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安装和撤除防片帮护网前必须将迎头及帮部的浮矸活岩找净后再施工。所有防片帮护网没有覆盖的地方必须经常性用专用工具找净活矸危岩。
13、安装和撤除防片帮护网的工作必须由至少两人操作,并设专人对迎头迎脸和帮部进行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停止施工,进行处理。
(二)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地测科提供的资料,断层中可能出现淋、滴水现象,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探水及排水工作,每循环掘进施工前,首先按要求施工探眼,以探明前方的水及瓦斯情况,待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掘进施工。
2、打探眼时,若发现岩体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矿监控指挥中心汇报,并派人监测水情。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再采取措施处理。
3、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报告矿调度中心,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灾威胁地点的人员。
4、防治水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5、过断层期间若发现淋水则施工一临时水仓,并设置排水泵及时进行排水。
(三)爆破管理
1、在过煤层期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煤层和岩层中的炮眼间距及装药量,保证巷道成型。如果爆破成巷差,可改用风镐刷进,刷进人员站在已支护好位置,下方不准有人。
2、探眼不准作为炮眼使用。
3、严格控制爆破循环,循环进尺不得超过1.4m。
4、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5、放炮期间,要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
6、探眼严禁作为炮眼使用,探眼必须用黄泥进行封堵。
(四)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回风风流中瓦斯浓度≥0.6%且二氧化碳浓度≥1.5%时,必须停止工作,等通风队采取措施处理,瓦斯浓度小于0.6%且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才许进入工作面,恢复施工。
2、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时或体积大于0.5 m3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打探眼及施工中若发现瓦斯涌出异常,必须及时向矿调度中心汇报,并联系通风区和防突办,待鉴定确认施工安全时,方可继续向前施工。
4、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小于0.8%且最高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恢复正常通风。
5、电气设备20m范围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打开电气设备。
6、甲烷传感器悬挂在迎头未挂风筒的一帮,距帮部不小于200㎜,距顶板不大于300㎜。
7、任何人不得解除或破坏监控装置断电功能。除监测人员标校探头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现场甲烷传感器的显示值。工作面瓦斯断电仪设专人每7天做一次断电试验并进行校正。
8、班队长、技术员、机电工等必须佩戴便携式甲烷检测报报警仪,仪器报警时不得通电或检修、不得作业,并及时进行处理。
9、瓦斯检查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在井下现场交接班,坚持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每班检查瓦斯次数不少于三次,在迎头打超前钻孔时必须在现场监测,班后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严禁在瓦斯超限下作业。
10、对发生高冒地点,要及时采取充填或导风措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11、掘进工作面供电必须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五、避灾路线
1.发生煤尘、瓦斯、火灾事故时,人员应立即戴上自救器,在跟班队长的带领下按下面避灾线路迅速撤离:
施工迎头→8102运输顺槽车场→辅助水平轨道大巷→辅助水平轨道上山→辅助水平轨道集中运输大巷→副斜井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2.发生水灾或顶板事故的避灾路线:
施工迎头→8102运输顺槽车场→辅助水平轨道大巷→辅助水平轨道上山→辅助水平轨道集中运输大巷→副斜井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本措施同《8102运输顺槽掘进作业规程》一并贯彻执行,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矿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