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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5月21日

根据重庆煤科院鉴定,我矿煤层自燃发火等级为Ⅲ级,不易自燃,不考虑内因火灾的可能性。

2、外因火灾

(1)井上火灾的预防

①地面建筑物、煤场、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消防方面的有关规定。

②木料场、矸石山、距进风井间距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矸石山间距不得小于50m。

(2)井下火灾的预防

①井口房和通风机房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②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有专人押送至工作地点,剩余油料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擦油的棉纱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有专人定期送至地面,不得乱扔乱放。

③井下支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各硐室及运输设备转载点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灭火沙箱。各硐室必须设消防栓;地面必须有容量不小于200m3以上高位消防水池一座,并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³的水量。主要巷道消防管路系统每100m必须留设一个消防栓,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④井下各种可燃性物品要及时清理出井,保持良好通风。废弃巷道、盲巷和采空区要及时打密闭。

⑤井下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遵照《规程》有关规定,皮带、电缆选择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电缆必须按要求悬挂,严禁盘小圈或拖地。

⑥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保持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⑦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井下爆破作业,不得违章爆破。

⑧消防设施、器材使用要有针对性,扑灭电器火灾必须用不导电介质材料的灭火器;用水扑灭电器火灾时,必须先确认电源切断后,方可进行。

⑨用水灭火时,必须保证有可靠的水源。

⑩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按矿井实际情况配置,数量必须满足安全需要。消防材料库物资配置表见附表1

二、火灾事故的处理计划

(一)、火灾事故的撤离原则及避灾路线

当井下发生火灾,矿井未采取反风措施时,避灾路线避灾路线如下:

1、当事故发生在22062回采工作面时,回风侧(上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22062上巷→22062上巷双风门→皮带运输下山→行人斜巷→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进风侧(下巷)人员沿22062下巷→皮带运输下山→行人斜巷→井底车场→主斜井→撤出。

2、当事故发生在11072回采工作面时,回风侧(上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072上巷→11072上巷双风门→采区运输上山→东翼运输平巷→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进风侧(下巷)人员沿11072下巷→采区运输上山→东翼运输巷→井底车场→主斜井→撤出。

3、当事故发生在22042回采工作面时,回风侧(上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22042上巷→22042上巷双风门→西翼采区进风巷→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进风侧(下巷)人员沿22042下巷→胶带运输下山→西翼采区进风巷→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4、当事故发生在22042上、下巷掘进工作面时,上(下)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22042上、下巷→皮带运输下山→行人斜巷→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5、当事故发生在21032回采工作面时,回风侧(上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21032上巷→轨道上山→东翼运输巷→运输大巷→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进风侧(下巷)人员沿21032下巷→轨道下山→东翼运输巷→运输大巷→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6、当事故发生在轨道上山掘进工程时,掘进工作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轨道上山→东翼运输巷→运输大巷→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7、当事故发生在运输上山掘进工程时,掘进工作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运输上山→轨道上山→东翼运输平巷→运输大巷→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8、当事故发生在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时,掘进工作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回风上山→轨道上山→东翼运输平巷→运输大巷→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9、当事故发生在11052上巷掘进工作面时,掘进工作面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052上巷→运输上山→轨道上山→东翼运输巷→运输大巷→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10、当事故发生在11052下巷掘进工作面时,掘进工作面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052下巷→轨道上山→东翼运输巷→运输大巷→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11、当事故发生在二级泵房附近时,人员沿回风下山和运输下山底部联络石门→胶带运输下山→井底车场→主井→地面。

12、其它人员全部沿新鲜风流从主斜井撤出。

当矿井采取反风措施时,避灾路线如下:

1、22062回采工作面:上巷人员沿22062上巷→22062上巷石门→回风下山→回风上山→立井→地面。

下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22062下巷→运输机下山→回风下山底石门→回风下山→回风上山→立井→地面。

2、11072回采工作面:上巷人员沿11072上巷→11072上巷双风门→上山采区变电所→总回风巷→立井→地面。

下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072采面→11072上巷双风门→上山采区变电所→总回风巷→立井→地面。

3、22042上、下巷掘进工作面:上(下)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22042上下巷石门→回风下山→回风上山→立井→地面。

4、22042回采工作面:上巷人员沿22042上巷→22042上巷石门→回风下山→回风上山→立井→地面。

下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22042下巷→22042切眼→22042上巷石门→回风下山→回风上山→立井→地面。

5、21032回采工作面:上巷人员沿21032上巷→轨道上山→上山采区变电所→回风上山→立井→地面。

下巷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21032下巷→21032切眼→轨道上山→上山采区变电所→回风上山→立井→地面。或沿21032下巷→轨道下山→流水眼石门→回风下山→回风上山→立井→地面。

6、轨道上山掘进工程:轨道上山掘进工作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轨道上山→集煤平巷(上山采区变电所)→回风上山→立井→地面。

7、运输上山掘进工程:运输上山掘进工作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运输上山→集煤平巷(上山采区变电所)→回风上山→立井→地面。

8、回风上山掘进工程:回风上山掘进工作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回风上山→回风上山石门(或上山采区变电所)→回风上山→立井→地面。

9、11052上巷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052上巷→回风上山石门(或上山采区变电所)→回风上山→立井→地面。

10、11052下巷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052下巷→回风上山石门(或上山采区变电所)→回风上山→立井→地面。

11、二级泵房人员沿回风下山→回风上山→立井→地面。

12、其它人员应戴上自救器全部沿运输大巷→新采区变电所风门→回风上山→立井→地面。

2、火灾事故处理计划

井下发生火灾的自救和行动原则,报告及处理措施与瓦斯爆炸事故相同,另补充如下:

①井下发生火灾时,无论谁发现,均应立即进行直接灭火,队长、班组长应立即将受威胁地区的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并报告调度室;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值班矿长、矿长、总工程师、其他副矿长,组织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和及时灭火,同时查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工作,并防止火灾蔓延。

②停止火区供电,以防火势扩大,引发其它事故。

③在火灾初期火源不大时,现场人员应积极进行直接灭火,控制火势。首先组织用水、沙、灭火器材直接灭火。灭火时,人员要站在进风侧,灭火应从火焰外围逐渐向中心移动灭火。电器引起的火灾,不能确认线路停电时,严禁用水直接灭火。倾斜巷道灭火时,要注意火风压的危害。同时应有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火灾地点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④可以用排水、供水管路和其它管路作临时消防管路。

⑤当火势很大,灭火困难时,如果所有人员已撤出灾区,可将火区迅速密闭,但要尽量缩小密闭范围。封闭火区应采取“先进风侧、后回风侧”或“进、回风侧同时进行封闭”的原则。

⑥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可选择以下通风措施:

A、当火灾发生在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水泵房时,人员应迅速逆风撤出,可采取反风措施。

B、火灾发生在井口房、斜井筒、井底车场及运输大巷、皮带、轨道下山时,应立即停止井下供电,可采取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的措施进行降压灭火。

C、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

D、在进风的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因火风压而造成主风流逆转的措施。

E、在瓦斯涌出的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加大风量,防止风筒烧断,引发瓦斯事故。

F、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的通风状态,需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⑦无论通风措施怎样改变都必须:

A、不使瓦斯聚积,煤尘飞扬,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B、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C、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区,不使煤尘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

D、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控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E、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规定为隔离火区而建筑的密闭墙的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煤尘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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