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现场施工所用雷管,必须用保险盒携带,严禁放在工作人员的衣服口袋内。
6.雷管应轻拿轻放。当雷管内有灰尘或杂物时,只许在指甲上轻轻磕去。不许掏挖,也不得用嘴吹,如杂物无法清除时,应作废品销毁。
7.将导火索插入雷管时,不得用力挤压和捻动,以防雷管爆炸。
8.炸药和雷管要远离高温设备,严禁与明火、火星或烟蒂接近。包药和组装雷管时;操作人员不得吸烟。当炸药发生燃烧时,只许用水扑灭,严禁用砂石、土壤等杂物覆盖和扑救。
9.太乳炸药及普通导爆索,只许用锋利的快刀在木板或橡皮上裁切,严禁用剪刀或钢丝钳剪夹。
10.导火索在使用前,应作燃速试验。引爆药包用的导火索长度,最短不得少于200mm。
11.炸药、雷管和导火索,必须办理领、退料手续,剩余的应及时退库。
四、引爆的安全要求
1.在地面爆压时,应先将药包下方的碎石、杂物、干草等清除干净,以免爆炸时碎石飞出伤人或引起山火。
2.引爆时,以药包为中心对人身、玻璃、绝缘子等的安全半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人身。地面爆压时,一般应大于30m。杆塔上爆压跳线接头时,应大于3m,且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背靠可阻挡爆轰波的杆塔构件。
无论地面或杆塔上施爆,应告知周围人员退到安全区。对交通要道,还应派人看守和警戒,以保安全。
(2)对玻璃。一般应大于50m,不能满足要求时,在采取药包外包软质泡沫塑料(大于150g)缓冲措施后,可将安全距离缩短为35m。但需将玻璃门窗打开,风钩挂牢,尽量使爆轰波不垂直于玻璃门窗平面。
(3)对绝缘子。一般应大于0.5m,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药包外包软质泡沫塑料或其他有效措施以缓冲,并用绳索将药包拉成一定角度,以尽量减少爆炸冲击波对绝缘子的影响。
3.引爆时,操作人员应带防噪声耳塞,并只能处于雷管开口端反方向的安全区,严防加强帽飞出伤人。
4.在基建施工中,如使用电雷管,还必须严格遵守:只许使用纸壳电雷管;只许在空旷的山区地面使用;不得接近高压电场;组装雷管与引爆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5.遇到瞎炮,应等15min后,才能接近药包,找出原因,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