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矿山安全>>正文

进回风通风系统巷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15日

 
(四)、永久支护要求
1、锚杆支护要求
1)顶锚杆采用即掘即锚,即一个循环掘两排锚两排。当顶板破碎、巷道压力增大(矿压监测增大、顶板下沉、底鼓、顶帮锚杆托板有变形、有煤渣自行从煤壁上脱落等)、有劈口、有淋头水、煤层松软(打钻时有卡钻)、煤层紊乱、有片帮、遇断层、遇褶皱、遇冲刷带情况采用一循环掘一排锚一排;有一次瓦斯断电,自此不得采用“掘两排锚两排”的施工方式,要求锚固一排合格一排,不合格不得施工下一排。施工时,掘进头帮锚杆上部2根紧跟掘进头,空帮距不得大于500mm,帮锚杆近底板一根可滞后掘进头施工,滞后距离不得大于30米。
2)顶网与帮网连网均采用14#铅丝双股拧紧不少于3圈,联网时要求网边搭接100mm,每隔200mm连网一道,均匀布置连网道数,必须使用专用联网钩。
3)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100㎜。
4)顶板钢筋钢带两端角锚杆与顶板成75°角布置,其它顶、帮锚杆与巷道轮廓线垂直布置。锚杆托板必须紧贴岩面。
5)锚杆外露长度(螺帽外沿以外)30~50mm为合格。
6)打顶锚杆使用锚杆钻机,钻头使用φ25~27mm钻头;煤巷打帮锚杆使用风煤钻,岩巷打帮锚杆使用YT-29A钻机钻孔,钻头φ27mm。使用锚固剂固定锚杆时,出净眼内岩粉用杆体将锚固剂送入孔底,启动搅拌器旋转将锚杆匀速推进到孔底。搅拌时间为25~30秒。
7)顶、帮锚杆锚注后,用扭矩扳手检查锚杆扭力矩是否合格。
8)巷道局部超挖超过250mm时,必须在其钢带旁边补打单体锚杆;巷道局部超挖超过400mm时,必须在其钢带旁边补打单体锚索
9)顶帮、锚杆锚注后,必须进行检测,队组必须配备锚杆检测工具(锚杆拉力计和扭矩扳手),每30米进行一次锚杆锚固力和锚索涨拉预紧力测试,每次检测顶、帮各不少于3根。要求顶锚杆锚固力不小于70KN(使用北京巧力神LC-100型螺纹钢千斤顶涨拉读数为33.4Mpa),扭力矩不小于150N·M,帮锚杆锚固力不小于 50 KN(使用北京巧力神LC-100型螺纹钢千斤顶涨拉读数为23.8Mpa),扭力矩不小于120N·M,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补打。检测锚杆拉拔力时由两人操作,一人操作电泵,一人操作涨拉千斤顶,千斤顶要与锚杆保持同一轴线,连接好后,方能松手,并用4圈14#铁丝将千斤绑在顶(帮)网上,操作人员要避开涨拉油缸的轴线方向,保证施工安全距离不小于5米。
2、锚索支护要求
1)准备工作→按设计锚索布置方式打眼→上药卷安装锚固钢绞线→上托梁及锚具→涨拉预紧锚索。
2)打锚索使用风动锚杆钻机,打眼时先送水后开钻,严禁无水开钻,推力要适当,严禁急升造成钻杆折断。接、解钻杆必须在钻机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
3)φ21.6锚索眼深8000±50mm,药卷搅拌时间控制在15~25秒,双速药卷安装时超快端向上。严禁随意截短药卷或钢绞线,锚索按设计要求紧跟掘进头,不得滞后。
4)φ21.6锚索承载能力应在500KN以上,张拉预紧力为250KN。(采用YCD-200(200)型锚索涨拉千斤顶,涨拉表读书为53 Mpa ,队组必须在井下工作面配备锚索检测工具,并且锚一根检测一根,不合格立即补打。
5)锚索应尽量与岩层层面垂直布置,外露长度不小于100~200mm。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100mm,与围岩的角度不超过设计的±3°。
6)锚索施工必须按要求紧跟掘进头,随掘随锚,锚固剂固化15分钟后进行涨拉,锚索涨拉预紧力必须达到规定。不合格锚索必须重新补打。涨拉锚索由两人操作,一人操作电泵,一人操作涨拉千斤顶,千斤顶要与钢绞线保持同一轴线,加压用锚具卡住钢绞线后,方能松手,并用4圈14#铁丝铁丝将千斤绑在顶网上,操作人员要避开涨拉油缸的轴线方向,保证施工安全距离不小于5米。
(五)、钻爆作业
按设计断面、中腰线确定好眼位—钻拉槽眼—装药—放炮—出煤、矸—钻刷帮眼、压顶眼、底眼——装药——放炮——敲帮问顶——支设临时支护—出煤、矸—打顶锚杆、锚索眼—上药卷搅拌锚固顶锚杆、锚索—上网及钢带—上托板紧固顶锚杆—上帮网打帮锚杆—连网、出净煤矸—下一循环。
1、打眼
1)严格按地测给定中腰线施工。
2)钻眼前,施工处顶帮必须支护合格,并处理掉活煤活矸,将浮煤矸清理干净,才可开始钻眼。打上部眼时,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平台,并且人员施工时必须系安全带。
3)钻眼过程中,要随时观察顶帮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停止作业,立即处理。
4)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不准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A、局扇停止运转、工作面停风、风量不足、微风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大于规定时。
B、供水管内无水、无防尘设施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严禁干打眼)
C、施工处瞎炮、残炮没有处理完毕时。
D、支护不合格时。
