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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过段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27日
21、过断期间,一般不允许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面机道中行走或工作,特殊情况下在机道中工作时,必须在带班干部的临护下,确认工作地点安全有保证的情况下进行,同时必须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切断采煤机电源,需要操作支架时,必须由专门支架工操作,支架移动时,必须和工作人员打好招呼,工作人员进入安全地点后方可操作支架。
22、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不允许运输支护材料、设备等。
23、过断层期间材料消耗由矿担负,实报实消,由跟班人员签证。
四、当遇到硬岩石时,采煤机不能强行割,必须放松动炮,松动后用采煤机装矸。放炮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采用风钻打眼,正向装药,串联起爆,炮眼间距1m,深度为0.6m,当岩石较硬时,炮眼间距可缩为0.6m,炮眼的最小抵抗线必须保证0.5m。炮眼深度和炮眼封泥长度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九条执行。
2、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放炮员由矿提供,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打眼、装药、联线、放炮。
3、放炮前,必须对工作面支架用水冲刷,将积尘冲掉。
4、为防止放炮时崩伤支架及管线,放炮前采取在放炮区域的每支架前方吊挂旧皮带防止放炮崩坏管理片阀等。
5、放炮前,班组长必须安排专人在两顺槽距工作面放炮地点不小于100m的安全地点站岗警戒,放炮警戒不解除不得进入放炮区。
 
工作面炮眼布置图(双排眼)
 
 
装药结构图
 
  装药量计算表
炮眼名称    底眼
顶眼
腰眼
底眼
装药量g/孔
200
400
400
 
6、严禁放糊炮,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
7、放炮母线(铁芯线)为70m,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由爆破工一人进行。
8、加强火工品管理,炸药、雷管分别装箱放置,并加锁保护,避免碰撞或与导电体接触,当班剩余炸药、雷管应及时退库,不得藏箱或转交他人。
9、工作前,应先检查放炮器是否灵敏可靠。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放炮器内。
10、装药前和放炮前后,瓦检员必须检查瓦斯。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放炮;放炮前不洒水降尘,不得放炮;风量不足,不得放炮。
11、采用正向装药,严禁反向装药,炮眼内煤粉(岩粉)没有清理干净,不得放炮;严格执行一次装药一次起爆制度。
12、通电后没爆,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母线从放炮器上取下,扭结短路,等5分钟后,方可沿线查找原因。
13、放炮后班组长和放炮员必须认真仔细检查放炮地点的放炮情况,确认无拒爆、熄爆等情况方可开启煤机割煤。
14、放炮后要检查有无漏炮或瞎炮,如有瞎炮,在距瞎炮至少0.3m处另打同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再次放炮;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拔出装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处理拒爆、熄爆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爆破情况,及时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15、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再用木炮棍把药卷推入,使药卷密实,不得捣实,不得在残眼内装药再放。
16、封泥使用一节水炮泥,其余全部用黄泥封实。炮眼中不得混入易燃物或硬块状物。
17、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较好,上下出口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等地点附近进行。
18、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9、必须坚持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前后冲刷支架、煤壁,对工作面洒水降尘。
20、放炮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否则不准进入工作地点。
21、放炮前,必须对放炮地点的各种管线、电缆、支架立柱等加以保护,以防崩坏。
22、采煤机距放炮地点不得小于30m。
23、打眼、放炮时,必须停止输送机、采煤机、转载机的运转并停电闭锁。
24、过断层期间,遇到工作面淋水突然加大或两顺槽涌水量突然加大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25、断层破碎带附近容易积聚瓦斯,过断层期间跟班瓦斯检查员加强对瓦斯的检查,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发现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必须立即通知工作面上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汇报调度室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6、工作面过断层期间,必须备足一定数量的长木板(1.8×0.2×0.1米)、单体支柱、金属网等支护材料,以备工作面发生漏顶时使用。
27、带班队长必须现场指挥,认真负责,发现掉顶、顶板来压等危险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撤人等措施,确保过断层期间的安全生产。
28、处理拒爆和熄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 确属由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以重新连线起爆。
② 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④ 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破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 在拒爆、熄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无关的工作。
五、其他安全措施
1、过构造期间,必须加强排水系统的维护工作,保证机巷的排水系统正常,排水能力不低于设计,并备有足够能力的备用水泵,在发生水患时能随时投入使用。
     2、通风科必须加强工作面、空顶区、上隅角、回风流中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8105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
六、过断层物资储备情况
经矿务会议研究决定,过断层期间物资消耗由矿方组织落实到位。
                                             技术科
201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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