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理顺10—108工作面的排水系统,在10—1081巷水仓口处施工沉淀池,为了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沉淀池施工位置: 在10—1081巷水仓口处各施工一个沉淀池,沉淀池开挖时左右两帮与水仓左右两帮相对齐进行开挖。 二、沉淀池规格: 沉淀池规格:毛沉淀池尺寸:长×宽×深=2.5×1.5×1.1米,净沉淀池尺寸:长×宽×深=2.0×1.0×1.0米,沉淀池必须砌围墙,墙宽250mm,沉淀池外墙比10—1081巷道底板高250mm,沉淀池与水仓中间在10—1081巷底板上作一规格为200mm×200mm的矩形通道,并加过滤网。沉淀池底采用混凝土浇灌厚度100mm。 三、沉淀池施工方法 1、施工采用普通钻眼爆破法,采用放小炮的方法,眼深不小于0.6m,装药量不大于0.1kg且炮泥必须封满,一次起爆不超过3个眼。 2、沉淀池需要按设计尺寸开挖,深度必须比设计值大100mm,沉淀池开挖好后,需铺底100mm。 3、爆破的煤、矸采用人工用铁锹攉煤、矸到10—1081巷皮带上,运至盘区皮带。 四、沉淀施工质量要求: 1、砌墙必须灰浆饱满,空帮部分用片石灰及不燃物充填,每一平米内的重缝、咬牙缝不能超过2处,基础不低于200mm。 2、砌墙必须拉边线边线比设计值大3—5cm,做到无线不施工。 3、砌墙必须作到灰浆饱满,每块料石下有三块支石,壁后用沙浆砂石充填严实,严禁出现空缝、瞎缝、齐缝。 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放炮时严格执行"三人联锁":爆破工、班组长、安全员三人必须同时自始至终参加爆破工作的全过程,并执行换牌制。爆破工在检查连线工作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接到警戒牌后,在检查顶板、风量、瓦斯、洒水等爆破准备工作无误,达到爆破要求条件时,负责设置警戒,组织撤出人员、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爆破命令,将自己携带的爆破命令牌交给安全员,安全员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烟被吹散后,由班组长、爆破工、安全员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在排除隐患后,方可三牌各归原主。 2、10—1081巷施工沉淀池共设置2个警戒,第一警戒点设在10—1081巷施工沉淀池处向皮带机尾大于100米处并掩护的安全地点,第二警戒点设在10—1081巷施工沉淀池处向皮带机头方向大于100米处并掩护的安全地点要求警戒点处必须挂牌拉线,警戒范围内严禁有人作业,由安质副队长严格把关,在确认无人情况下,撤到警戒位置后方可通知放炮员放炮。附:放炮警戒图 3、放炮时,对放炮地点前后10m范围内的管线及其它设施要进行有效保护,设备工具撤出放炮地点20m以外,10m范围内的管路用双层废旧皮带覆盖;电缆、开关、水泵全部用双层废旧皮带卷起包好;防止放炮崩坏,在皮带下面进行起底期间必须把皮带断开(前后各断开5米,皮带卷好,皮带架放到距放炮地点10米以外摆放整齐,防止放炮崩坏,放炮后对皮带及时恢复清理浮矸。 4、在10—1081巷施工沉淀池期间,皮带必须停止运行,并派专人与皮带司机进行联络。 5、施工期间,施工地点必须安设过桥,便于人员跨越皮带作业。 6、爆破落下的煤、矸必须及时清理,不得影响行人及通风,严禁堵塞巷道断面1/3。 7、放炮严禁多装药、放大炮,严禁放明炮、糊炮。 8、放炮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9、其它未涉及部分严格执行《10—108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10、本措施由施工队组技术员负责向全体职工贯彻学习并签字备查后方可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