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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产品的安全设计原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01日

  二、电气产品设计安全规则

  (一)电能防护

  电能可能以直接和间接两种作用形式造成危险,应当予以相应防护。

  一些特殊电气设备或器具会将电能以导电、照射、电场和类似形式有意施加到人体,这类设备的例子有某些医疗设备、单相验电笔、电子感应开关等。这类设备的安全设计应当经过特殊考虑,应将通过人体的能量限制在绝对安全的程度。医疗电气设备的安全设计见现行国标《医用电气设备安全要求》。

  (1)过负载。设备必须有一定的承受过载的能力而又不危及安全。

  (2)包括雷电过电压在内的各种过电压。

  电气接线和连接与安全性直接相关,为此提出如下要求:设备必须装设有能与电源可靠连接的装置;所需要的连接手段,如接插件、连接线、接线端子等,必须能承受所规定的电(电压、电流和功率)、热(内部或外部受热)和机械(拉、压、弯、扭等)负载,特别容易造成危害的部位必须通过位置排列、结构设计或附加装置来保护;母线和导线或带电的连接件,按规定使用时,不应发生过热、松动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变动。标志和标牌是保证设备安全安装、操作和维护的措施之一,为此,现行国标规定:设备上必须有能保持长久、容易辨认而且清晰的标志或标牌,这些标志或标牌应给出安全使用设备所必需的主要特征,例如额定参数、接线方式、接地标记、危险标记、可能有的特殊操作类型和运行条件的说明等;对于能根据使用人员的选择置于不同运行或功能(例如当有几个额定电压可供选择时)状态的设备,必须具有能够清楚表明所选择状态的装置或标记。为此目的设置的装置(例如测量仪器、功能选择开关)其定量或定性的指示值

  要有足够的精度;由于设备本身的条件所限,不能在其上注明时,则必须以其他方式清楚、可靠和有效地将应注意的事项告诉使用人员,例如用操作说明书或安装说明书的形式,在此情况下,这种文件应被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二)运行中危险因素的防护

  电气设备在运行时,如果工件、工具、部件和所产生的金属屑有可能飞甩出去,则应该使用诸如防护罩等特殊安全技术措施。设备的设计必须使其发出的噪声和振动保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上。

  如果设备的灼热或过冷部分能造成危险,则应采取隔离措施。伸臂范围之内的设备可触及部分的最高温度应控制在表2-2-1 所示值的范围内。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产生有害的粉尘、蒸气和气体,必须将其密闭起来或者使其变为无害后排出。如果采用这些措施有困难或者这些措施还不能保证安全,则必须在使用说明书中指出应采取的其他措施。

  带有液体的设备,在正常使用中,当液体逸出时,不得损害电气绝缘。在发生故障和事故时,不致使液体流到工作间或喷溅到工作人员身上。如果采取措施有困难或者采取了措施还不能保证安全,则必须在使用说明书中指出应采取的其他措施。如果在运行中出现有害的液体,则必须将其密闭起来,或者使其变为无害后排出。

  (三)开关、控制和调节装置的设计

  (1)控制和调节装置。电能的接通、分断和控制,必须保证可靠和安全。调节部分的设计要防止误接通和误分断。手动控制的操作件运行方向和最终效应应符合表2-2-2规定,必要时应辅以容易理解的图形符号和文字说明。自动或部分自动开关和控制过程,必须排除由于过程重叠或交叉可能造成的危险,为此要有相应的联锁或限位装置。控制系统的设计,要保证即使在导线损坏的情况下也不致造成危险。复杂的安全技术系统要装设监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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