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条、当安装现场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撒出人员。
第10条、安装工应能正确使用安装 工具、活扳手、管钳等不得加长套管、加长力臂,不得代替手锤使 用。
第11条、井下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操作准备
第12条、了解所需安装(或拆卸)设备的技术性能、安装说明书和安装质量标准,熟悉安装工作环境、进出路线及相关环节的配合关系。
第13条、下井前要由施工负责人向有关人员传达施工安全 技术措施,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14条、按当日工作需要和分工情况选择合适的起重用具、安装用具、器械等,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待等起重设施和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第15条、合理选择起重运输工具,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要求进行作业;不得用带式输送机运送设备、器材。
第16条、对安装的设备、器材等在下井前及运到安装位置后,均应设专人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要求,逐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校核尺寸。对需要分部件运输的设备,应由专人做上明显标记、编号装车,对部件结合面要用软质材料妥善保护。
四、正常操作
第17条、按安装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认真校核基础尺寸,找准设备的安装中心线和标高。
第18条、清理安装现场、基础表面和基础螺栓孔,以保证安装后二次灌浆的质量。
第19条、将所需安装的设备或部件的基座按照技术文件及安装说明书的要求置于所需安装的基础位置上,操平找正后上好基础螺栓,按要求进行灌浆。
第20条、将设备或部件置于基座上,按图纸及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校核尺寸后,上紧各连接件、销子、螺栓等。
第21条、安装带式输送机时要保持输送带平直,若巷道底板起伏不平,则应保持平缓过渡;做输送带接头时,应使接头两端中心线在同一直线上,并应远离转动部位5m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应叫作业人员离开带式输送机;严禁直接用手拉或脚踩输送带。
第22条、安装刮板输送机后试车时,如有漂链现象,应调整中部槽的平直度,严禁用脚蹬、手搬和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第23条、安装过程中,对隐藏工程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中间验收,各连接尺寸等技术数据要进行详细记录。
第24条、设备安装后,试车之前应按施工要求的安装质量标准逐项认真检查:
1、各部螺栓应齐全、紧固。
2、减速器、油箱的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应适当,无渗漏油。
3、输送带、刮板链的张力应适当。
4、联轴节间隙应符合要求。
5、各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完好、牢固。
6、各种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
7、焊接部位应牢固,无开焊、裂缝等缺陷。
8、设备周围,特别是转动部位周围,应无影响试车的杂物。
9、按有关规定需要盘车的设备,应盘车2~3转,转动应灵活。
10、其他应检查的部位。
第25条、检查相关设备和环节的配合情况。
第26条、通知所有安装人员及相关人员远离设备转动部位,发出试车信号,按试车程序送电试车。在试车时认真检查:
1、各运转部位应无异响。
2、润滑油路应畅通。
3、各部轴承温升应符合规定值。
4、各仪表指示应灵敏、准确。
5、设备整体震动情况。
6、其他应检查的部位。
第27条、拆卸设备前,应将车停在合适的位置。拆卸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要先对本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对相关的设备也应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通知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按事先确定的顺序进行拆卸。
第28条、拆卸时,各小型零部件尽量不要拆下,以免丢失,但拆卸程度要尽量保证各部件装车后不超宽、不超高、不超重;必须拆下的易损件及小零件,要由专人妥善保管好,以免损坏、丢失。
第29条、对设备的结合面、防爆面及易碰坏的零部件,在拆卸时要注意不要损坏。
第30条、拆卸重型部件时,必须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起重工具、设施。所有人员要精神集中,互相配合好,听从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第31条、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安装配合要随时做好详细记录。
五、收尾工作
第32条、安装、拆卸设备竣工后,要认真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清理现场卫生。
第33条、拆卸完设备并装上车后,负责人应对现场再检查一遍,有无丢下的零部件。
第34条、保存好安装时的技术资料详细记录,以备整理上报、验收,按规定存档。
Ⅳ、矿井安装电工操作安全技术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矿井安装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和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有关标准和规程。
第3条、具备电工基础知识,了解所安装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设备电气系统图和矿井供配电线路情况。
第4条、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第5条、无防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身体状况适应本工种要求。
二、安全规定
第6条、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
第7条、在斜巷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随身工具应有防脱落措施,以防坠落。
第8条、在井下距检修地点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允许使用。
第9条、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焊接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10条、入井安装的防爆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证”。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施工前应熟悉供电设计方案、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12条、检测、核对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与设计相符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13条、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场地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第14条、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电气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15条、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漏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四、正常操作
