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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临近高压线路作业防触电安全技术措施

作者:卢文刚 彭建新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9日

 某工程由于毗邻建筑物,受施工条件限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两台(QTZ63塔式起重机只好安装在建筑物主体靠110kV高压线路(南北走向)的一面。塔址确定后,经测量,塔身中心距主楼外墙4m,距高压线边线北塔边侧为5m,距南塔边侧为5.5m;塔机安装虽然能满足国标(GB5144—85)规范的规定要求,但尚不能满足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第3.1.2条最小安全操作距离8m的要求。另外,在塔吊伸臂旋转范围内,如突遇停电,又刮起大风的特殊情况下,若塔吊正处在运行过程中,旋转机构因停电又不能立即采取制动措施;由于受风标效应的影响,伸臂继续随风向而旋转,极有可能造成吊索或吊物碰触高压线路的危险。为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为了塔吊的安全运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我们组建了专项科研小组进行技术攻关,经反复研究讨论,制订了一套综合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做法如下:

  1.作业中当遇到停电又刮4级以上风时,塔吊司机立即使用备用24V直流蓄电瓶充电的电源,使伸臂旋转机构的电磁制动装置通电起到制动作用,大臂不会随风旋转,避免吊索或吊物碰触或接近高压线路;与此同时由值班电工启动自备电源380V/55kVA发电机,供给塔吊电源,如遇风力继续加大,司机迅速将吊物落下,将吊钩起升到大臂根部相距2m处,停止作业,并立即松开旋转机构的制动器,使其在风标效应情况下,伸臂自由旋转。其大臂及吊钩上式高度只要脱开了高压线路感应电场的范围(110kV最小电气安全距离为1.75m),就不会发生触电事故,也不会造成塔吊在刮大风时,因强行制动旋转机构而致损伤设备或造成倒塔事故。

  2.严格控制塔吊在逆高压线路方向的西半区施工区域的140°安全区范围内进行吊运作业。并且在旋转机构160°处设置超限制动装置和信号警告装置(电铃与红灯警示),在140°与160°之间的南北各20°范围内作为警戒区,非特殊情况并采取了安全措施及经项目经理批准,塔吊伸臂不得随意进入警戒区。同时还在警戒区边缘设一排警示红灯,超出160°界限,作为绝对禁吊区,采取严格监视与控制措施。如司机在起重臂运转临近警戒区时,必须提前减速,一档微动,并有效制动和严禁吊运超过4m长的物料。安全作业区作业时,回转只许二档微动,严禁在快档下旋转,否则视为严重违章作业,由塔吊指挥及项目部安全员随时监督。

  3.除严格对塔机检查验收外,并对塔吊司机、指挥人员、挂钩工和电工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进行专门训练和定时演习,使其达到密切配合、熟练操作。同时严格岗位责任制,做到万无一失。

  4.设置高压静电释放装置和防护设施

  (1)沿起重臂、平衡臂及塔帽敷设一根4mm2的铜芯线呈环形联结并可靠接地(可连接避雷装置);每台塔吊接地点不得少于2处(亦可与深基础主筋焊接),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Ω(实测为0.2Ω)。

  (2)电工跟踪监测塔吊静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如出现静电(因附近有通讯电台发射中、短微波),在吊钩上做一绝缘套,定期更换(施工期间经多次测试未出现高压静电)。

  5.在塔吊驾驶室的台面配备高压绝缘垫;所有电器装置保持绝缘良好。

  6.改造塔吊原出厂产品的设备电气装置三相四线制线路,使用五芯电缆,做到电源线路和电气装置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动力与单相(照明)控制开关分设;改造后还安装了漏电保护器,使其能起应有的作用。

  7.在建筑物脚手架外侧采取密目安全网全封闭,防止物料坠落。

  通过以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解决了长期以来塔吊存在的临近高压线路作业难以防护的问题。这项新技术是全国建筑行业的首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工地两台塔吊运行正常,安全可靠,杜绝了触电事故的发生。该工地自开工以来消灭了大小安全事故,保证了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获得了建设单位的好评和上级的表彰,也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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