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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31日

    6.6  发电机组的过励磁保护应根据制造厂提供的过励磁特性曲线和负序电流的A值进行整定。对负序电流、电压以及过励磁等反时限特性的保护装置,应认真校核返回系数在合理范围内。

    6.7  发电机失步保护技术应正确区分短路故障和失步。当系统或机组发生短路故障时,发电机失步保护不应误动。只有失步振荡中心位于发变组内部,对发电机安全造成影响时,失步保护才作用于跳闸。失步保护跳闸应尽量避免使断路器在两侧电势角δ=180°时开断。

    6.8  发电机失磁保护应能区分故障和失磁。故障时测量阻抗若进入失磁保护动作特性范围,应有故障判据或延时元件作为辅助判据,同时,应设立振荡闭锁或延时元件躲过系统振荡。

    6.9  做好失磁保护和失步保护的选型工作。

    6.10  为降低发生继电保护事故的机率,要充分重视户外变压器的二次跳闸回路绝缘问题,定校项目必须包括跳闸接点间的绝缘测量。

    7  对于220kv主变压器的微机保护装置必须双重化。

    7.1  主变压器宜采用两套完整、独立的保护和两套相同配置的后备保护,同时,还必须保证两套主保护、后备保护在交、直流回路上的独立性。

    8  保证继电保护操作电源的可靠性,防止出现二次寄生回路,提高继电保护装置抗干扰能力。

    8.1  每套主保护、失灵保护与操作回路的直流熔断器应独立配置,并注意与上一级熔断器的配合。在设计中应注意各不同的直流回路之间应采用空接点或光耦联系,防止出现寄生回路。

    8.2  对于电缆长度>500m 跳闸的回路,要采取措施防止长电缆分布电容影响和干扰出口继电器。

    9  加强110kv及以下电网和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工作,降低发生继电保护事故的机率。

    9.1  要十分注意主变110kv侧后备保护与出线保护的配合。发电厂厂用系统保护的控制电缆不能与一次电缆一起敷设。务必做好保护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10%误差特性的校验。同时,特别注意变压器低压侧出线出口发生短路引起电流互感器饱和而导致线路速断保护拒动问题,对不满足要求的必须采取调整电流互感器的变比,减少二次回路负载,或选用抗饱和继电器等措施,防止保护拒动导致事故扩大。

    9.2  确定110kv及以下厂用系统的合理运行方式,充分发挥继电保护效能,降低发生继电保护事故的机率。

    10  针对电网运行工况,加强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管理。

    10.1  根据厂用系统的特点研究设计合理的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应定期进行模拟传动试验,提高投入率,增强可靠性。积极推广“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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