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将木盒子放置好了后,将旧锚杆网放入基础坑内,让后向基础坑内一次浇筑水泥混凝土。
5、基础浇筑必须24小时后,将木盒子拔出,再进行二次地锚螺栓浇筑。
6、绞车基础凝固后,将绞车固定在地锚螺栓上。
7、绞车固定采用14#槽钢,施压底部固定,以便于调节绞车方向。
七、绞车安装技术要求
1、绞车基础必须使用200#砼浇灌施工。绞车基础规格尺寸:JD-11.4kw绞车基础长*宽*深为1.5*1.5*1m,基础螺栓孔深1m;JD-25kw绞车基础长*宽*深为1.5*1.5*1m,基础螺栓孔深为1m;JD-40kw绞车基础长*宽*深为2.5*1.5*1m,基础螺栓孔深为1m。
2、绞车基础方正,基础面高于轨面100mm,安装绞车其最突出部分与轨道之间的距离不少于500mm。
3、基础浇筑必须72小时后,再进行二次螺栓浇筑,确保96小时方可投入使用。
4、地锚螺栓采用M24×900m规格。
5绞车的安装待绞车基础混凝土凝固符合要求后进行安装。
6、调度绞车配合Ф18.5mm的钢丝绳。
7、安装在轨道旁的绞车,其机体最突出部位距运行矿车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500mm,安装要稳定牢固,操作方便。
8、绞车安装好后,巷道内安全设施、“一坡三挡”装置及绞车声光信号必须同时安装完好,数量齐全。确保完好并投入正常使用。
9、绞车各部件联接紧固具体要求:
<1>、底座基础螺丝固定牢固;
<2>、保护板完整固定牢固,不变形;
<3>、运转无异常响声,电机不过热,无甩油现象;
<4>、各部件紧固牢固,联接件锁紧、零件齐全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螺栓头部和螺母无铲伤或棱角变形;
②螺栓无乱扣、秃扣;
③螺栓外露1-3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或生铁盘来缩短螺栓长度;
④易受载荷冲击、易松动部件加防松螺母;
⑤螺栓不得弯曲。
10、车闸和闸轮要符合下列要求:
<1>、闸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敏可靠;
<2>、操作手把应有定位闭锁装置;
<3>、叉头、闸把、轴无损坏变形,拉杆螺栓应有背帽紧固;
⑷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迹。安全设施设置要求:
11、安全设施设置要求
<1>、必须保持齐全、灵活、可靠,做到正确使用。
<2>、升的上部平车场,在距变坡点2米处设一常闭挡车棍。挡车棍的安设要求,在巷道中两轨之间底板内埋设4吋钢管、插入底板不小于400(垂直于巷道底板),必须用C20砼灌注,插管要用3吋钢管制作,露出轨面不小于500mm。
<3>、斜巷的上部变坡点以上1米处,必须安设不倒翁,以控制未连挂车辆进入斜巷;在上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必须安设不倒翁,以控制未连挂车辆继续向下跑车,且这两个不倒翁必须实现相互闭锁。不倒翁要高出轨面170mm,挡车部分与轨道的夹角为60~65度,做到阻车有效,不倒翁的传动轴必须使用直径不小于50mm的圆钢。车场内要备有足够的掩车木,配合挡车装置使用,以便于推车或保护挡车装置。
<4>、超过80m时必须在距上变坡点(或下变坡点)40~60m处设置一组自动吊梁,以后每隔100~150米增设一组。摆杆的高度、摆杆与吊梁的距离根据巷道和所用矿车的情况确定,各联动部分动作灵活。斜巷长度小于80m时,可以不设自动吊梁,但其它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5>、巷道内,必须设置红灯(声光信号),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并悬挂“行车不行人制度”牌版。红灯(声光)信号除上、下车场,各偏口、坡度变化处各设一组外,要求达到人员在斜巷的任何地点,都能至少看到一组红灯(信号)。
八、绞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1、小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小绞车必须安装固定牢靠,小绞车安装平稳,绞车硐室支好完好,不完好或绞车固定不好不准使用绞车。每次提升前,必须检查小绞车各部螺栓、紧固装置是否齐全,紧固可靠。不符合要求不准提升。
3、坡度大于7‰的斜坡上使用绞车必须完善“一坡三挡”。
4、小绞车必须做到挂牌使用,牌板上注明小绞车型号、用途、绳长、钢丝绳规格、坡度、包机人、使用单位、提车数量和使用地点等技术参数。
5、斜巷提升、下放矿车时,一次只准提升、下放一辆矿车,且必须使用保险绳。
6、发现钢丝绳打结或断丝超规定时不准开车,必须及时更换钢丝绳。
7、巷道内必须设置“一坡三挡”装置。挡车装置应牢固可靠,使用灵活,并符合有关要求。
8、小绞车声光信号装置信号装置声音清晰,灵敏可靠,符合完好标准。听不清信号不准提升。
9、小绞车提升钢丝绳按规定使用,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不爬绳、咬绳、跳绳。
10、信号把钩工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的捆绑、连接是否合格,不合格不准开车。
11、小绞车钢丝绳钩头必须加装护绳桃形环及保险绳,钩头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30倍。保险绳与主绳的连接采用插接式。
12、小绞车必须设有专门的检查记录,使用前当班小绞车司机必须全面检查钢丝绳、钩头、保险绳、闸把、固定装置、硐室的支护、“一坡三挡”地滚、导向轮的完好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不完好的小绞车严禁使用。
13、绞车提升时严格执行 “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1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及时停车:
<1>、绞车起动或运行中,发现绞车移动或螺丝松动;
<2>、车辆在平巷或斜坡上运行时,发现有行人;
<3>、发现由于掉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绞车超负荷;
<4>、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5>、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弛。
<6>、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7>、电机单相运转或冒烟。
<8>、突然断电或有其他险情时。
<9>、发现其他不安全情况或听见有人喊停车。
15、其它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矿下发的《提升、运输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