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安全风险及后果 | 等级 | 管控措施 |
1. | 1)监测监控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无证上岗;
2)安全监控系统安装质量不合格,传感器布点不符合规定;3)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接线图未依据实际布置进行及时修改等造成系统监控失真、无效 | 重大 | 1.检测监控工必须经过有三级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安全资格证》、《操作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2.检测监控设备及传感器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和《AQ1029-2007》的有关规定要求。 |
2. | 1)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时,出现异常;
2)安全监测控设备发生故障等造成安全事故。 | 重大 | 1.发现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单位值班领导汇报;
2.检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3.安全监控设备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要个执行。 |
3. | 1)监测监控工未按规定周期检修、维护、调校传感器;
2)甲烷超限断电功能为按规定周期进行测试;
3)未每天对监控系统(包括监控设备、缆线)进行巡检;
4)安全监控设备未按规定周期进行调试、校正等造成安全事故。 | 重大 | 1.检测监控工必须按要求检修、维护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七天 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
3.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每七天必须进行检测;
4.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6-12个月应升井进行全面检修,井下装置的完好率为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