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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眼打钻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5月24日

概况:

XXXX切眼在风巷397米处开口,开口标高1504米,贯通点标高1459。3,方位222°,坡度18-39°,设计斜长90m,现已掘至60m,离设计贯通点XXXX机巷08A点仅余30米,总工办依据现有掌握的地质资料推断,前进方向很可能遇构造变化带,为探明其前方的地质构造及瓦斯覆存状况和压力情况,加之此带处于瓦斯应力及矿山压力集中叠加区,在打排放措施钻孔过程中出现喷孔及煤炮声和卡钻等动力现象,为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四位一体”的措施,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的预测

首次掘进作业前,先用KZYD50型防突电钻机在煤层软分层中打效果预测钻孔,采用钻销指标法预测煤层突出危险性的参数指标值,预测孔孔数2个(或3),预测孔开口的距离为0.5米,孔深8-12米,直径为75毫米(或直径42MM),巷道轮廓线外保护距离取2-4米(见图)。探明该孔控制深度内瓦斯及地质情况,并详细记录煤曾产状、瓦斯涌出量、地质构造,用MTC突出参数检测仪测定参数,每钻进2米测定一次钻屑解吸特征K1值,每一米均测定钻粉量S值。对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进行鉴定.如K1mkx<0.5ml/(g·min1/2),Smax<6kg/m,则认为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允许掘进5米,保留5米的超前保护距。如K1mkx≥0.5 ml/(g·min1/2),Smax≥6kg,则认为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必须采取防突措施。

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1、成立防突指挥部, 指挥长由矿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技术负责人寇水岭,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瓦检员,防突专干,安全员,打眼工组成.

2、采用小直径空眼排放钻孔作为该掘进工作面的防突措施。

巷道轮廓线外保护距离取2-4米,防突措施排放钻孔排距取

0.75米。钻孔开口间距取0.3-0.5米,钻孔用KZYD50型防突

电钻机打孔,孔深10.2米,直径为75-100毫米,防突措施

孔孔数不少于14个(见图)。钻孔孔底间距不大于2米(或采取

穿层预抽放突出煤层瓦斯第二措施,预抽放钻孔直径为75-100毫米,

钻孔孔底间距不大于2米,钻孔孔底应布置在煤巷周界外3-5米的煤

层内,其设计方案及示意图附后,如果出现喷孔现象,采用水力冲孔

或歇止掘进和浅孔排放措施进行处理),在第一次执行上述防突措施或

无防突措施超前距时,必须先采用浅孔排放或其它防治突出措施,在

掘进工作面前方形成5米的执行措施的安全安全屏障后,方可进入正

常防突措施施工,确保执行防突措施的安全性。

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采用KZYD50型岩石防突电钻机在煤层软分层中打效果检验孔、效果检验孔布置在排放措施钻孔之间,检验孔与预测孔的距离为0.6-1.2米,孔数4个,直径为75毫米(或42MM),孔深10米(或小于等于措施钻孔深度),检验孔和预测孔≤防突措施排放孔,巷道轮廓线外保护距离取2-4米(见图)。用MTC突出参数检测仪测定参数,每钻进2米测定一次钻屑解吸特征K1值,每米均测定钻粉量S值。如K1mkx<0.5 ml (g·min1/2),Smax6kg,则认为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允许掘进5米,保留5米的超前保护距。如K1mkx≥0.5 ml/(g·min1/2),Smax≥6kg,则认为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必须再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填写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单和允掘单。经检验措施无效时,必须重新采取其它防突措施直至经检验措施全面合格后,方可采用安全保护措施进行作业(上述措施程序步骤反复循环操作,在管理上形成制度惯例)。

四、安全防护措施

1、成立防治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专门机构,明确各自的责职(见下图)。

2、在施工中必须加强瓦斯检查工作。瓦斯员应加强责任心,提倡勤检多检,随时掌握工作面的瓦斯动态,若遇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汇值斑室,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按规定安设,报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定,并经常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入井的矿领导、班组长、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3、加强通风管理,确保工作面所需风量,供风量一人不少于4M3/min,风筒距掘进顶头不大于5米,向工作面供风的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开。风筒必须使用铁质防止风流逆转风筒。   4、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必须使用“风瓦电闭锁”装置,完善使用电器三大保护装置,井下所有设备不得出现失爆现象。   5、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井下所有通风设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7、按规定安设压风自救系统。按设计要求在帮打一躲避硐,在躲避硐内安设一组压风自救系统,每组压风自救不得少于5个压风自救系统。   8、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每班瓦斯检查次数不少于三次,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时,停止作业,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9、打眼前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如敲帮问顶、找净悬矸石等,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能开钻打眼。。   10、加强放炮管理工作,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工作面放炮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到的新鲜风流中,并停掘进工作面中的所有电源。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警戒的规定进行站岗、挂牌。停电、撤人。工作面放炮30分钟后人员方能进入工作检查,经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才能进行其它作业。爆破采用全断面一次爆破,工作面爆破作业时不得跳段使用的毫秒延期雷管。    11、掘进队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施工,CH4探头按2006版《煤矿安全规程》、《防突细则》及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一个探头距掘进顶头5米, 第二个探头距进风口10米, 距顶板0.3米, 距帮壁0.2米。探头吊挂风筒另一侧,断电值设定为≥0.8%,复电值设定为≥0.8%   12、安全员必须加强责任心,严格监督防突施工质量。   13、防突人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严禁弄虚作假,并认真如实的填写记录,以正头效检(预测)孔最浅孔的垂深确定允许掘进距。每次采取检测检验后,必须认真填写现场牌板和防突报表。    14、严格防突报表的审批,审批人员必须签署明确的意见。    15、掘进队必须按允许掘进距组织施工,安全员和瓦斯员现场监督,严禁超掘。掘进队每班施工完毕必须进行收尺,并将收尺情况填写在现场牌板上,以明确下一个班的允许掘进距。    16、掘进队必须保证工作面支护到位和加强支护质量,严禁出现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空顶距,同时不得留有伞檐防止片帮伤人。    17、通风队必须加强防突人员对所编制的防突措施的贯彻和落实。    17、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避灾路线:工作面→西翼运输巷→老主井→地面。    18、在施工过程中和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并及时汇报。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有:①无声征兆: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出,片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煤壁发亮,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忽大忽小,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现象。②  有声征兆: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暂的,有连续的,间隔时间长短不一,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折裂声。19、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发现有地质构造必须及时汇报,以便针对出现的情况及时对本措施进行补充、修改20、远距离爆破或震动放炮必须撤人至防突门外安全地点

