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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对策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31日

    4)电气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

    (1)消除或减少爆炸性混合物。

    消除或减少爆炸性混合物属一般性防火防爆措施。例如,采取封闭式作业,防止爆炸性混合物泄漏;清理现场积尘,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积累;设计正压室,防止爆炸性混合物侵入;采取开式作业或通风措施,稀释爆炸性混合物;在危险空间充填惰性气体或不活泼气体,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安装报警装置等。

    在爆炸危险环境,如有良好的通风装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从而降低环境的危险等级。

    蓄电池可能有氢气排出,应有良好的通风。变压器室一般采用自然通风,若采用机械通风时,其送风系统不应与爆炸危险环境的送风系统相连,且供给的空气不应含有爆炸性混合物或其他有害物质。几间变压器室共用一套送风系统时,每个送风支管上应装防火阀,其排风系统应独立装设。排风口不应设在窗口的正下方。

    通风系统应用非燃烧性材料制作,结构应坚固,连接应紧密。通风系统内不应有阻碍气流的死角。电气设备应与通风系统连锁,运行前必须先通风。进入电气设备和通风系统内的气体不应含有爆炸危险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通风系统排出的废气,一般不应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对于闭路通风的防爆通风型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应供给清洁气体以补充漏损,保持系统内的正压。电气设备外壳及其通风、充气系统内的门或盖子上,应有警告标志或连锁装置,防止运行中错误打开。爆炸危险环境内的事故排风用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设在事故情况下便于操作的地方。

    (2)隔离和间距。

    隔离是将电气设备分室安装,并在隔墙上采取封堵措施,以防止爆炸性混合物进入。电动机隔墙传动时,应在轴与轴孔之间采取适当的密封措施;将工作时产生火花的开关设备装于危险环境范围以外(如墙外);采用室外灯具通过玻璃窗给室内照明等,都属于隔离措施。将普通拉线开关浸泡在绝缘油内运行并使油面有一定高度,保持油的清洁;将普通日光灯装入高强度玻璃管内并用橡皮塞严密堵塞两端等,都属于简单的隔离措施。

    变、配电室与爆炸危险环境或火灾危险环境毗连时,隔墙应用非燃性材料制成。与1区和10区环境共用的隔墙上,不应有任何管子、沟道穿过;与2区或11区环境共用的隔墙上,只允许穿过与变、配电室有关的管子和沟道,孔洞、沟道应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毗连变、配电室的门及窗应向外开,并通向无爆炸或火灾危险的环境。

    室外变、配电站与建筑物、堆场、储罐应保持规定的防火间距,且变压器油量越大,建筑物耐火等级越低及危险物品储量越大者,所要求的间距也越大,必要时可加防火墙。露天变、配电装置不应设置在易于沉积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地方。

    为了防止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火灾,开关、插销、熔断器、电热器具、照明器具、电焊设备和电动机等,均应根据需要适当避开易燃物或易燃建筑构件。起重机滑触线的下方不应堆放易燃物品。

    10kV及其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火灾和爆炸危险环境;当线路与火灾和爆炸危险环境接近时,其间水平距离一般不应小于杆柱高度的1.5倍;在特殊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后允许适当减小距离。

    (3)消除引燃源。

    为了防止出现电气引燃源,应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的特征和危险物的级别和组别选用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并保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安全运行。安全运行包括电流、电压、温升和温度等参数不超过允许范围,还包括绝缘良好、连接和接触良好、整体完好无损、清洁、标志清晰等。

    在爆炸危险环境,应尽量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少装插销座和局部照明灯。为了避免产生火花,在爆炸危险环境更换灯泡时应停电操作。在爆炸危险环境内一般不应进行测量操作。

    (4)爆炸危险环境接地和接零。

    ①整体性连接。在爆炸危险环境,必须将所有设备的金属部分、金属管道以及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全部接地(或接零)并连接成连续整体,以保持电流途径不中断。接地(或接零)干线宜在爆炸危险环境的不同方向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相连,连接要牢固,以提高可靠性。

