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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避难硐室设置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5月02日

一、概况:

我矿为整合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于2010年8月11日通过《煤炭生产许可证》验收,证待发。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下简称《防突规定》)第106条规定要求,我矿计划在1180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防突风门外20米处设置一处避难硐室、在11803回风巷备掘工作面防突风门外8米处(主井内)设置一处避难硐室、在11803运输巷备掘工作面防突风门外14米处(主井内)设置一处避难硐室,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订以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地点:

1、1180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防突风门外20米处。

2、11803回风巷备掘工作面防突风门外8米处(主井内)。

3、11803运输巷备掘工作面防突风门外14米处(主井内)。

三、施工时间:

2010年8月26日。

四、施工单位:

武旭东掘进区。

五、施工负责人:

武旭东区长。

六、施工顺序:

1、按技术部划定的开窝位置及技术要求进行避难硐室掘进工作、硐室掘进规格尺寸及支护要求要符合《防突规定》第102条规定要求。

2、按照《防突规定》第103条规定要求做好避难硐室的墙体及隔离门构筑工作。

3、按照《防突规定》第102条规定要求完善“三条生命线”及其他自救设施。

七、技术规格和要求:

(一)、避难硐室掘进规格及技术要求:

1、开窝三角抬棚梁内径3米,底扎4.2米,梁下净高2.2米,用料11#工字钢扶梯形棚(必须有帮抬棚),上穿5根叉梁。

2、扶棚规格:用料11#工字钢扶梯形棚,梁内径3米,底扎4.2米,梁下净高2.2米,棚距0.7米。

3、避难硐室掘进毛进尺不得超过5米,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扩散通风的要求。

4、避难硐室实用面积不得小于7.5m2。

(二)、避难硐室墙体及隔离门构筑规格要求:

1、避难硐室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隔离门设置标准按照反向标准设置。

2、墙垛可用砖、料石或混凝土砌筑,风门墙体四周必须掏槽,掏槽深度见硬帮硬底后再进入实体煤不小于0.5米,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米。

3、隔离门框的厚度不得小于0.1米,门板的厚度不得小于0.05米。

(三)、完善“三条生命线”及其他自救设施规定要求:

1、避难硐室内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隔离门设置的标准按照反向风门标准安设。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0米,深度满足扩散通风的要求,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可能同时避难的人数确定,但至少能满足15人避难,且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m2。

2、避难硐室内支护保持良好,并安设有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3、避难硐室内放置足够的饮用水(防尘水系统必须完善)。

4、安设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m3/min。计划用压风压缩空气空风,必须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八、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要求:

1、每班必须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班组长是本班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各班人员必须在班组长的统一带领下,搞好工程质量,抓好安全工作,搞好文明生产,完成当班任务。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5、严格执行“三大规程”。

6、杜绝“三违”现象,严禁冒险蛮干,确保安全生产。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人员把当班未处理完的不安全隐患、设备故障、工程质量和工具损坏、丢失与否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人员,出井后,由班长向矿长汇报清楚。

8、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层次、方位角、坡度、断面尺寸进行施工。

9、不得损坏井上下一切设备、设施、特别是井下通风设施。通过风门时,不得将风门同时打开,应开一关一,严防风流短路。

10、不得乱动电器设备,胡乱停止或启动电钻、风机、水泵、绞车,更不得胡乱打电铃和乱打电话。

1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下井的有关规定。不得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不得穿化纤衣裤下井。在主斜井、轨道上山以及其他有绞车提升的巷道经过时,必须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更不得搭乘提升或下放的矿车。

12、不得私自打开和进入不通风或微风的巷道。

13、严禁酒后下井。

14、严禁进入支护不良,围岩不稳的巷道,更不得私自取煤或回收支护材料。

15、严禁拆卸矿灯,矿灯有毛病只能交矿方地面修理。

16、不准用矿灯、井下开关、接线盒、信号电缆作电源取代放炮器放炮。

17、非煤矿指定的专用工具、材料、设备和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井下。

18、严禁不经矿有关领导允许而私自带领他人入井。

19、严禁因为争用车皮、工具、设备而在井下打架斗殴,有问题坚决以调解为主进行解决。

20、不准在井下随意大便。

(二)、顶板管理支护:

1、施工人员每次进入迎头,首先必须“敲帮问顶”摘除活悬矸石、煤块。

2、靠迎头10米内的棚子,顶柱要在放炮前加固,放炮后要对崩倒、崩歪、崩坏的棚子及顶柱要按原规格由外向里逐架、逐棵进行恢复。

3、顶板不好时,严禁空顶作业,对已确认顶板好时,也要每隔30分钟到1小时,“敲帮问顶 ”一次,凡发现声响沉闷,不清脆,说明顶板有离层的可能,因此,必须及时补充架棚或打顶柱支护。

4、在倾斜巷道内架棚时还要打上拉杆或撑木,严禁支架倒下。

5、凡出现突然掉碴、围岩开裂、顶板移动和开裂以及支架移动,断裂声等冒顶征兆时,人员必须立即撤出作业地点到顶板完好、通风良好的地方。

6、对顶上和两帮大块已开裂的容易掉顶片帮伤人的活悬煤、矸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严防意外伤人事故发生。

7、要求每一人员在井下经过的地方发现有片帮、冒顶、支架损坏等情况时,有义务、有权利、有责任及时向班组长或矿方有关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安排处理。

8、支架必须架设牢固,严禁腿窝打在浮矸上,接口要严密,顶、帮搪柴要刹紧背实,倾斜巷道架设支架时,要有一定的迎山角,严防支架前倾及后仰。

9、返工或临时需要回收支架时,必须做到“先支后回”,严禁盲目回撤,人员要在有支架掩护的地方操作。

10、不得留有“伞檐”,严禁片帮伤人。

(三)、打眼放炮:

