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封闭式母线布线
1、封闭式母线宜用于干燥和无腐蚀气体的屋内场所。
2、封闭式母线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2.2m;母线终端无引出线和引入线时,端头应封闭。当封闭式母线安装在配电室、电机室、电气竖井等电气专用房间时,其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可不受此限制。
(五)电缆布线
(1)电缆在室内敷设
1、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当水平敷设时,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当垂直敷设时,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有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当明敷在配电室、电机室、设备层等专用房间内时,不受此限制。
2、相同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电缆的净距不应小于35mm,且不应小于电缆外径;当在桥架、托盘和线槽内敷设时,不受此限制。1KV及以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1KV以上电力电缆宜分开敷设。当并列明敷时,其净距不应小于150mm。
3、架空明敷的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m;当其净距小于或等于1m时应采取隔热措施。电缆与非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0.5m,当其净距小于或等于0.5m时应在与管道接近的电缆段上,以及由该段两端向外延伸不小于0.5m以内的电缆段上,采取防止电缆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4、桥架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5m。
5、电缆在桥架内敷设时,电缆总截面面积与桥架横断面面积之比,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2)电缆在电缆沟或隧道内敷设
1、电缆在电缆沟和隧道内敷设时,其支架层间垂直距离和通道宽度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电缆支架层间垂直距离和通道宽度的最小净距(m)
名称 | 电缆隧道 | 电缆沟 | ||
沟深0.6m及以下 | 沟深0.6m以上 | |||
通道宽度 | 两侧设支架 | 1.0 | 0.3 | 0.5 |
一侧设支架 | 0.9 | 0.3 | 0.45 | |
支架层间垂直距离 | 电力线路 | 0.2 | 0.15 | 0.15 |
控制线路 | 0.12 | 0.1 | 0.1 |
2、在多层支架上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应放在控制电缆的上层;在同一支架上的电缆可并列敷设。当两侧均有支架时,1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宜与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分别敷设于不同侧支架上。
3、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处,以及在进入变电所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防火门应装锁。电缆的穿墙处保护管两端应采用难燃材料封堵。电缆沟或电缆隧道,不应设在可能流入熔化金属液体或损害电缆外护层和护套的地段。
4、电缆隧道内的净高不应低于1.9m。局部或与管道交叉处净高不宜小于1.4m。隧道内应采取通风措施,有条件时宜采用自然通风。
5、当电缆隧道长度大于7m时,电缆隧道两端应设出口,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75m时,尚应增加出口。人孔井可作为出口,人孔井直径不应小于0.7m。
6、电缆隧道内应设照明,其电压不应超过36V;当照明电压超过36V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7、与隧道无关的管线不得穿过电缆隧道。电缆隧道和其它地下管线交叉时,应避免隧道局部下降。
(3)电缆埋地敷设
1、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时,沿同一路径敷设的电缆数量不宜超过8根。
2、电缆在屋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700mm;当直埋在农田时,不应小于1m。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细砂层,其厚度宜为100mm,在细砂层应覆盖混凝土保护板等保护层,保护层宽度应超出电缆两侧各50mm。在寒冷地区,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受条件限制不能深埋时,可增加细砂层的厚度,在电缆上方和下方各增加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
3、埋地敷设的电缆之间及其与各种设施平行或交叉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规范表5.6.32的规定。
4、电缆与建筑物平行敷设时,电缆应埋设在建筑物的散水坡外。电缆引入建筑物时,所穿保护管应超出建筑物散水坡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