E、施工处瓦斯超限时。
5)施工处有以下透水预兆或其它危险时停止作业,撤出工作人员,立即汇报调度。
透水征兆:钻眼时眼内涌水、钻孔变形、垮孔、顶钻、夹钻杆、钻机过负荷;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
6)钻眼时,严禁加深炮后残眼。
7)其它未提之处按《巷道掘进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2、装药
1)装药前,必须停止耙岩机运转,切断巷道内一切电源,将巷道内的电缆及风水管路、风筒等用旧皮带维护好。
2)装药前,必须先检查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1.0%以下时,方可装药。
3)爆破地点20m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必须清理后方可装药,否则不得装药爆破。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时,不得装药爆破,并要立即汇报调度通知通风部门。
5)装药前,必须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掏净。装药时必须使用专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6)掘一排锚一排炮眼深1.0m(掏槽眼1.2m) ,掘两排锚两排炮眼深2.0m(掏槽眼2.2m),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封堵炮泥不可加压太重,以免药卷密度增大影响起爆。
7)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以爆破图表规定数量为限。雷管采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每块起爆药卷内只准装一个电雷管,每个炮眼内只准装一个起爆药卷。
8)严格控制装药量,每眼装药量不得超过规定。采用正向装药,按规定使用水炮泥,封泥时避免炮棍弄断炮线造成拒爆。
9)每孔装药后,电雷管脚线必须悬空,不得与管路、钢丝绳、运输机等导电体接触。放炮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
10)装完药后检查眼数与装药量是否与爆破说明书相符,严禁空眼不装药,根椐现场情况装药量可适当调整,但只能减少不能增加。
11)放炮员必须亲自连接母线和雷管脚线,最后离开爆破地点。
3、放炮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放炮三连锁”制度。每次放炮必须由瓦检工(安全员)、放炮员、生产班组长执行“三连锁”。
2)放炮前必须在通向爆破区域的各通道口按规定设专人警戒,放炮期间不准任何人进入或通过警戒区域。 放炮撤人距离,直巷不得小于150m(煤巷、半煤岩巷75 m);有拐弯巷道时,拐弯后不小于10m,但总距离不得小于50m。放炮必须设置专用掩体。(具体警戒位置见警戒位置示意图)
3)每次放炮前,必须切断警戒区域巷道内的一切非本质安全电源。
4)通电后拒爆时,放炮员应取下发爆器钥匙,并将放炮母线摘下扭结短路,再等15分钟后,才可沿线路检查出拒爆原因。严禁用短路法试验母线,检查拒爆原因只能由放炮员进行。
5)每次放炮后,必须等待炮眼吹散为止。由放炮员生产工长、瓦检工(安全员)同时进入施工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如通风不正常、瓦斯超限、顶板不好或有拒爆、残爆等危险时,必须处理后方可恢复生产。
6)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B、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C、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炮眼或残爆炮眼。
D、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E、在处理拒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F、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在当班处理完毕。
4、停电撤人
1)由生产队组工长负责派专职电工切断工作面一切非本质安全型设备电源,放炮员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验证工作面设备是否停电。
2)在需要搁警戒的巷道口,由生产工长安排3人(指定其中一人为警戒负责人)行至警戒线位置,到位置后,警戒负责人在确认警戒区域内人员已全部撤出后,警戒负责人返回通知工长。
3)放炮撤人距离:煤巷掘进不小于75米;半煤岩、岩巷不小于150米;有拐弯巷道时,拐弯不小于10米;总距离不小于50米;直巷放炮必须设置放炮专用掩体。
4)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回风流经的区域必须停电撤人。正常生产期间,掘进面的混合回风巷必须停电撤人。
5)在规定的警戒距离处,设置警戒绳、并悬挂警示牌。
5、其它
(1)打眼时,严格按炮眼布置图规定眼数打眼并严格按爆破图表控制装药量。
(2)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交会火药库,定期销毁。
