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