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检查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端子、元件线头等有无放电、打火现象。此现象可在二次回路维护和巡检中发现,开路时, 由于电流互感器二次产生高电压,可能使互感器二次接线柱、二次回路元件接头、接线端子等处放电打火,严重时使绝缘击穿。
(5) 继电保护发生误动作或拒动作,此情况可在误跳闸或越级跳闸事故后检查原因时发现并处理。
(6) 仪表、电能表、继电器等冒烟烧坏。此情况可以及时发现。上述表计烧坏都能使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有、无功率表以及电能表远动装置的变送器、保护装置的继电器烧坏,不仅使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同时也会使电压互感器二次短路。此时应从端子排上将交流电压端子拆下,包好绝缘。
当发生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 时,运行检修人员不应慌张,应及时记录故障性质,汇报调度或主管部门,等候处理。
(1) 发现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应先分清故障属哪一组电流回路、开路的相别、对保护有无影响,汇报调度,解除可能误动的保护。
(2) 尽量减少一次负荷电流,若电流互感器严重损伤,应转移负荷,停电检查处理(如有旁路,可采用旁路供电,保证供电的可靠性)。
(3) 尽量设法在就近的试验端子上,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短路,再检查处理开路点,短接时应使用短路线或专用短接线,短路应妥善可靠,禁止采用熔丝或一般导线缠绕。
(4) 注意短接时的现象,若短接时有火花,则说明短接有效,故障点就在短接点以下的回路中,可进一步查找;若短接时无火花,可能是短接无效,故障点可能在短接点以前的回路中,可以逐点向前变换短接点,缩小范围。
(5) 在故障范围内,应检查容易发生故障的端子及元件, 检查回路有否工作时触动过的部位。对检查出的故障,能自行处理的可立即处理,然后投入所退出的保护,若开路点在互感器本体的接线端子上,应停电处理。若是不能自行处理的故障或不能自行查明的故障,应汇报上级,派人检查处理,此时应先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短路,或转移负荷,停电处理。
(6) 在短接二次回路时,工作人员一定要坚持操作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与带电设备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操作人员一定要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和带绝缘把手的工具。禁止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点之间的回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但是当电流互感器发生下列故障时,应立即汇报上级,并切断电源再行处理。
(1) 内部发出异味、冒烟、着火;
(2) 内部有放电现象、声音异常或引线与外壳间有火花放电现象;
(3) 主绝缘发生击穿,造成单相接地故障;
(4) 充油式电流互感器漏油、漏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