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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安全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05日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栏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4.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5.电钻、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6.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7.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定期检修。

  8.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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