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对象 |
采煤队队长 |
管理责任人 |
矿长 |
监管部门 |
安全生产办公室、生产技术办公室 |
监管人员 |
安检员、采掘检查人员 |
工作任务 |
采煤队全面工作 |
编 号 |
DYYN-CMD--采煤队队长-0l |
所需工具 |
卷尺、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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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用品 |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工靴、矿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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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标准 |
1.队长在矿长、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执行国家、自治区、集团公司及雁南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队长对本队执行、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负组织实施责任。对本对的事故隐患负有排查、登记、治理、防控的责任; 3.队长每周组织本队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本队所辖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4.队长定期召开本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并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贯彻实施; 5.队长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经队主要负责人审查后签字,上报矿有关部门; 6.发现事故隐患,队长要根据事故隐患等级,及时如实向矿及有关部门报告; 7.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队长和各副队要负责组织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要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8.根据事故隐患情况,向矿提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建议和措施。本队无法治理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提请矿组织整改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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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1.安检员发现安全出口距离宽度小于700mm,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2.队长对巷道检查后要认真填写班前安全评估记录,机关检查人员负责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队长整改; 3.机关检查人员每发现队长未按照要求检查或整改,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4.机关部门随机抽查交接班记录本的填写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队长进行整改; 5.对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必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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