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取停电措施进行作业的规定
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在其正常活动范围内需要停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停电。作业人员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见表1。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见表2。
表1 作业时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千伏) | 安全距离(米) | 电压等级(千伏) | 安全距离(米) |
10及以下 20~35 44 60~110 | 0.35 0.60 0.90 1.50 | 154 220 380 | 2.00 3.00 4.00 |
表2 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千伏) | 安全距离(米) | 电压等级(千伏) | 安全距离(米) |
10及以下 20~35 44 60~110 | 0.70 1.00 1.20 1.50 | 154 220 330 | 2.00 3.00 4.00 |
2.如果作业中的正常活动范围至带电部分的距离小于表所列值,则该带电部分必须与所检修的电气设备同时停电;如果安全距离符合表所列的值,但小于表所规定的值,则只有在作业地点与带电部分之间加装牢固可靠的遮栏,才允许在该带电部分不停电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如果安全距离大于表所列值,则该邻近的带电部分可不停电。但当带电导体在检修人员的后侧或两侧时,即使安全距离大于表规定的值,也应将该带电部分停电。
3.采取停电措施时,必须将各方面的电源与用户完全断开(星形接线的电气设备的中性点,也应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用开关断开电源的电气设备上进行作业。必须拉开刀闸,刀闸上面至少要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且与停电设备的直接电气联系的变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