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设备运输
1、设备运输时,应将设备捆绑牢靠,并检查设备是否超宽超高(宽×高=1.2m×1.5m)。
2、对运输路线提前仔细进行排查,清除路障,检查跨越巷道顶板的管线是否过低。
3、严格遵守“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的斜巷运输规定,严禁人员尾随设备同行。
4、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5、推车进入车场应当减速,发现红灯信号及前方有障碍物应立即停车,通过车场后,施工人员必须及时恢复挡车桩。
6、推车时,时刻注意矿车与巷道之间的距离、巷道帮上的警冲标志,防止人员挤伤或撞坏设备。
7、专用掩车楔只能作为坡度小于7‰的巷道掩车使用,严禁在坡度大于7‰的巷道使用专用掩车楔进行掩车。
8、在车场、临时车辆存放点存车或摘挂钩等原因停放车辆,必须两端掩车;间隔1m以上的车辆必须分别两端掩车;严禁用石子、木楔等不规范物件掩车或不掩车。
第四节 机电设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机电设备的管理由本队电工负责,施工所需的设备由电工及材料员一起领取,并负责办理设备领用及出入库手续、入井手续。
2、所有开关、电器必须保证完好,保护系统齐全,灵敏可靠。
3、所有设备入井前,必须持有矿电气防爆检查组,签发的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方可入井。
4、每台启动器只准接一台动力设备,必须安设远控操作按钮。
5、先将各种电机与启动器连接好,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总电源。
6、停电时要严格按照停送电制度执行,接电前应提前与相关区队机电负责人协调,关闭该线路总开关,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并设专人看护后方可进行接电。接电完毕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送电并摘取警示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7、接电时严格执行验电、放电、打接地线等规定。接电前用瓦斯便携仪检查被检开关10m范围内瓦斯,确保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8、严格执行验电、放电等规定,最后拆除各电机与启动器之间的电缆。拆线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与相关区队联系后恢复送电。
9、严格执行不带电作业规定,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10、开关要上架,并保持垂直地面,放置于无淋水、滴水处。
11、开关的保护整定值要符合要求,严禁擅自改变保护整定值。
12、开关必须按规定设置局部接地极或接地板。
13、防爆装置按要求安装,发现失爆必须立即修复。
14、暂停施工时必须将开关打至零位并闭锁。
15、工程施工结束后,不需要的电器设备应拆除升井。
第五节 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按照所使用钻机操作规程执行,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探放水工特殊工种证上岗。
2、开钻前必须对钻场内、泵窝内及其附近5m范围内巷道顶板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将要脱落的矸石、废旧锚杆及其他重物时必须立即处理。
3、钻机固定时底座要垫衬板,保证钻机整体平稳。稳钻机期间必须,一人在钻场内指挥,另外一人或两人用撬杠或钻杆撬动钻机,使钻机达到钻孔设计要求方位后,方可打压柱、开钻。
4、操作钻机期间操作人员严禁戴手套,工作服袖口要绑扎。
5、接钻杆前仔细检查钻杆完好情况,如发现螺纹损伤或钻杆堵塞不通,严禁使用。
6、施工过程中经常对钻机压柱进行检查,发现压柱松动立即进行处理,防止钻进过程中钻机发生移动。
7、钻机运转期间,严禁用手扶、摸旋转器和夹持器。
8、卸钻杆时人员应站在钻机旁侧,防止钻杆滑落伤人,首先利用钻机将钻杆卸掉1~2扣,然后借助回转器旋转将钻杆卸掉。
9、卸钻杆时回转器不能后退到极限位置,须留70mm以上的后退余地,以便回转器能在卸扣过程中随着丝扣的脱开而自动后退。
10、因其他原因不能施工需停钻时,钻具要提离孔底3~5m。若钻具不能提离孔底,要用高压风冲孔,防止岩粉沉淀埋钻。
11、钻探人员必须对手交接班,交班施工人员将钻孔施工情况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向接班人员反馈。
12、钻进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减压力,不得过度加压;机头运行时,严禁人员取接钻杆。
第八章 孔内事故预防技术措施
第一节 钻具折断、脱扣事故预防
