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矿山安全>>正文

正龙煤业井下大巷整理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5月01日

为了搞好城郊煤矿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矿井安全生产,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提高我矿机电运输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改善城郊煤矿井下大巷形象,结合井下大巷质量标准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电缆整理工作目标

1.1消除电缆交叉、盘圈、往返悬挂现象,回撤多余的缆线,消除多根电缆绑扎现象,确保一趟电缆挂一个电缆钩。

1.2完善电缆走向标志牌,清理电缆浮尘,确保缆线干净平直一条线。

1.3消除电缆吊挂间距大、不平直,使用电缆钩不统一、吊挂不美观的现象。

二、电缆整理工作标准

2.1井下必须使用矿统一标准的电缆钩,电缆钩上、下孔均要固定。电缆悬挂用的挂钩、夹子、卡箍必须齐全有效。

2.2轨道运输大巷(集中巷)内电缆钩安装悬挂间距为1.5m,允许误差±50mm;敷设高度要求最低电缆钩下吊孔距巷道道面1600mm以上,允许误差±10mm,保证矿车掉道时电缆不受撞击;固定电缆钩的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200mm,允许误差±10mm。

2.3各单位应依据施工的巷道情况选用适当规格的电缆钩,同一巷道使用的电缆钩规格型号必须统一。电缆钩应根据实际需要并参照机电科下发的图纸标准,向供应科报计划领取。

2.4电缆不得悬挂在风水管路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路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300mm 以上的距离。

2.5新敷设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应分挂在巷道两侧,受条件所限时,通信和信号电缆应吊挂在距电力电缆上方100mm以上的位置。对于大巷已敷设在巷道同侧的通信和信号及动力电缆,必须符合本标准。

2.6电缆间距要求:电缆吊挂必须平直,并有适当的驰度,无交叉、盘圈现象。电缆吊挂从上至下按照电缆直径依次增大的原则进行悬挂,其间距保持在100mm以上,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间距不小于50mm,高、低压电缆间距应大于100mm。

2.7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采用黄泥等阻燃型材料对穿墙管口进行严密封堵,套管两侧露头以与墙壁外侧平齐为准,墙壁两侧均要有电缆走向标志牌。

2.8电缆跨越巷道时,应采用与电缆外径相适应的Ω卡式电缆支架进行固定,电缆支架间距为1m,排列整齐、合理过渡,严禁相互交叉,确需交叉区段应采用托架分层固定,并遵循由里向外电压等级逐渐降低规则排列,并保证相互间距满足施工要求。

2.9巷道内电缆连接用的接线盒必须妥善固定,接线盒的吊挂不得影响周围电缆的吊挂标准,高压电缆连接器采用四根M16×250mm的锚杆配合相应规格Ω卡固定在巷道壁上,并做到两侧平直,高低与电缆走向一致,不得使电缆接头受力。高压电缆中间接头两端留有2-3米余量的电缆,成Ω形用Ω卡配合托架固定在巷道的顶上部,托架宽为150mm。

2.10电缆确实需要交叉时,应横平竖直。沿巷道走向敷设的电缆在外侧,在交叉处采用Ω卡配合长腿托架进行固定。同等级的电缆交叉时,长腿托架腿长120mm;不同等级的电缆交叉时,长腿托架腿长170mm。

2.11电缆过硐室口及通道口,要依据现场情况,顺势进行敷设,拐弯角度不应超过15°,电缆应在此巷道口上方采用Ω卡配合托架进行固定,托架宽度应与电缆根数相适应。若电缆根数较多,必须安装支架按照固定电缆在内,临时电缆、通信和信号电缆在外的原则分层吊挂,并保证电缆间距满足2.6条要求。

2.12敷设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如下规定:

2.12.1橡套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 倍;

2.12.2塑料绝缘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0 倍;

2.12.3交联聚乙烯绝缘铅护套钢带铠装电力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20 倍;

2.13各电缆使用单位应在电缆上每隔200m及拐弯或分支地点、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两边等均应设置注有电缆编号、型号、长度、用途、截面等内容的标志牌。

三、轨道运输大巷工作标准

见附件1:精品工程—轨道运输大巷标准。

四、工作计划

备注:所有设施整理含就近处的各联巷及永久车场工程。

五、验收考核办法

采用旬验收与月底验收相结合的办法,每月11日、21日、次月1日由机电科组织按照工作计划对整理区段进行验收。

5.1电缆验收标准按照第2项中的内容,结合城郊煤矿企业标准6《管线安装使用管理标准》中的相关内容。

5.2轨道运输大巷精品工程验收标准参照矿精品工程标准和永煤公司亮点工程标准,98分及以上为合格。亮点工程轨道大巷评分表见附件2:亮点工程轨道大巷评分表。

5.3机电科牵头,矿领导、机电科相关人员、区队责任人参加,每旬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每月作为一个考核周期,按时或超计划完成进度且质量完全合格,给予区队责任人及科室负责人、验收人500元/人的奖励,施工人员200元/人的奖励。没有按照计划完成任务或质量不合格,对相关责任人按奖励标准的50%进行处罚。

<!--内容底部广告-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