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共有主要危险源10条,其中重大6条。 | |||
序号 | 危险源及后果 | 等级 | 标准及措施 |
1 | 不能及时发现残爆、拒爆或处理不当,导致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 | 重大 | 1.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及时处理上班留下的问题。 2.放炮后要及时检查爆破情况,发现残爆、拒爆,及时处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瞎炮眼。 4.在距瞎炮眼0.3m以外另打与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5.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
2 | 未按要求装药,造成放炮事故 | 重大 | 1.装药和放炮前必须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源。 2.雷管脚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3.装药前必须清净炮眼,用木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炮眼,严禁冲撞捣实,炮眼口要用炮泥封实。 4.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
3 | 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浓度超限,造成瓦斯爆炸 | 重大 | 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必须检查瓦斯浓度。 |
4 | 未按要求设置警戒,造成放炮事故 | 重大 | 1.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执行警戒工作。 2.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外的安全地点。 3.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 |
5 | 通电后拒爆,处理不当造成放炮事故 | 重大 | 通电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取下,扭结成短路,等15分钟后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
6 | 放炮后未及时处理顶帮活矸,盲目进入作业造成人员伤害 | 重大 | 放炮后必须先处理顶帮活矸,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
7 | 放炮后炮烟未散尽,盲目进入造成窒息、中毒等事故 | 中等 | 放炮后必须等炮烟散尽后,人员方可进入作业地点。 |
8 | 装配引药时没有选择合适环境造成火工品爆炸 | 中等 | 装配引药时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导电体和电器设备的地点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
9 | 放炮母线不完好或长度不够造成放炮事故 | 中等 | 1.必须使用放炮专用线;放炮母线接头除锈、纽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2.放炮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
10 | 无证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 | 中等 | 放炮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
本岗位主要不安全行为 | 1.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炸药、雷管未分开存放或将炸药、雷管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警戒以内 3.未将装好的起爆药卷脚线扭结成短路或未将爆破母线扭结成短路。 4.放炮作业时,不设警戒或警戒距离不够。 5.非专职的放炮员进行装药、连线、起爆等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