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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防爆设备入井(相机、摄像机)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24日

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于工作需要,将在盐井一矿井下使用非防爆相机,为确保作业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 井下拍摄的地点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进行,拍摄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整理好拍摄器材。
2、 拍摄前,施工单位必须将工作面环境整理好。同时接好风筒确保瓦斯不超限。拍摄地点要安设有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摄像人员进入各个摄像区域前,必须先询问调度室该区域目前瓦斯等情况是否允许非防爆设备进入。之后须由该区域瓦检员全程陪同,随时检查瓦斯情况,一旦瓦斯超过0.5%,立即撤出该区域。
3、 井下拍摄现场由矿保卫科安排专人准备两台灭火器,并由安全科人员携带入井。
4、 所有拍摄地点在拍摄前,由现场施工部门负责进行充分的洒水灭尘。
5、 拍摄前,拍摄现场20米范围内应清理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的地点,其20米范围内必须进行充分洒水。
6、 拍摄时,拍摄人员不得随意拍摄,不得到许可范围外拍摄,拍摄点必须远离可燃物。
7、 拍摄器材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拍摄前要对闪光灯的接触点进行检查。
8、 井下拍摄时,各点拍摄要按顺序进行,不准多点同时拍摄。各作业点拍摄时必须集中拍摄,一次性拍摄完毕。
9、 拍摄的井巷、硐室或工作面必须支护完好,拍摄时拍摄区域停止一切与拍摄无关的工作。
10、 在井下拍摄过程中,每次转移拍摄点前,应向调度室交代清楚下一行进路线与人数。
11、 所有拍摄人员不得随意按沿途开关、电源的手把,在开关、电源附近严禁拍摄。
12、 拍摄前由矿统一召开专门会议,落实拍摄具体事宜。
13、 所有参与井下拍摄的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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