(或避难硐室内)。

21.震动放炮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的回风系统;

22.震动放炮时,回风系统内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严禁人员作业和通过。

23、设置反向防突出风门, 突出危险区设置反向风门时,必

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反向风门必须设在2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以控制突

出时的瓦斯能沿回风道流入回风系统,如图12所示;

(2)、两道反向风门的必须设置牢固可靠,风门墙垛可用砖

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

确定,但不得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m。门框

和门可采用坚实的木质结构,门框厚度不得小于100mm、,风

门厚度不得小于50mm。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3).放炮时风门必须关闭,对通过内墙垛的风筒,必须没

有隔断装置。放炮后,矿山救护队和有关人员进入检查时,

必须把风门打开顶牢;

(4).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根据

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突出煤层时预计的突出强

度确定。24、  采用远距离放炮时,放炮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所内,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根据实际情况由矿总工程师确定。放炮员操纵放炮的地点,应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自救器。    远距离放炮时,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放炮30min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25、 突出矿井应在井下设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根据具体情况,可设置其中之——或混合设置,并要符合下列要求:    1.井下避难所的要求是:    (1)避难所设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放炮员操纵放炮的地点,避难所的数量及其距采掘工作面的距离,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    (2)避难所必须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m,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定,但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m2。避难所内支护必须保持良好,并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3)避难所内必须设有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m3/min。如果用压缩空气供风时,应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4)避难所内应根据避难最多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26.压风自救系统的要求是:    (1)压风自救系统安设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上;    (2)压风自救系统应设置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    (3)、每组压风自救系统一般可供5~8个人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于0.1m3/min。   (4)、 在有突出危险的采区和工作面,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并应每旬检查一次防爆性能,严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5)、  突出的煤必须及时清理,以防自燃引起瓦斯爆炸。    清理突出煤时,必须编制防止煤尘飞扬、杜绝火源、垮塌以及再次发生事故的安全防护措施。   (6)  突出矿井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压缩氧和化学氧)自救器。

五、探放水措施:根据原设计知,由于该巷前进方向有从本

煤层回风巷沿倾斜方向向下掘进的顺层煤巷串眼,该巷斜长

20余米,加之停工时间长,里面积存大约100多M3水,为安

全起见,运输平巷掘进迎头距串眼20米时,停止掘进,打探放水钻孔进行排放水,具体操作步骤按矿工程师制定的探21、首先加固切眼工作面支护,防止顶板及片帮,冒顶。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2、在切眼上口以下5m处,增加安设1台瓦斯监控探头。   23、在切眼下山50m处的钻场内安设1组压风自救装置,要能够容下工作面最多人数。在钻场内安设1台电话,要能够随时和调度室联系。   24、机电队要加强检查切眼回风系统内一切电器设备,杜绝失爆。   25、施钻前,先用42mm的钻杆,采用风煤钻在工作面施工10个大于5m深的钻孔。再用750液压钻机在巷道断面施工5个钻孔,中间布置一个孔,其于4是个分别布置在上、下两帮各2个,孔深要贯穿巷道。 见布置示意图。如果1次性不能贯穿,撤出钻杆在打2#孔,再撤出钻杆打1#孔,依次交叉,直至贯穿运输机巷。   26、1530运输大巷的2道风门要拆掉改成密闭   27、XXXX南切眼回风系统的一切风门等通风设施进行加固。   28、打钻期间人员安排如下;每班安排3个钻工施钻,1个通防队跟班领导负责现场指挥。跟班队领导必须明确到人,早班:李忠宝,中班:徐高平,夜班:尹光波,跟班领导履行瓦斯检查员职责。   29、施钻期间,工作面只能安排3名钻工和一名跟班队长,其它矿领导者或瓦斯治理指导人员巡查后及时撤出,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XXXX切眼回风系统作业。   30、施钻期间,XXXX机巷不得安排平行作业。   31、施钻过程中如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向调度室汇报。六、如在执行中有所变动,另行修改补充,未尽事宜,严格

按2009版《煤矿安全规程》、《防突规定》及《钻工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此措施解释权归矿技术部。(有关图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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