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措施
1、起吊及抬运安全措施
(1)在进行起吊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即敲帮问顶,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作业的安全。
(2)起吊前要有专人检查手拉葫芦,齿轮、摩擦片等完好无锈蚀,主链及小链无变形、无严重锈蚀,运转灵活,护罩齐全紧固,自锁性能好,钩子完好,销轴牢靠。
(3)起吊过程要专人操作、专人监护,并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起吊过程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
(4)起吊物件时绳扣捆绑位置要合理,连接要牢固。捆绑物件时,物件及起吊梁的棱角部位要用木板衬垫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止棱角切割绳扣。
(5)起吊时要先试吊即慢慢拉动拉链,使绳扣及物件受力,检查起吊点、绳扣、物件的受力情况,无问题时方可继续起吊。
(6)物件吊起离开地面时,专人观察起吊点、绳扣及物件是否有异常变化,有异常变化时立即停止起吊。
(7)起吊过程中,作业人员要用手拉着拉链,以防葫芦打滑,物件突然落下。作业人员操作时不得在因起吊绳扣或起吊工具失效,起吊物件下落或运动所到达的位置,以防物件落下伤人。上下山起吊时,被吊物件的下山方向及两侧不得有人。
(8)多点起吊时操作人员要配合好,保证物件平衡起吊。
(9)起吊物件到位后,对各部位再检查一遍,确认无问题时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10)起吊时物件要找好重心,物件重心不正时,要将物件放下,对物件重新捆绑后方可试吊、起吊。严禁人力对被吊物件进行平衡。
(11)设备起吊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离开岗位,确实需要中间停顿的,应将起吊物垫实、垫牢,防止歪倒。
(12)人工抬运重设备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损坏设备或伤人。
(13)人工搬运较轻设备部件时,必须根据所搬运部件的长度保持一定的距离,按顺序搬运。
(14)多人抬运大件时,必须齐心协力,找好平衡点,防止大件倾斜伤人。
(15)当重物超过一个人扛运能力时,必须两人或多人进行抬运,严禁单独强行扛运;抬运时,必须选择足够强度的抬杠及钢丝绳绳套。
(16)两人或多人抬设备时,必须有一名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现场指挥;并且要喊口号,两脚必须走稳踏实,严防蹬空。同时,必须使用同侧的肩,同时抬同时放,必须相互配合好,做到同起同落;往地上放时,人员的手、脚不得放在重物的下方以及可能被挤压到的地方,必须轻抬轻放,严禁乱掷,防止因两端不同时落地造成伤人事故;中途停止抬运时,必须将重物放平稳,防止重物滚动或歪倒伤人,抬运重物的工具必须放到底板上防止工具掉落伤人。
2、绞车提升旱船和下拉安全措施
(1)使用1137运输斜巷下出口JHC-140绞车向下拉空旱船前,将1137运输斜巷上出口JM-28A绞车的钢丝绳钩头使用Φ31mm钢丝绳绳扣连接在旱船上,使其能随旱船一起被拉至下出口,如果任何绞车出现故障需停车,必须打声光语音信信号让另一绞车司机停车,待处理好后再起车。
(2)使用1137运输斜巷上出口JM-28A绞车提升旱船时,将1137运输斜巷下出口JHC-140绞车的钢丝绳钩头使用Φ31mm钢丝绳绳扣连接在旱船上,使其能随旱船一起被提升至上出口,如果上出口JM-28绞车出现故障,必须打声光语音信信号让下出口JHC-140绞车司机停车,待处理好后再起车。由于JM-28A绞车的速度是JHC-140绞车速度的两倍为10m/min,所以JHC-140绞车必须提前6min开车,然后两车同时运行5min之后,JM-28A绞车停车,等待JHC-140运行6min之后两车又同时运行5min,依次循环,以保证下出口JHC-140绞车和上出口JM-28A绞车之间不出现互拉现象。如果任何绞车出现故障需停车,必须打声光语音信信号让另一绞车司机停车,待处理好后再起车。
(3)每班回收前,绞车司机必须仔细检查绞车的戗压柱、底座螺丝及钢丝绳是否合格,否则及时处理。在两戗柱之间必须设置好防护网以及戗柱和压柱之间也要安设好防护网,防止钢丝绳反弹伤人。
(4)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在旱船运行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1137运输斜巷上下出口派专人设好警戒线,并在距离底板1.2m位置悬挂“正在行车,禁止行人”的警示牌。
(5)必须设专人打声光语音信信号,保证声光语音信号灵敏畅通,信号规定“一停、二上、三下、四慢上、五慢下”。
(6)开绞车时,司机必须注意力高度集中,听清楚声光语音信号后方可开车,一切不清或不明信号一律视为停车信号。绞车司机操作时必须手不离闸把。
(7)提升前必须对旱船进行封车,使用钢丝绳将物件牢固的捆绑在旱船上,并且保证旱船的重心稳定,在提升过程中不得有物件从旱船上掉下。
(8)旱船停车点距回风巷上帮保持2米,旱船停稳后,及时在旱船下方设置两根道木做阻车器用,防止旱船下滑,作业人员方可有序的卸下设备。
(9)旱船最大载重量7吨(包括旱船自重)。
3、绞车运输安全措施
(1)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在进行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认真确认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作业的安全。
(2)绞车必须完好,绞车司机开车前先检查绞车闸把、戗压柱、绞车控制信号系统、钢丝绳、钩头、等各种安全设施,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处理完毕后方可提升。绞车司机必须站立在绞车后面开车,严禁坐、蹲开车。开车时,必须在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
(3)运输过程中,要安排人员经常对运输路线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4)提升运输前必须对绞车的固定情况、钢丝绳、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若绞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必须停止绞车,严禁处理运行中的钢丝绳。
(5)绞车信号把钩工清理好现场,联钩前认真检查使用的链子、三环、卸扣、车销、钩头、保险绳以及设备装封车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提升。
(6)摘挂钩头,必须在车辆停稳,并将车辆掩好后方可进行。摘两车之间的连接装置时严禁将身体伸进两车之间。
(7)提升运输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制度。(绞车运行时站岗截人见附图3)
(8)绞车的操作必须每班由固定的熟练绞车司机负责。绞车司机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手不离闸把;发现异常响声、钢丝绳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基础螺栓松动,必须立即停车,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9)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不得小于10m,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②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③严禁放飞车。
(10)其他未尽运输事项严格执行《210回风石门SQ-80绞车运输与提升的安全技术措施》、《210回风石门斜巷JH-20绞车运输与提升的安全技术措施》、《金一轨道斜井运输与提升的安全技术措施》。
4、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矿提升运输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措施
1、所有进入施工地点的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本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前,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经过签字确认,否则不准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每班进行回收工作前,跟班人员、班长必须对现场及沿途顶板支护、绞车、钢丝绳等运输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采区指派一名副区长到现场指挥绞车提升旱船,为第一安全负责人。
6、听从现场负责人的安排与指导,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