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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面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5月17日

编 制 人: 郑国林

审    核:黄佑宏

技术负责: 黄佑宏

机电矿长:杨林盛

安全矿长:陈加义

生产矿长:王加祥

矿    长: 李  俊

法人代表:陈沛荣

编制日期:2010年09月25日

会审意见

措施名称:1401采面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会审地点:接待室

会审时间:2010年  月  日

主 持 人:

参加人员

通风队:                           机电队:

安全科:                         安全矿长:

矿调度室:                        技术室:

机电矿长:                      生产矿长:

技术负责:                      矿    长:

1401采面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1401采煤工作面顶板属于已跨顶板,随着采面推进而垮落,采面推到补回风巷h3 #导线点位置时,原煤层上面直接顶掘进巷道时已放下,此段巷道长13m,且巷道西帮为煤柱,因煤柱支撑顶板不能正常垮落。为此,经矿研究:对此地段采用强制放顶以确保采面安全,为强制放顶期间安全,特编制措施如下:

二、组织措施

1、组织机构

矿成立1401采面强制放顶领导小组

组  长:李  俊

副组长:黄佑宏  陈加义

成  员: 毛玉谷  王国平  姚安兴  王云洪   管  勇  刘兴元

黄朝伟 蔡忠文  严  友  万仕权  龙建贵 尹方华  赵  品  周长刚  石国高   尹方贵  王家凯  宋天云

雷金福  皮家吕

2、强制放顶时间

强制放顶时间定于2010年9月26日早班。

3、强制放顶施工单位

由采煤队回柱放顶班执行采面强制放顶工作,人力不足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时抽调采煤队成员。

4、强制放顶所需材料

龙建贵负责准备好下列材料:风钻2台、1.8m钻杆3根、钻头4个、1寸胶管100m、2m长炮棍2根、放炮线200m、水炮泥20节、黄泥20公斤、长1.6m宽0.15 m厚0.1m的方木250根。

三、强制放顶炮眼布置

在采面最小控顶距切顶线靠采空区侧距铰接顶梁尾部0.3m位置,每隔1.0m,深度为1.8m的炮眼,炮眼总数15个,每眼装药量6支。

四、安全技术措施

1、强制放顶前必须由强制放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安全员、瓦检员、爆破员、放顶班长、采煤班长等人参加对采煤工作面支护、特殊支护、超前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工作面支护(前排铰接顶梁紧靠煤壁)、特殊支护、煤壁、支承力等均达到要求方可进行强制放顶作业。

2、强制放顶前工作面是最小控顶距,工作面不能有失效柱,放顶工全面补液加固工作面支柱,确保单体柱有足够的支承力,没有足够支承力的柱子要重新支柱。

3、强制放顶前必须按要求打好

(1)工作面三道的超前支护:即距煤壁10m范围内靠巷道两帮打双排柱,柱子打在铰接顶梁的中部,每个铰接顶梁均要铰接,距煤壁10-20m范围内靠巷道上帮打单排超前柱,柱配梁铰接使用。

(2)四组八梁: 24型溜子机尾必须用四组八梁支护好。

(3)切顶线:每个柱距内增打2颗单体柱和原柱一起组成切顶线,每隔5米留一个0.5米安全出口

(4)戗柱:在切顶线上每隔2米打一个戗柱。

(5)木垛:沿切顶线每隔6米打上一个1.6×1.6的方形木垛。

4、强制放顶打眼时要求拉线打眼。炮眼必须严格按要求的仰角及深度打好,打眼前、放炮前瓦检员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不超限才可进行打眼、放炮作业。

5、每个炮眼装药量为6卷,并用水炮泥、黄泥全部封好孔,黄泥封孔长度不得少于1.0m,电雷管入井前必须做导通试验。

6、放炮母线长度200m,把放炮母线拉到1402回风巷风门处放炮,用MFB-100型发爆器一次起爆。要求脚线和连接线,连接线和母线之间的所有接头接触良好。吊挂好放炮线放炮。

7、用有经验的放炮员装药放炮。

8、撤人、设岗、放炮

(1)撤人范围:1401工作面所有参加放顶人员全部撤到1402回风巷风门处。

(2)设岗安排:设4个岗

1#岗设在人行通道(安全出口)处,防止人员进入爆破危险区,2#岗设在1401运输巷安装乳化泵处,防止人员进入爆破危险区,3#岗设在回风上山1402石门片口处,防止人员进入爆破危险区,4#岗设在1402回风巷风门处(兼作放炮点),防止人员进入爆破危险区。

(3)撤人设岗安排:装药放炮30分钟前由采煤队派四人分别到二号岗、三号岗(二人作站岗员、二人作放炮联络员)站岗,二人到2#岗1401运输巷安装乳化泵处,留站岗员在2#岗1401运输巷安装乳化泵处站岗,禁止人员进入爆破危险区。二人到3#岗回风上山1402石门片口处,留站岗员在2#岗回风上山1402石门片口处站岗,禁止人员进入爆破危险区,1#岗由井口检身工负责站岗,禁止人员进入爆破危险区,放炮联络员回该采面回风巷。等放炮联络员回采面回风巷告知撤人设岗完毕,可以放炮。

(4)站岗人员到岗后,必须坚守岗位,禁止一切人员进入警戒范围内,未接到撤岗通知不得擅自解除警戒。

(5)放炮:装药连线完毕后瓦斯不超限,安全情况正常,等上述放炮联络员回到该采面回风巷告知可以装药放炮后,将该采面所有人员撤到前述放炮地点(设岗处)进行放炮。

9、放炮后,至少等30分钟,在顶板稳定的情况下,放炮组成员才可以进入工作面检查强制放顶效果。

10、若强制放顶后,顶板任然没有冒落或为达到预期效果,则再采取二次强制放顶。

11、强制放顶前必须全面清点柱、梁总数,强制放顶后,再全面清点柱、梁总数,防止强制放顶过程中造成柱、梁丢失。

12、本措施未尽之处按相关要求执行。

附图:1401采煤工作面强制放顶放炮设岗位置图

1401工作面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记录

参加学习人员:

贯彻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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