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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建筑物发生火灾的应急照明设计要点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04日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保障意外发生火灾时,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设施等消防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急照明的设置是十分重要的安全手段。

  1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

  火灾应急照明分为3类: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火灾应急照明是为在火灾发生电网停电时,供有关扑救人员继续工作和其他人员安全疏散而设置的照明设施,主要包括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两部分。

  1-1火灾疏散照明的设置

  在疏散期间,为防止疏散通道骤然变暗,应使疏散通道上有足够的照明,以抑制人员在心理上的惊慌和保障疏散的安全,同时,还要以显眼的文字、鲜明的标记指明疏散方向,该照明设施称作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标志应能保证在通道和公共场所的人员在任何位置都能发现并依照其指示迅速采取行动。

  疏散照明灯应当设置在以下场所:走廊交叉口、拐弯处、疏散楼梯间、防排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候梯厅、疏散通道及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设施的附近、公共场所等部位,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由于火灾所产生的烟雾大多向上积聚,因此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高度不宜太高,在墙上安装时不宜高于1m,其间距不宜大于20m。安全出口标志灯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处,其安装位置宜在门内侧的墙上和顶棚下。

  1-2火灾备用照明的设置

  火灾备用照明作为在火灾发生时正常电源断电情况下,确保各种正常活动和消防工作能得以继续进行的非正常情况下的工作照明设施。

  火灾备用照明应设置在下列场所:主厂房、主控楼、输煤系统、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通信机房等重要设施处。其照度值应该取该场所正常工作的最低照度值,备用照明通常利用正常照明设施的部分或全部,正常照明故障时可进行自动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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