小于65mm,钻孔施工好后,由抽采工区进行封孔,封孔深度不小于29m。
②、封孔必须采用封孔泵封孔,严禁采用人工封孔,封孔后,由抽采工区接压风管进行密封性实验,测压钻孔不得漏风。
③、确定测压钻孔封孔不漏气后,由抽采工区安装压力表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压力表安装好后由通风工区每班瓦检员负责读数、作好记录,并向通风工区汇报通风工区调度员必须作好记录。
④、煤层残余瓦斯压力读数稳定时间不得小于3天,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小于0.74MPa时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可与掘进20m;当煤层残余瓦斯压力≥0.74MPa时,检验为区域防突措施无效,必须增加抽采时间,直到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为止。
2、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后,通风工区根据检验情况编制区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效果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规定每循环检验允许掘进的距离。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允许的据近距离进行施工,严禁超掘。
(四)、区域验证
1、在掘进工作面向煤层打四个直径42mm的钻孔,单孔孔深为10m,钻孔控制范围为:巷道轮廓线外至少2-4m;详见《区域防突措施效果验证钻孔布置图》。效果验证由通风工区防突考察人员进行。效果验证必须由现场施工班长、安检员、瓦检员验收签字,防突措施效果验证结果必须在井下汇报通风调度(汇报内容包括效果验证时间、K1值、最大钻屑量、工作面位置及允许掘进距离),由通风调度汇报矿调度、安检科及施工单位。防突效果验证报告必须在12小时内送达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掘进副总、安检科等签字。如经防突效果验证后防突指标超过规定,防突效果验证考察人员必须现场立即通知施工班长停止作业并汇报矿调度及通风调度,听候处理。
2、效果验证钻孔每钻进1m,测定一次钻屑量S值,每钻进2m测定一次K1值,根据Smax及K1max值确定是否可以掘进。
3、效果验证孔深10m,经效果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时,允许前掘6.3m。在进行措施效果验证过程中有喷孔现象或炮后瓦斯达到2%、时间达到5min或30min内瓦斯降不到0.8%以下时,必须停止掘进,并在重新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4、X41103切眼突出掘进工作面进尺控制牌板吊挂在距X41104切眼迎头最近的导线点处,,牌板必须填写清晰,防突允许掘进距离(用导线点控制)、控制距离、当班进尺、剩余进尺要填写清楚,不得出现超掘;进尺由施工单位控制,由安检科、通风工区监督。通风工区、技术科、矿调度、安检科、地测科、施工单位在地面填写的汪家寨煤矿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进尺控制牌板必须每日填写清楚,便于掌握巷道的掘进进度,地面填写数据由施工单位向通风工区、技术科、矿调度、安检科、地测科汇报。
5、效果验证报告必须及时签批并送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通风副总、掘进副总、技术科、安检科、矿调度、地测科及施工单位签收。
6、效果验证必须严格按照瓦斯突出参数仪使用说明书操作,严禁弄虚作假。
7、该巷道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把电源及风水管接到位。
8、区域防突措施有效情况下,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掘进。验证有突出危险时,在区域防突措施有效范围内,必须采取局部防突措施。
六、局部防突措施
(一)局部防突出措施:
卸压钻孔:在工作面施工卸压钻孔,钻孔孔深10m,钻孔直径75mm,钻孔控制范围为巷道轮廓外不小于5m,钻孔终孔间距不大于2m,钻孔的排放为1m,煤层钻孔在工作面的间排距为400mm×600mm半径采取先抽后掘的防突措施,即施工过程中在工作面施工钻孔对工作面前方煤体。钻孔采用防突钻机施工。采用卸压钻孔措施后,经检验无突出危险后,必须增加排放时间,根据我矿经验,排放时间不得小于16小时;排放后,再次进行效果检验,认定为无突出危险后,允许掘进5m,工作面前方保证有不小于5m的超前距。
(二)、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