1、开钻前应对钻机压柱仔细检查,保证钻机安放平稳,固定牢固。
2、检查钻头是否完好,磨损度是否均匀,钻杆有无裂纹,丝扣是否完好,有质量问题严禁使用。
3、钻进过程中给进压力必须保持均匀,严禁忽大忽小,正常情况下给进压力表显示数据应当在1~3MPa范围内。
4、若发现钻机声音忽高忽低、系统或旋转压力突然增大、压力水循环不畅时应立即停钻,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继续钻进。
5、装卸钻具时要严格按照钻机操作规定执行。
第二节 卡钻、埋钻事故预防
1、保证压力水畅通,确保孔内岩粉冲干净。
2、钻进遇软岩时,应慢速钻进,穿过软岩后,应反复透孔,防止缩径导致卡钻。
3、施工过程中发现回转阻力大,有憋泵现象,应停止给进,保证压力水能够循环,反复透孔使孔内顺畅,压力水恢复正常循环后,方可正常钻进。
4、若起钻过程中发生抱钻现象,应立即关闭压力水同时带转上提钻具,待钻具上提一个行程后打开压力水,继续缓慢上提钻具,直至孔内恢复正常。
5、孔内有异常时严禁强行施工、冒险作业。
第九章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一、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的人员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对事故的类型和发生地点作出正确的分析,然后要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危及安全时应及时佩带自救器尽快撤离灾区,波及区域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也要及时撤离。
2、撤离时,遇险人员必须在当班现场负责人的组织带领下,按避灾路线迅速地进入就近进风风流中,撤离危险区。撤离时,应两人以上同行,要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不准单独乱跑。
3、撤离过程中,不要奔跑,防止自救器脱落。同时要防止二次爆炸,当冲击波或火焰袭来时,应立即趴下,以避开爆炸波的冲击、火焰的灼伤或有毒有害气体的袭击。当通过风门时,应随手将风门关好,以防风流短路、紊乱,造成事故范围扩大。
二、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的人员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对事故的类型和发生地点作出正确的分析,然后要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危及安全时应及时佩带自救器尽快撤离灾,波及区域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也要及时撤离。
2、撤离时,遇险人员必须在当班现场负责人的组织与带领下,按避灾路线迅速地进入就近进风风流中,撤离危险区。撤离时,应两人以上同行,要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不准单独乱跑。回风侧的人员能越过火区时,最好快速穿越火区,然后和进风侧人员沿进风线路撤退。若回风侧人员不能越过火灾地点时,应迅速佩戴好自救器,沿最近巷道快速进入其它进风风流巷道。当撤离人员中的最后一人通过风门时,应随手将风门关上,以防风流短路,通风系统紊乱,导致采区受灾范围的扩大。
3、撤离过程中,不要奔跑,防止自救器脱落。同时要防止瓦斯爆炸,当冲击波或火焰袭来时,应立即趴下,以避开爆炸波的冲击、火焰的灼伤或有毒有害气体的袭击。当通过风门时,应随手将风门关好,以防风流短路、紊乱,造成事故范围扩大。
三、矿井停风应急措施
1、接调度室通知后如果该受停风影响应立即停止工作,应将钻场内的电气开关全部操作至“零位”,并闭锁。在当班现场负责人的组织与带领下,迅速进入进风大巷内有电话的地点,撤离到位后现场负责人清点人数,就近汇报调度室,等待下一步指令。当撤离人员中的最后一人通过风门时,应随手将风门关上,以防风流短路或通风系统出现紊乱。
2、当各集结地点得到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撤人命令后,在现场负责人的带领下组织本区域所有人员有秩序地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至就近的安全出口。
四、发生灾害时撤退的原则
1、水灾撤退原则:选择通往安全出口的最短路径撤退,人往高处走,人员不准向独头巷道内避灾。
2、火灾、瓦斯、煤尘事故撤退原则:选择通往安全出口的最短路径撤退,迎着新鲜风流走。
五、避灾路线
水灾避灾路线:
钻场→11010胶带顺槽回风巷→11采区回风上山→上部车场→回风斜井→地面
火、瓦斯、煤尘灾害避灾路线:
钻场→11010胶带顺槽回风巷→11采区回风石门→东轨大巷→副井→地面。
八、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规程审批意见中要求执行 。
2、后续补充钻孔严格按照本规程要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