    ②保护导线。单相设备的工作零线应与保护零线分开,相线和工作零线均应装有短路保护元件,并装设双极开关同时操作相线和工作零线。1区和10区的所有电气设备,2区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他电气设备应使用专门接地(或接零)线,而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包皮等只能作为辅助接地(或接零)。除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管道以外,2区的照明器具和20区的所有电气设备,允许利用连接可靠的金属管线或金属衍架作为接地(或接零)线。

    ③保护方式。在不接地配电网中,必须装设一相接地时或严重漏电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装置或能发出声、光双重信号的报警装置。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配电网中,为了提高可靠性,缩短短路故障持续时间,系统单相短路电流应当大一些。

1.4  防静电对策措施

    为预防静电妨碍生产、影响产品质量、引起静电电击和火灾爆炸,从消除、减弱静电的产生和积累着手采取对策措施。

    1)工艺控制

    从工艺流程、材料选择、设备结构和操作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减少、避免静电荷的产生和积累。

    对因经常发生接触、摩擦、分离而起电的物料和生产设备,宜选用在静电起电极性序列表中位置相近的物质(或在生产设备内衬配与生产物料相同的材料层);或生产设备采取合理的物质组合,使分别产生的正、负电荷相互抵消,最终达到起电最小的目的。选用导电性能好的材料,可限制静电的产生和积累。

    在搅拌过程中,适当安排加料顺序和每次加料量,可降低静电电压。

    用金属齿轮传动代替皮带传动,采用导电皮带轮和导电性能较好的皮带(或皮带涂以导电性涂料),选择防静电运输皮带、抗静电滤料等。

    在生产工艺设计上,控制输送、卸料、搅拌速度,尽可能使有关物料接触压力较小、接触面积较小、接触次数较少、运动和分离速度较慢。

    生产设备和管道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棱角,容器内避免有静电放电条件的细长导电性突出物,管道直径不应有突变,避免粉料不正常滞留、堆积和飞扬等。还应配备密闭、清扫和排放粉料的装置。

    带电液体、强带电粉料经过静电发生区后,工艺上应设置静电消散区(如设置缓和容器和静停时间等),避免静电积累。

    尽量减少带电液体的杂质和水分,可燃液体表面禁止存在不接地导体漂浮物;气流输送物料系统内应防止金属导体混入,形成对地绝缘导体。

    2)泄漏

    生产设备和管道应避免采用静电非导体材料制造。所有存在静电引起爆炸和静电影响生产的场所,其生产装置(设备和装置外壳、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都必须接地,使已产生的静电电荷尽快对地泄漏、散失。对金属生产装置应采用直接静电接地,非金属静电导体和静电亚导体的生产装置则应作间接接地。

    金属导体与非金属静电导体、静电亚导体互相联结时,接触面之间应加降低接触电阻的金属箔或涂导电性涂料。

    必要时,还应采取将局部环境相对湿度增至50%~70%以上和将亲水性绝缘材料增湿,以降低绝缘体表面电阻;或加适量防静电添加剂(石墨、炭黑、金属粉、合成脂肪酸盐、油酸等)来降低物料的电阻率等措施,加速静电的泄漏。

    在气流输送系统的管道中央,顺流向加设两端接地的金属线,以降低静电电位。

    装卸甲、乙和丙A类的油品的场所(包括码头),应设有为油罐车(轮船)等移动式设备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移动式设备、油品装卸设备均应静电接地、连接。

    移动设备在工艺操作或运输之前,就将接地工作做好;工艺操作结束后,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才能拆除接地线。

    在爆炸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禁止穿戴化纤、丝绸衣物,应穿戴防静电的工作服、鞋、手套;火药加工场所,必要时操作人员应佩戴接地的导电的腕带、腿带和围裙;地面均应配用导电地面。

    生产现场使用静电导体制作的操作工具,应予接地。

    禁止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可燃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3)中和

    采用各类感应式、高压电源式和放射源式等静电消除器(中和器)消除(中和)、减少非导体的静电,各类静电消除器的接地端应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地。
 4)屏蔽
 用屏蔽体来屏蔽非带电体,能使之不受外界静电场的影响。

 5)综合措施

    综合采取工艺控制、泄漏、中和、屏蔽等措施,使系统的静电电位、泄漏电阻、空间平均电场强度、面电荷密度等参数控制在各行业、专业标准规定的限值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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