(3)施工期间,当班工长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检仪并时刻检查瓦斯浓度,如瓦斯超过1.0%,必须停止施工并汇报通风部及时处理,待瓦斯不超限时方可施工。
五、安全措施
(一)顶板管理
1、开工前,当班工长和安全员先检查工作面顶、帮围岩及支护情况,有问题必须先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施工。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仔细检查顶帮围岩情况,在退路畅通的前提下,由专人监护,操作人员用长柄工具处理掉顶帮活矸危石,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3、必须在有正式支护或临时支护下工作,空顶距不得大于300㎜,严禁超空顶距作业。
4、在交岔口前后5米范围内补打φ17.8×10200mm锚索。
5、掘进过程当中若遇构造等特殊情况,另报单项措施。
(二)通风瓦斯管理
1、局部通风采用局扇通风,压入式通风。
2、局扇必须在进风巷中,置于距回风巷口不小于30米处,并离地高度大于30cm。
3、通风部提前调节通风系统,确保安设局扇处全风压风量大于局扇吸风量,保证不发生循环风。
4、风筒出口距掘进头距离保证不超15米,风筒要吊挂平直,逢环必吊,不得有死弯和破口,保证掘进头有足够的风量。
5、掘进头一旦停风,人员必须立即撤至有新鲜风流的安全地点,并查明停风原因,及时处理故障。只有恢复正常通风,排除了掘进头瓦斯,并经瓦检工检查瓦斯不超限的前提下,方可恢复生产。
6、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损坏通风设施。损坏后要及时修补,以免漏风严重造成掘进头风量不足。分别在掘进头和盲巷回风按规定距离安设瓦斯断电仪,当掘进头瓦斯浓度达到1.5%或盲巷瓦斯浓度达到1.0%时,断电仪能及时切断巷道内的一切电源,断电仪电源取自风机开关电源侧。断电仪断电线与联锁开关闭锁。
7、局扇不得随意开停。巷道内一旦停风,人员要立即撤至进风侧的新鲜风流中,恢复正常通风并排除瓦斯后,由瓦检人员检查瓦斯不超限,经瓦检人员同意,并签字后,电工方准送电恢复生产。
8、风筒吊挂力求平、直、稳,风筒连接为反边连接,经常检查风筒脱节及破口,以减少风量损失。
9、送风排瓦斯必须由通风人员进行,严禁“一风吹”,严格按照排放瓦斯规定执行,排放瓦斯,由生产工长负责将瓦斯流经区域的人员撤出、将设备停电,并按规定放好警戒。严格执行排放瓦斯三联锁制度及排放权限制度。
10、掘进过程中有以下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立即撤出所有人员,汇报公司调度。
A、    地压显现预兆:煤炮声、岩煤开裂掉碴、底鼓、岩煤自行剥落、煤壁颤动、钻孔变形、垮孔、顶钻、夹钻杆、钻机过负荷等。
B、    瓦斯涌出预兆: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气温异常、气味异常,打钻喷瓦斯、喷煤粉、哨声、蜂鸣声等。
C、    煤结构预兆:层理紊乱、强度降低、松软或不均质、暗淡无光泽、厚度增大、软分层厚度大、倾角变陡、挤压褶曲、波状隆起、煤体干燥、煤体断裂等。
D、    放炮后,掘进工作面瓦斯超过1%,并且超过循环进度时,都要停止掘进、支护等,立即撤人,汇报公司调度。
11、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
1、新元公司防突组按规定对工作面进行k1值测定和煤层观察,根据突出危险性预测指标报新元公司总工程师确定采取防突措施。
2、防突措施制定由新元公司防突组负责制定,报新元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和传达到施工队组执行。
3、新元公司通风、安监和机电部门要互相配合,严格监督检查防突措施落实情况,防突组通过定性、定量两种方法对工作面进行效果检验,以保证防突措施的落实到位。
4、具体的防突措施与防突门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通风部制定的经总工程师签字的防突措施执行。
5、安全防护措施:                  
1)、进入作业区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
2)、陈家沟进回风立井通风系统系统巷开口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压风管路系统必须保证供风可靠、有效,压风系统不得随意停风。队组应明确专人维护压风自救装置,每班试验一次,并留有记录,确保装置能够正常使用,通风部门负责业务管理。
3)压风自救装置供气压力应为0.3—0.7Mpa,在0.3Mpa压力时,每个装置的排气量应在100—150L/min范围内。压风自救装置应设置在顶板完好的巷道内。保证避灾人员能顺利进出防护袋。安装地点离地高度不得大于1.5m,每个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压风自救装置每组至少安装8个压风呼吸嘴,压风呼吸嘴间距不大于0.8m,压缩供气量每人不得少于0.3 m3/min。必须保证压风管路供风有效可靠、无间断,确保设施完好,系统完善。
12、其它未提之处,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及矿有关通风瓦斯管理规定。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