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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配电所电气设备停电检修存在的问题

作者:刘芳 张保记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28日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以下简称《安规》)总则中规定: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安规》的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是保证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因此,用户配电所的停电检修工作也应严格执行《安规》规定,履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但是,用户配电所的停电检修工作,其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许可人究竟应由谁来担当,由谁来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呢?

1  存在的问题
    随着电力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投运年限较早的用户配电所的老化陈旧情况比较严重,其技术性能落后、可靠性低的电力设备需要大修或更新改造。因为需要配电所全部或部分停电,因此,此类工作按《安规》规定需要填写第一种工作票。
    由于用户配电所的电气设施与设备的产权属于用户,因此其日常维护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责即设备主管权也由用户负责,《安规》第44条规定:线路、用户检修班或基建施工单位在发电厂或变电所进行工作时,必须由所在单位(发电厂、变电所或工区)签发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用户配电所的停电检修工作大多数都有偿委托电力部门的施工单位完成。于是,在某些规模较小、电气值班人员技术力量较弱或长时间没有检修的用户配电所工作时,便多次出现了用户配电所的电气人员拒绝签发工作票、拒绝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只肯根据检修工作需要和电力施工单位的要求完成停电、验电等倒闸操作,从而使接受委托检修工作的电力施工单位的工作票制度和工作许可制度无法履行,有的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后只是填写安全施工措施票工作;有的深知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工作许可制度等的利害和重要性,由电力施工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并签发了工作票,但因为用户配电所的电气值班人员拒绝担任工作许可人,致使停电检修工作无法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使填写的工作票形同虚设,流于形式。
    我们知道,工作票是许可工作的书面凭证,从工作票上可以反映出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所负安全责任的履行情况等。用户配电所的电源进线情况各不相同:有双电源进线的,有单电源但有自备电源的,有通过柱上开关、隔离刀闸或跌落保险与主网连接,采用架空或电缆进户线的……可以说检修工作现场突然来电的因素很多。所以,电力施工单位在用户配电所的停电检修工作完全不同于业扩新装工程,业扩新装工程因工作现
场无任何突然来电的可能,可以只填写安全措施票施工,而在用户配电所的停电检修工作,不履行工作票制度和工作许可制度施工,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根本无法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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