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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立井东大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17日
    2)架棚前,先架梁,将棚梁临时固定在前探梁上,并进行临时护顶。
    3)两帮棚腿栽入柱窝后,采取临时固定措施,防止棚腿倾倒伤人。
    4)、棚梁腿对接后,使用卡揽将其固定在一起,进行刹背帮顶。
    5)、因巷高,拆棚梁困难时,可搭接临时工作台。临时工作台采用直径100mm的铁管,横担固定在两巷帮,上铺厚度不低于50mm的大板制成。
    6)、所搭接的工作台,采用直径12.5mm的钢丝绳吊挂固定在两巷帮,钢丝绳用相匹配的卡揽卡接,搭接处不少于两点。
    7)、所搭接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
    8)、所使用的工作台也可用矿车代替,但矿车两端必须用“十”字掩打牢,矿车上方铺设大板制作。
9)、工作台上方所铺设大板,用8#铁丝固定,以防人员站在一端时,翘起打空。
7、墙体或棚子拆除后,及时打穿楔探顶,防止松散矸石掉冒,前探距不低于800mm。
8、砌墙及架棚前,先确定中心、腰线,严格按中腰线施工。
9、施工地点留设矸石堆,供架设拱形支架上梁用。上梁时及时前移前探梁,将棚梁放置在前探梁上,并及时对顶部临时刹背护顶。
10、上梁时,无关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11、架设支架梁腿对接后,要及时安装卡缆固定,刹背帮顶,上齐铁拉杆,打齐撑木。
12、严格按工程质量标准施工,不合格的工程坚决推倒重来。
13、施工时对各种管线、管路进行妥善措施进行保护,其保护方法:电缆落地、挖沟上扣溜槽(或旧皮带),掩埋保护,保护长度:施工地点前后不少于10m。各种管线、管路的保护由专人负责检查。
14、装渣时要清净周围的杂物,以防碰伤手臂,两人同时装车时要留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铁锹相撞伤人。
15、作业前要对作业点前后20m内洒水降尘。放炮前后各洒水冲尘一次。
16、施工时,保证人员退路畅通,维修拆除的废旧物料及时运出施工地点,不少于10—15m的位置靠帮摆放。
17、施工中,若有维修地点小面积顶板脱落或局部漏顶时,应立即处理,重新将帮顶刹实背牢,必要时架设密集支架控制顶板。
18、施工中严防冒顶事故的发生,若不慎发生冒顶事故, 必须待顶板充分稳定后,由瓦检工检查冒顶区的有害气体含量;在专人观山的情况下,指定专人处理活煤危矸;专人指挥,专人观山,用坑木、竹芭等将顶刹实背牢。
19、来往行人通过维修点时必须征得施工人员同意,否则不得通过。
    20、装碴时的注意事项:
    1)、装碴时,周围无关人员必须躲开,以防工具碰伤。
    2)、装碴时,要前后照应,以防攻击碰撞伤人。
    3)、装碴时,必须检查周围的安全状况 ,不安全因素(隐患)处理后,才能装碴。
    4)、装碴时,两端要匀装,以防车辆重心偏移过多,翘起伤人。
(二)爆破安全措施(附放炮警戒位置示意图和炮眼布置图)
1、打眼时严格按照炮眼布置爆破参数图表的位置顺帮打眼,严禁垂直于帮顶打眼。炮眼深度不低于600mm,最大装药量不超过半卷(0.075kg)。采用湿式打眼。
2、周边眼边距不得超过400mm,周边眼底要落在巷道轮廓线外50mm处,装药后,炮眼剩余部分封满炮泥。
3、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炸药雷管领出后要分装在不同的专用木箱内并加锁。
5、装配引药:要在支架完整,顶板完整,无淋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地点进行。
6、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的数量以一次放炮需要的数量为限。
7、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8、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9、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0、严禁将放炮母线与电缆相连,母线应悬挂在无电缆和无电器设备的一侧,如果有电缆应设在距电缆大于300mm悬挂。放炮结束后,母线要回收。
11、一个工作面不准使用不同型号厂家生产的炸药,不得使用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严禁使用火雷管。
12、炸药雷管不准乱扔乱放,严格执行炸药雷管领退制度。用不完的雷管和炸药下班后要及时退回火药库。
13、装药连线由专职放炮操作及熟悉爆破知识的班组长配合,起爆器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严防一人连线,一人放炮。
14、放炮前由当班安全负责人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清点核对人数,准确无误后方可通知放炮工放炮。
15、放炮前由当班安全负责人指派专人在所有能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内设立警戒,其警戒距离:平直巷不小于100m,拐弯巷道不小于75m,警戒同时去两人,一人警戒,一人负责联系,警戒不到位,联系人员未返回或警戒人员没到达警戒地点,严禁放炮。没有得到放炮工的通知,不准解除警戒,警戒位置见附图。
16、放炮时,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警戒布置要与巷道放炮地点通往的各个出口设置警戒。
17、放炮设置联络员,不经联络员的通知,不得放炮,不经放炮工的许可,不得通知撤除警戒。
18、每次放炮前加固作业地点前后20m范围内的支架,放炮前瓦检工检查放炮地点前后20m范围内的瓦斯、支护、通风等状况,无问题时方可允许放炮。
19、作业地点积渣超过巷道断面1/3严禁放炮,防止堵塞巷道,影响通风。
20、放炮后待炮烟吹过警戒线点,方能由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到放炮地点检查有无残爆、拒爆,支架是否损坏等,如有拒爆和残爆、支架损坏时,必须先处理隐患,待隐患处理完毕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否则不准作业。
21、放炮后,若有崩倒、崩歪扭的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将其扶正,刹实背牢后,方能进行其它工作。
22、处理拒爆、残炮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23、处理残爆、拒爆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之规定:
24、严禁放明炮,放糊炮。
25、维修地点必须安装通讯电话一部,并能正常使用。
(三)、运输管理:
    1、该施工地点至副立井底采用人工装车,人力推车。
    2、人力推车时要精力集中,车过弯道、岔口,前方有人时,必须提前发出警号,使行人躲离。
    3、同方向推车要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每次只准推一辆矿车,严禁放飞车。
4、运料车装运物料时,物料的长度不得超过矿车的边沿,运渣不超过矿车上沿。
5、弯道处安装不少于2道拉杠,防止规矩变宽,发生掉道。
6、曲线段铺道,轨枕呈扇形铺设,并保持外弧高于内弧轨道,但两轨面高差不大于50mm。
(四)、瓦斯管理制度:
1、班组长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作业点向后5米的回风流中悬挂瓦斯报警仪,距顶不大于300mm处,距帮不小于200mm处,并且处于工作状态。
    2、瓦检工每班至少对巷道内瓦斯检查不少于2次。
 (五)、运输线路:
运料路线:地面→副井底→东大巷→维修点
    运矸路线:维修点→ 东大巷→副井底→地面
(六)、避灾路线:
水灾避灾路线:维修点→东大巷→副井底→地面
火灾、瓦斯、煤尘事故避灾路线:同水灾避灾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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