1、使用电煤钻打眼,不得同时有多人猛力推顶,严防过负荷引起烧坏电钻,引起电器火灾。

2、电钻喇叭口处电缆要随时检查发现有包皮裂纹、露出铜丝等,要及时向电负责人汇报,以便及时截去该处电缆进行处理。

3、精力集中操作电钻,在卡钎时及时松开按扭开关,严防钎子不转而电钻体旋转打伤人员。

4、电钻不得受淋水、浸水,打完炮眼后,要将电缆挂好,电钻撤到安全、干燥的地点。

5、打眼时,打眼人员重心要随时掌握好,严防钎子突然折断使打眼工前倾被钎子顶伤。

6、不准放糊炮,不准用火雷管放炮,不准用可燃物代替炮泥封添炮眼,不准用非爆矿许用炸药、雷管放炮。

7、不准在没有瓦检员检查瓦斯的情况下放炮,必须征得瓦检员的同意才能放炮。

8、放炮时,放炮地点设在防突风门以外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硐室内,人员全部撤至防突风门以外的新鲜风流大巷中,不准在没有设岗、警戒完毕的情况下放炮。

9、站岗警戒位置:防突风门外。

10、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11、放炮母线、连线、接头要扭接悬挂、分开,母线杜绝明接头,母线要远离电缆、信号线等导电体。

12、放炮员最后一个离开现场,并把放炮器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开始放炮前确认一遍瓦斯是否超限,警戒区内是否无人,在确定无问题后,才能插入放炮器钥匙开始放炮。

13、电雷管脚线不用时扭结短路,母线端头也必须扭结,只有在开始放炮瞬间才能打开扭结接头,炮响后立即扭结母线端头成短路状态。

14、井下临时炸药、雷管存放箱,要用木板制成加盖加锁加隔板。炸药、雷管不得混合在一起,要分别装在各自隔离箱内,该箱处于常锁状态,用时才能打开,并不准装其他物件。

15、不准私带炸药、雷管在宿舍存放或用于非煤矿生产。

16、炸药雷管实行领退登记制度,当班用不完的必须交回炸药库。

17、不得用雷管代替竹木棒在炸药上扎眼,不得把电雷管靠近矿灯及其他导电体。

18、装配引药时必须在顶板完好的地方操作。

29、炮烟未散,不得进入检查。

20、如通电后炮未响时,首先必须取下放炮器钥匙,摘掉母线并扭结短路,使用瞬发电雷管等5分钟,使用毫秒雷管等15分钟后才能沿线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21、如遇瞎炮和残炮,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如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向下一班放炮员或矿方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处理瞎炮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连线放炮。

②、在距离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一个与瞎炮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④、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块,并收集未爆的雷管。

⑤、处理瞎炮时,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该地点逗留。

22、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四)、通风、瓦斯与煤尘:

1、每个避难硐室掘进工作量均不超过5米,采用扩散通风。

2、爱护井下一切通风设施:如风门、风窗、风筒、密闭、风桥等,发现风筒漏风及时修补或更换。

3、严禁打开风门不关和无风、微风作业。

4、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的瓦斯检查制度,电器设备附近每班要进行1—2次瓦斯检查。

5、迎头风流中瓦斯浓度达0.8%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瓦斯浓度达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矿有关领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0.8%时禁止放炮。

6、电煤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器”。

7、防尘、洒水管路要畅通有压力水。

8、放炮前后及装煤矸过程中要作好洒水、喷雾、降尘工作。

9、瓦检员定期清扫风筒上的煤岩粉尘。

10、主要进风巷道应不定期清扫粉尘。

(五)、装煤、岩运输:

1、装煤、矸时,迎头人员要相互照顾,防止工具、煤、矸掉落伤人。

2、装车不能堆砌过高而划伤风筒。

3、禁止任何人搭车和放飞车。同方向推车,两车相距不得少于10米,防止矿车撞伤他人。

4、推车人员必须注意前方,发现有人或障碍物,必须减速慢行,同时发出呼喊信号,前方巷道是拐弯或岔道时,更要慢推慢放,严防掉道,撞伤他人事故发生。

5、倾斜巷道绞车提升时应注意:“电铃信号一声停,二声提,三声下放”,信号不清严禁运行,有电话时可直接电话联系。

①、一旦向绞车司机发出提升或下放信号,把钩工应立即进入相关的躲避硐室。

②、必须在矿车停稳后才能摘挂钩。

③、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④、矿车必须设置保险绳和锁紧插销装置,严防脱钩跑车事故发生。

⑤、在向绞车司机发出信号前,必须再重复检查一次连接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⑥、“一坡三挡”安全设施要齐全可靠。

6、刮板运输机机头和机尾要打好压柱,严禁在溜槽内松送物料,刮板机开启和停止时要先打清信号“一声停、二声开”机头和机尾要掏好回煤坑。

7、皮带运输机头要砌混凝土地基下地基螺丝固定,机尾要下好地锚,严禁在皮带机槽内松运物料。皮带机开启和停止时要先打清信号“一声停、二声开”。

(六)、特殊安全组织措施:

1、严格按测量给定的中线、腰线、开窝位置施工。

2、各工种严格按其本职的操作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3、墙体灰口要饱满,墙内外按要求粉刷好。

4、避难硐室设施严格按《防突规定》第102条规定设置完善。

5、遇特殊情况另行补充有关针对性地安全技术措施。

6、其他要求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突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

2010年8月25日

安益煤矿《避难硐室设置安全技术措施》

贯彻学习记录

贯彻学习内容避难硐室设置安全技术措施

贯 彻 时 间贯 彻 地 点

主持贯彻应贯彻人 数实贯彻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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