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矿山安全>>正文

矿区附近采空区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29日
 探放水工作面钻孔布置及主要参数设计
根据10#煤层成果平面图结合实测巷道布置图可知,副井2#横川附近渗水处顶板标高约为+389m,井底车场落平处顶板标高约为361m,两处落差约为28m的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探放水设计:
1、拟在副井井底车场落平处(即巷道520m处、消防材料库通道正对面),在井底车场巷道的右帮打眼放水,1#孔坐标为:(x:3864888.088,y:19549732.908),方位角为300°,仰角为18°- 20°,距底板2.3米处打眼钻进,钻孔深度为85m或95m; 2#孔坐标为:(x:3864887.825,y:19549733.337),方位角为270°,仰角为18°- 20°,距底板2.3米处打眼钻进;钻孔深度为85m或95m。具体见下表:
 
 
 
 
 
井底车场附近采空区探放水钻孔具体参数表
 
孔号
位置(m)
设计孔深(m)
方位角( °)
坐标
设计仰俯角( °)
1#
 
巷道东帮,
距巷道底板2.3m
85m--95m
300°
X:3864888.088
Y:19549732.908
+18°- +20°
2#
巷道东帮,
距巷道底板2.3m
85m--95m
270°
X:3864887.825
Y:19549733.337
+18°- +20°
   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
(一)、探放水队伍及人员配备
为全面贯彻落实此次省级煤矿全面整治督察组提出的探放水建议,依据“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严格执行探掘分离制度。我矿组建此次探放水队伍,探放水总负责人为田保国,安全负责人为王海鹏,技术负责人为张亚东,探放水队分为三个班组,每个班组设班长一名,探放水工2名,机电工、安监员和瓦检员各一名,负责本职岗位工作;设部室跟班干部一名,负责生产协调和安全督查。附:组织机构图。
(二)、供电准备
由中央变电所8号开关供出660v电压供给钻机工作,检查供电电源是否有效,探水设备及排水设备在施工前接电试运行,以保证探放水时正常运行。
(三)、探放水设备及材料的配置
1、探水钻机:探水钻机型号为ZDY-1200S型,配套三台液压泵(功率为22KW)。
2、钻杆每节长度为1米,直径为Φ62.5mm的合金钻杆,钻头直径为Φ94mm,成孔直径为Φ100mm.探水工作地点配置钻杆数量不少于200根,钻头不少于3颗。
3、辅助材料:配足设备所需的零配件(如封口管、阀门等)和固定设备所需的板梁和方木。
(四)、排水设施
副井两个探放水点均位于井底水仓附近,排水设施采用“三泵二管”(一用、一备用、一检修,两趟排水管路)。水泵型号为 MD46-30×3,功率为22KW;水管直径Φ80 mm;提前清理畅通探放水点水直通水仓的水沟。
(五)、具体准备工作
1、探放水期间将井底水仓内的积水排至最低水位线。
2、放水地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保证工作面附近支护完好、退路畅通,并保证探放水及现场人员熟悉避灾路线。附避灾路线图。
3、在组织探放水工作前,要求探放水人员将打钻所需的材料及工具,设备准备到位,不能因为准备工作的原因而影响施工。
4、钻机及其附属设施及各部件间连接要牢固可靠,并在每次使用前检查,确保施工的安全。
5、每次开钻前,检查钻杆接头的牢固情况,严防脱钻事故的发生;钻杆要达到不堵塞、不弯曲、丝口不磨损。
6、在组织施工前,要求施工人员对钻机附近10米范围内的巷道支护进行检查,发现巷道支护受损的及时处理并加强支护,并打好立柱和挡板。
7、探眼前,在消防材料库通道西口和中央水泵房通道西口用防水沙袋垒砌成1.2m高、0.8m厚的挡水墙。
8、保持钻场有足够的安全空间,便于施工。
 9、在巷道低洼处非人行侧及时挖好水仓,清理好临时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10、在打钻地点附近安设专用电话及报警装置,并保证随时与调度室联系。
11、技术人员和跟班干部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钻孔位置、方位,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12、排水系统:放水前必须接通主、备用排水管路两趟,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经过计算得知我矿最大排水量为92m³/h 满足探放水时最大排水需求。
13、放水必须在保证上述工作完成并经由基建调度部、机电部、安全监察部、通风部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
14、工作面放水时必须停止该区域内其它任何工作,撤出井底除放水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七、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探放水前要对工作面认真检查,防止因钻机振动出现砌碹巷道掉矸现象。
2、钻机安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安装前要检查、整修设备,并检查加固钻场及周围支架,防止冒顶片帮;清理各种脏杂物,挖好清水池和疏水沟。
2)由施工队电工负责接好供电线路,施工所有电气设备(开关、电机、接线盒等)都必须防爆,保证钻机配备电安全、可靠、缆线吊挂整齐,符合规定。
3)确保通风正常,在打钻过程中不准停风。
4)施工前由调度室安排在该施工段安装一部电话,并确保通讯正常。
(5)施工前,先将钻机摆正、支垫平稳,调整好施工方位,确认无误后,方可打牢钻机压柱,并用铁丝将压柱互相绑牢固,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6)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先调整好钻孔施工倾角,并反复校正,确认无误后,方可紧固螺丝进行固定。
(7)钻机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都必须站于钻机两侧操作,钻机正、后方禁止站人。
(8)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钻机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运转,严禁无水钻进。
