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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面上探巷区域验证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15日
一、概况
23306采面上探巷在23306轨道顺槽B7测点向外1.2m处施工,煤层厚度约5m,煤层倾角10~30°。煤层结构简单,基本顶为细粒砂岩,直接顶为中粒砂岩、泥岩,直接底为炭质泥岩,基本底为粉砂岩。施工前需对该工作面实施区域验证,为保证验证工作顺利进行特编制本措施。
二、施工组织
安全负责人:当班跟班队长
施工负责人:张永强
技术负责人:刘宇鹏
安监科:负责监督该工作面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该工作面的安全生产。
机电科:负责各项机电设备的运行、防护及维护监督工作。
调度室:负责保证该区内所有通信设备畅通。
通防科:负责施工期间通风、瓦斯监测、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验证孔参数测定等系统监管工作。
生产技术科:负责收集区域验证孔的地质资料。
三、区域验证
(一)区域验证的方法
该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区域验证。
(二)区域验证钻孔参数
在掘进过程中,若巷道内煤层厚度大于0.3m时,施工1、2、3号钻孔进行区域验证;若煤层厚度小于等于0.3m时,不打设区域验证钻孔,只打设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探钻孔。钻孔尽量布置在软分层中,1号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 2、3号钻孔终孔点位于巷道断面轮廓线外2.9m处。
区域验证钻孔设计参数
孔号
水平夹角
竖直夹角
孔深
位置
1
10m
沿巷道中心线,距顶2m
2
+20°
10m
沿巷道中心线偏左1.5m,距顶2m
3
-20°
10m
沿巷道中心线偏右1.5m,距顶2m
备注
水平夹角以23306采面上探巷中心线方向为基准,向左偏为“+”,向右为“-”; 竖直夹角以巷道顶板倾角为基准,向上偏为“+”,向下为“-”;
在掘进过程中,当煤层厚度大于0.3m时,打设区域验证钻孔后,在1号区域验证钻孔基础上继续施工1个前探钻孔,并保留不小于10m超前距;当煤层厚度小于等于0.3m时,直接打设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探钻孔。
前探钻孔设计参数
孔号
水平夹角
竖直夹角
孔深
位置
1
16m
沿巷道中心线,距顶2m
备注
水平夹角以23306采面上探巷中心线方向为基准,向左偏为“+”,向右为“-”; 竖直夹角以巷道顶板倾角为基准,向上偏为“+”,向下为“-”;
(三)施工要求
1、区域验证钻孔参数见区域验证钻孔参数表,并保留不少于2m超前距。
2、钻孔测定钻屑量和钻屑瓦斯解吸指标,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Δh2
3、工作面采用连续验证措施,掘进范围内验证指标△h<200Pa,S<6kg/m 视为无突出危险,反之视为有突出危险。
4、施工区域验证钻孔时须在迎头、顶、帮部支护完好状况下方可施工。
5、打钻参数:采用风煤钻,使用直径42mm麻花钻杆打设钻孔,钻孔布置在软分层内,终孔点在巷道轮廓线外2.9m处。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测量一次钻屑瓦斯解吸值(△h2)。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h2)预测标准
h2临界值:
干煤样   ≥200Pa        有突出危险,采取防突措施之前禁止掘进
         200Pa        无突出危险,预留2m超前距掘进。
湿煤样   ≥160Pa        有突出危险,采取防突措施之前禁止掘进
         160Pa        无突出危险,预留2m超前距掘进。
钻屑指标法(S)预测标准
S临界值:  
6kg/m         有突出危险,采取防突措施之前禁止掘进
6kg/m         无突出危险,预留2m超前距掘进。
6、严格按照通防科设计进行区域验证,若因煤层赋存、断层等地质条件变化钻孔深度、倾角等参数需要变更时,由防突员向通风调度汇报备案,严禁私自改动施工参数。
    四、瓦斯突出预兆
(一)有声预兆
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煤炮;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断裂声。
(二)无声预兆
煤层层理紊乱、煤质变软、煤暗淡无光泽、煤壁发亮;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出、片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忽大忽小,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孔等现象。
     五、安全技术措施
(一)钻机操作安全措施
1、使用前首先检查风煤钻各接头是否紧固,发现不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否则禁止使用。
2、严禁触及旋转的钻具、钻套,钻机在不使用时要将进风管拆除。
3、停机时应靠地面关闭进气阀门,防止回转机构自动开启。
4、回转时转矩较大,操作人员应在工作中集中精力,防止因钻机转矩突然增大时,发生伤人事故,钻孔时严禁手扶钻杆,应时刻防止钻杆卷伤手臂等事故。
(二)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必须对钻机进行全面检查与试运转,保证性能良好、各种安全保护设施齐全。
2、施工人员打钻时,钻孔深度、角度必须严格按照措施规定打设。
3、施工地点5m范围内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
4、当瓦斯浓度达到0.50%≤CH4<0.75%时,施工地点必须停止工作,立即汇报,值班调度员应立即通知通防科,由通防科查明具体原因,并进行分析、处理。
5、当瓦斯浓度达到0.75%≤CH4<1%时,施工地点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立即汇报,值班调度员应立即通知值班矿领导、通防科、通防副总、防突矿长、其他在矿领导、总工程师及矿长进行分析处理,并制定相关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6、当瓦斯浓度达到1%≤CH4<3%时或出现突出预兆时,施工地点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人员撤至23306运输顺槽平台处)后,立即汇报,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启动瓦斯事故应急预案,由值班矿领导、通防科、通防副总、防突矿长、其他在矿领导、总工程师及矿长进行分析处理,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7、当瓦斯浓度达到3%以上时,施工地点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值班调度室员立即下令撤出井下所有人员至地面,启动瓦斯事故应急预案,由值班矿领导、通防科、通防副总、防突矿长、其他在矿领导、总工程师及矿长进行分析处理,在瓦斯正常后并确认无突出危险,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
8、施工前由班长对施工环境周围、施工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让工人进入现场施工,施工中要不断观察周围环境变化情况,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9、该地点施工必须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现场统一指挥,监督安全生产。每一次进入工作前面,跟班队长和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顶板及两帮的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工作。
10、避灾路线
1)发生火灾、爆灾或煤与瓦斯突出时,遵循迎着新鲜风流走或尽快进入附近进风巷的原则。
施工地点→23306轨道顺槽→四部猴车巷→三部猴车巷→二部猴车巷→一部猴车巷→副井→地面。
2)发生水灾时,根据所处的位置,遵循“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的原则。
施工地点→23306轨道顺槽→四部猴车巷→三部猴车巷→二部猴车巷→一部猴车巷→副井→地面。
3)当遇到以下情况时,需进入避难硐室:(1)佩戴自救器后,在其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2)撤退路线无法通过;
避难硐室避灾路线:施工地点→23306轨道顺槽→四部猴车巷→+60m车场→+60m避难硐室(待灾情稳定后,接调度室通知,矿井人员按正常避灾路线升井)。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实现现场交接班,把上班出现问题交接清楚,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本措施如有遗漏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凡在本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否则不允许在该地点参与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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