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绞车组装使用手拉葫芦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1、起吊设备前必须对施工点进行“敲帮问顶”,用长钎子找净顶板、巷帮的浮矸、活矸;
2、起吊前,应对专用起吊锚杆、起吊工具认真检查,不合格不允许使用,因绞车拆分件各部分最重部件不大于0.8T,故起吊采用3T手拉葫芦单链起吊,使用4分钢丝绳头进行起吊;
4、起吊时必须找好重心,将手拉葫芦链来回穿过起吊设备周围并确保设备绑牢,必须将打好的扣的尾链与主链用销钉或螺栓销牢,防止散扣、滑链;
5、起吊绞车设备前必须试起吊(离地100~200mm)1~2次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6、在整个起吊过程中,必须安设专人指挥和专人观察顶板及起吊点状况,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起吊要均匀慢拉,防止设备打滑或突然落下;
7、在整个起吊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站在安全位置,起吊点下方、手拉葫芦的应力方向、重物下方和重物可能滑落运行方向严禁站人;
8、起吊设备附近5m外设“人、牌、网”三警戒,任何闲杂人员不得靠近,严禁任何人员进入作业点及重物下方位置;
9、在起吊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确实需中间停顿时,手拉葫芦小链与主链必须系牢,使用销钉或螺栓进行固定,防止滑链重物伤人;
10、登高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绳(安全带)并生根牢固,且安全绳的长度不能超过登高高度;登高作业地点下方严禁站人,同时作业登高作业的施工人员所携带的工具必须放置在稳妥的位置,以免工具坠落伤人。顶板高度较高的情况下,必须提前系好保险带,使用人字扶梯登高,保险绳、保险带使用严格遵守“高挂低用”原则。
(三)绞车搭接火安全技术措施
1、搭接火的开关和被搭接火的开关必须做到停电、闭锁、挂牌,闭锁必须到位,以防闭锁不到位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开关手柄处悬挂停电牌;
2、搭接火前,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程序,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封线程序缺一不可,验电时必须使用完好、同等电压等级规格的验电笔,并保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各开关接线腔内的接线工艺必须严格按照防爆要求进行施工,接线完成后必须保证接线腔清洁,接线腔内无工具遗漏和铜丝、铜屑等,以免造成短路事故;
4、多家在同一供电线路停电作业时,严格遵守“谁停电、谁挂牌,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由最后摘牌者试送电;
5、绞车接火时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非专职电工或非值班电工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严禁口头、电话约定进行停送电;
6、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严禁验电、放电。
五、车辆掉道需处理时,严格按《斜巷处理掉道车辆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54206底板上山打运、安装绞车安全隐患排查表
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排查事项 | 安全隐患排查确认 |
施工前有无执行“敲帮问顶”查看顶板是否完好 | |
绞车使用前有无检查绞车生根是否牢靠,信号及防护装置是否齐全 | |
打运前检查回头滑是否固定牢固可靠 | |
打运前是否警戒到位,设置“人、牌、网”警戒 | |
起吊前检查是否有专用起吊锚杆 | |
有无进行试吊 | |
打好的扣的尾链与主链是否用销钉或螺栓销牢 | |
施工人员是否站在安全位置 | |
登高时有无佩带保险带及使用人字梯 | |
起吊过程中有无安设专人指挥和专人观察顶板及起吊点状况 | |
绞车接火人员是否为专职电工 | |
接火前,绞车搭接火的上级电源开关是否进行停电、闭锁、挂牌并闭锁到位 | |
接火时,检查瓦斯浓度是否小于0.5%,是否进行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封线程序 | |
各开关接线腔内的接线工艺是否严格按照防爆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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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每项安全隐患事项进行排查确认,否则严禁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