(9)施工中,用开口扳手拧卸钻杆时,操作人员必须相互打招呼,注意力集中,人身避于侧方,以防拧卸过程中扳手反弹伤人。施工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钻机两侧,严禁正对钻孔方向。
(10)钻孔施工期间,必须有部室人员专人跟班,负责施工中安全工作,同时,施工人员必须搞好自身安全工作。
(11)钻进仰角超过25度时,不准在套管正下操作,以免套管滑落打伤人员。
(12)钻孔若进入煤层,打完后立即封孔测压,测定煤层的甲烷压力。甲烷压力P<0.74MPa,煤层无突出危险,若甲烷压力P≥0.74 MPa ,有突出危险,立即制定综合防突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实施。
(13)当施工地点发生突然停风或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施工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打钻,迅速切断钻机电源,撤到地面,同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待施工地点恢复供风后,瓦斯浓度降到1%以后方可进入施工。
(14)施工中,发现钻孔内喷煤或水压突然增大时,施工人员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严禁撤出钻杆,同时切断钻机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因钻孔喷孔而导致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地面,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当钻孔瓦斯压力降低不再出现喷孔现象,巷通风流中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后方可恢复施工。
(15)钻孔终孔时必须经验收人员验收,并向调度室汇报,钻孔终孔后必须及时封孔,封孔长度不得小于5米,严格执行一孔一封制,封孔必须严密不漏气,且钻孔外端安装压力表,由专人观察压力表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16)每班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搞好文明生产工作,并将控制钻机的开关手把打到断电位置,下班后,必须及时详细填写钻孔施工原始记录。
(17)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刨一条毛水沟或用软管将施工返水引入水沟,并及时排出,严禁水淹巷道。
(18)在施工中,因施工用水,用电不正常,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协调处理,及时解决。
3、钻机停机时,必须挂闭锁停电牌。
    4、受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掌握报警信号及避灾路线。
5、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审批单位允许,不得擅自改变设计,配备专职钻机操作人员且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6、安装封口管,封口管安装角度与探水钻钻进角度一致,选用比探水钻钻杆直径大的钢管,据实际情况选用直径为80mm的钢管,封口管长度为 5 米, 用涂有树脂胶的封口带把封口管固定到煤帮中,角度与探水钻眼角度一致,并在封口管流水口处安设阀门。
7、探水时每班必须安排跟班干部和专职瓦检员和专职安监员。瓦检员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情况,如瓦斯浓度超过1%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矿调度室,安监员负责现场施工安全。
8、探放水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操作工、安检员、瓦检员、机电工,必须及时到岗。
9、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10、清理巷道,保证后退路畅通,铺设排水管路,并做好挡水墙。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11、在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时,应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应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水灾路线: 副井井底探水地点→水泵房通道西口→管子道→主井→地面(通道做好清理工作)。
12、钻入老空水体时,要监视放水过程,核对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如发现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标,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安全指挥中心和调度室及时处理。
13、放水前,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巷,放水时,应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上报安全指挥中心和调度室。
14、探放水钻孔成孔后,严格按照探放水管理制度记录好孔深,验收记录具体执行《探放水工作的几点规定》,如老空区无水,应及时用水泥封闭钻孔,并做好标记,悬挂探放水牌板,防止有害气体涌出。
15、将放水地点及放水可能危害区域的电器设备应在放水前撤到安全地点。
16、本措施经联合会审,并组织员工贯彻学习后方可执行。
17、探放水人员必须组织学习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出水的征兆,探水时要派专人观山,若发现有异常情况或出水征兆时立即停止施工,查明情况并及时处理必要时立即发出警报,及时撤出所有可能受水灾威胁地点的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至安全地点。
    18、其他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