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安全电压
把可能加在人身上的电压限制在某一范围之内,使得在这种电压下,通过人体的电流不超过允许的范围。这种电压就叫做安全电压,也叫做安全特低电压。但应注意,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安全电压理解为绝对没有危险的电压。具有安全电压的设备属于Ⅲ设备。
我国确定的安全电压标准是42V、36V、24V、12V、6V。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42V安全电压;有电击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式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应采用36V或24V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特别潮湿处等特别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式照明灯应采用12V安全电压;在水下作业等场所工作应使用6V安全电压。
当电气设备采用超过24V的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五、安全间距
安全间距是指在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设备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保持的一定安全距离,简称间距。设置安全间距的目的是:防止人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防止车辆或其他物体碰撞或过分接近带电体造成事故;防止电气短路事故、过电压放电和火灾事故;便于操作。安全间距的大小取决于电压高低、设备类型、安装方式等因素。
1.线路间距
架空线路导线与地面或水面的距离不应低于表2—1所列的数值。
表2-1 导线与地面或水面的最小距离 (单位:m)
线路经过地区 | 线路电压(kV) | ||
| 1以下 | 10 | 35 |
居民区
| 6 | 6.5 | 7 |
非居民区
| 5 | 5.5 | 6 |
交通困难地区
| 4 | 4.5 | 5 |
不能通航或浮运的河、湖冬季水面(或冰面)
| 5 | 5 | 5.5 |
不能通航或浮运的河、湖最高水面(50年一遇的洪水水面) | 3 | 3 | 3 |
架空线路应避免跨越建筑物。架空线路不应跨越可燃材料作屋顶的建筑物。架空线路必须跨越建筑物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架空线路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下表2—2的数值。
表2-2 导线与建筑物的最小距离(单位:m)
线路电压(kV) | 1以下 | 10 | 35 |
水平距离 | 1.0 | 1.5 | 3.0 |
垂直距离 | 2.5 | 3.0 | 4.0 |
架空线路导线与街道或厂区树木的距离不应低于表2—3所列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