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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轨大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5月27日

由于受矿压影响,北轨道大巷巷道压力较大,致使支架下沉、蜷腿,支架梁压弯,椽子被压脱节、压断等,巷道变形严重已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对失修段巷道进行维修。为确保维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维修措施:

一、    维修前准备工作

1、开始维修前施工队先在施工地点准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材料(坑木不少于20根,1.8~2.0m长的木钎椽不少于40根,荆芭不少于10捆,椽子不少于100根)。材料分类码放在距施工地点20m内的巷道两帮,物料摆放整齐,不得影响通风和行人。

2、清理维修地点及其退路巷道内的杂物和积煤,确保后路畅通。

3、将施工段及其前后各10m范围内的电缆、信号线、监控线、风水管等落地,挖沟掩埋(埋沟宽度200mm,深度150mm),用破皮带、荆芭(3层以上)覆盖加以保护。

4、由于该巷U型钢巷道中高3.4米,为方便维修在施工时应搭建工作台。

二、维修顺序

维修必须由上向下按照小拿小取的原则进行,采用先加固再撕口维修的方法,要加固一棚,维修一棚,严禁一拆多棚。

三、维修方式

采用手镐掘进方式(挑顶或卧底遇硬岩石时采用风镐)进行作业,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进行。

四、加固方式

1、维修前先对维修地点前后5米范围内失修支架打上连锁抬棚进行加固,保证维修期间来压时,支架不动,防止冒顶、片帮事故发生。

2、维修时及时前移加固的连锁支架,维修停止时(包括每班结束时)新老支架间必须用小径木封闭帮顶。

五、维修标准

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施工,要求支架迎山有力,无歪旋、吊肩、伸蜷腿、错口等现象,维修后巷道断面要满足通风、行人、运输需要。

维修采用29#U型钢对棚支护,塑料网、椽子打帮护顶。支架棚距0.60m(中—中),净高3.2m。用塑料网、椽子打帮护顶;椽子间距0.3米,(自两腿柱窝向上200mm处起向上开始打)。塑料网两网搭接长度为150mm,连网间距为200-250mm。

六、安全技术措施

1、维修前,提前2天对维修段巷道进行静压注水,使该段巷道顶煤胶结完好,防止维修时发生冒顶事故。注水孔每隔两棚(间距1米)打一排,即每帮打两个,上孔距梁0.5米,上下孔间距0.8m,钻孔方向与巷道方向垂直,与巷道水平夹角为150。巷顶打3个,间距0.7米,左右两孔距梁齿0.4米,钻孔方向与巷道前进方向一致,仰角比巷道坡度大20º。注水孔深2米,注水压力控制在2-3Mpa,每眼注水时间不低于0.5小时,注水量以巷道帮顶渗水为止。

2、维修时,维修地点必须保持足够的通风断面,保持正常通风。班长必须带便携仪,并于施工地点正确使用。

3、维修时,维修场所要备有2—3节直径600mm、长2m的铁管子,以保证围岩冒落堵巷时维修场所以里正常通风。

4、施工时,严格执行有外向里的维修原则,要派专人观山,专人递料,专人操作,要派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要瞻前顾后,动作敏捷。每个维修场必须有一名跟班队长现场跟班指挥作业,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处理各类事故隐患。

5、扩修地点必须保证前后5米巷道新老支架、撑木齐全,加固牢靠。所有支架必须站在实底上,否则必须下站道木。

6、掐口后维修期间不得中途停止该段施工,否则必须全断面用直径不少于70mm小径木封帮闭顶,防止片帮、冒顶事故发生。需多班连续维修时,各班组间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每班下班前必须完成扩修支架的整个作业循环,一架未完成前,不得中止工作,不连续维修时下班前必须将扩修支架加固牢靠,封帮闭顶,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维修后,要对支架及时进行加固。

7、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施工人员要经常观察邻近支架是否移位,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或进行撤人。

8、维修期间,坚持使用前探梁,要先护好顶(戴梁)后站腿,顶煤破碎时用撞楔法超前护顶,即采用长度不少于1.8米,直径不小于50mm的小径木或长度不少于2.0米,Φ20mm的钢钎,以仰角为30º向巷顶打入,钎椽尾外露长度不超过300mm,每根间距不超过200mm,呈扇形布置。

9、维修地点备用的防片帮冒顶的材料,必须就近在施工地点附近码放整齐,能随用随取。

10、若帮、顶出现流煤(矸)时,必须及时用荆笆封堵,防止流煤(矸)范围扩大,造成冒顶事故。若帮、顶难以铺网时,亦可用竹笆代替,进行背帮、背顶。

11、维修时,必须切实保护好监测线、电缆线和运输系统,严禁随意掐、摘、扯监测线和电缆线,掉落的煤矸等必须及时运走。维修后监测线和电缆、信号线、风水管等按标准挂好。

12、巷道掐口扩修过程中禁止人员随意通行。若人员确需通过时,必须在支架加固牢靠无危险,并经得施工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维修场附近20米范围内要保持后路畅通,无关人员不得在此逗留。

13、瓦检工必须巡回检查施工地点及回风流瓦斯浓度,如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14、施工时,严禁随意敲打、抛掷铁器,以免产生火花,造成事故。

15、本措施由施工队队长负责落实,安监员监督执行。

七、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井下灾害的避灾路线:施工地点→北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平地。

八、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编制:李迎许

200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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