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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喷灯热补电缆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6日

  一、概况

  由于电缆的本身质量问题,我矿在副井井筒装备过程中发现一路电缆有两处破口现象,因我矿已把电缆铺设吊挂到位,为确保今后的安全用电,根据合同规定,厂家必须对其进行处理。

  二、质量要求

  电缆处理完成后,必须保证能够达到设计的服务年限。

  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防止坠物
  1、施工期间,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作业使用的工具等要使用麻绳系于腰间,施工人员必须牢系安全带,防止坠落;施工用的材料、工器具等按规定有序堆放,井口周围10m内不得堆放杂物。
  2、小吊架除活动绳钩悬吊外,必须另加一套保险钢丝绳。

  (二)吊盘上作业
  1、吊盘上作业人员要相互照顾对方安全,主提升运行过程中,正下方2m以内不得站人,当吊架或构件靠近吊盘15m处时,信号工要提醒吊盘上人员注意。
  2、在吊盘上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矿用安全帽及矿灯,安全带应系牢在吊盘主立柱上。
  3、吊盘升降时,盘上所有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时刻观察盘的运行情况,遇有问题立即停车处理。
  4、吊盘各层均要有足够的照明灯具。
  5、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灭火器材,井口和吊盘各挂两个干式灭火器,并注意电失火不可用水灭火,工作前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易爆设备与明火操作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易燃物要清除掉,往下部溅火星的间隙要堵严,并及时洒水浇灭火星。

  (三)信号、通讯
  1、信号工必须是专职人员,除准确及时发送信号外,还要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2、随着提升高度的不断变化,信号要及时通知绞车司机,绞车司机要及时改变绳号。
  3、提升人员、物料或特殊大型构件时,信号工应与绞车司机事先联系。
  4、各岗位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禁串岗;开车信号不清楚时严禁开车。

  (四)明火作业措施
  1、明火作业处不得存放稀料、油漆、树脂药包、胶泥等易燃物品,上述物品应远离施焊地点3m以外,并设专人看管。
  2、井筒明火作业要由持证工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操作。
  4、明火作业应尽量避免在钢丝绳周围进行,防止明火烧伤钢丝绳。
  5、井下明火作业下边有人时,应该设置盛焊渣装置。
  6、明火作业时,劳保工具必须佩带齐全。
  7、施工期间,必须检测瓦斯浓度,无问题后方可施工。

  (五)安全管理
  1、施工中设专职安监员现场监督安全工作,负责本次施工的安全工作。
  2、措施中未提到的其它要求,以《煤矿建设安全规定》(1997年试用本)和《煤矿安全规程》(2007年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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