第16条、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部件应采取保护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第17条、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起重设备时,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有人。
第18条、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第19条、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做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第20条、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应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第21条、试运转:
1、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应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符合技术要求。
2、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装置。
3、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试送电,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前停电挂牌的开关要撤牌,谁挂牌谁摘牌。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参加施工人员一起进行设备试运转。
五、收尾工作
第22条、新安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
第23条、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试运转正常后撤离现场。
Ⅵ、胶 带 司 机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大营煤矿带式输送机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带式输送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各种保护的原理和检查方法,会维护保养带式输送机。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熟悉生产过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按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性故障。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严禁人员乘坐带式输送机,不准用带式输送机运送设备和笨重物料。
第5条 输送机的电动机及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6条 输送机运转时禁止清理机头、机尾滚筒及其附近的浮煤。不许拉动输送带的清扫器。
第7条 在检修煤仓上口的机头卸载滚筒部分时,必须将煤仓上口挡严。
第8条 处理输送带跑偏严禁用手、脚及身体的其他部位直接接触输送带。
第9条 拆卸液力偶合器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时,应戴手套,面部躲开喷油方向,轻轻拧松几扣后停一会,待放气后再慢慢拧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用代用品。
第10条 在输送机上检修、处理故障或做其他工作时,必须闭锁输送机的控制开关,挂上“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停电牌。除处理故障外,不许开倒车运转。严禁站在输送机上点动开车。
四、操作准备
第11条 上岗后应检查输送机机头范围内有无障碍物或浮煤、杂物等不安全隐患。
第12条 将输送机的控制开关手把扳至断电位置闭锁好,挂上停电牌,然后配合机修工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
①机头及储带装置所用连接件和紧固件应齐全、牢靠,防护罩齐全完整,各滚筒、轴承应转动灵活。
②液力耦合器的工作介质液量适当,易熔塞和防爆片应合格。
③制动器的闸带和闸轮接触严密,制动有效。
④减速器内油量适当,无漏油现象。
⑤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托架吊挂装置完整可靠,托梁平直。
⑥承载部梁架平直,承载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脱胶。
⑦输送机的前后搭接符合规定。
⑧机尾滚筒转动灵活,轴承润滑良好。
⑨输送带接头完好,卡子无折断、松动(硫化热 补接头无开胶现象),输送带无撕裂、伤痕。
⑩输送带中心与前后各机的中心保持一致,无跑偏、松紧合适,挡煤扳齐全完好。
⑾动力、信号、通讯电缆吊挂整齐、无挤压、刮碰。
⑿煤仓上口的栅栏、篦子红灯各种保护装置应完整齐全、灵敏可靠。
开机时,取下控制开关上的停电牌,合上控制开关,发出开机信号并喊话,让人员离开输送机转动部位,先点动2次,再转动1周以上,并检查下列各项:
①各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输送带有无跑偏、打滑、跳动或刮卡现象,输送带松紧是否合适,张紧拉力表指示是否正确。
②控制按钮、信号、通讯等设施是否灵敏可靠。
③检查试验各种保护是否灵敏可靠。
上述各项经检查与处理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运行。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 必须按规定的信号开、停输送机。
第14条 不准超负荷强行启动。发现闷车时,先启动2次(每次不超过15秒),仍不能启动时,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15条 在运转过程中,随时注意运行状况,经常检查电动机、减速器、轴承的温度;倾听各部位运转声音。
第16条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运行。
①输送带跑偏、撕裂、接头卡子断裂。
②输送带打滑或闷车。
③电气、机械部件温升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
④液力耦合器内的工作介质喷出。
⑤输送带上有铁器、超长材料杂物等。
⑥危及人身安全时。
⑦收到不明信号。
六、收尾工作
第17条 接到收工信号后,将控制开关手柄扳至断电位置,锁紧闭锁螺栓。
第18条 清扫电动机、开关、液力耦合器、减速器等部位的煤尘。
本措施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大营煤矿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及其电气设备的安装工作,同时适用于日常服务工作时的运输及零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