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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网如何正确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08日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一般简称为保护器,现作为一种有效防止人身电击伤亡事故的措施,已在农村广泛使用和推广。正确理解保护器在配电系统中的作用,对加强低压电网的管理,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安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对农村电网保护原理

  装设漏电保护器,把它作为低压电网及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保护装置,无疑是弥补直接保护不足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间接保护,是防止因电气设备绝缘损坏而漏电,避免或减少触电伤亡事故,预防因漏电而引发火灾事故,保护用电设备,保证供电可靠性,保护电网安全运行的一项最有效的技术措施。

  农村配电网络容量较小,负荷分布比较分散,但总体上低压电网大致可分为三层:配变台区、分支配电箱、用户端。

  三级保护是直接接触保护与间接接触保护相互结合使用的一种形式。按照农村低压电网状况在供电线路的首端、中段与末端这三层分别装设不同类型的保护器。

  在线路末端的直接接触保护的要求,安装动作电流为30mA的一般型(无延时)保护器。首端与中段按间接接触保护,应装设动作特性协调配合的保护器。首端作为系统的第一级保护,保护器额定剩余电流值,宜选用可调档次,规程规定其最大值:漏电流较小的电网为75mA/200mA,漏电流较大的电网为100mA/300mA,对保护完善的系统可增至500mA。中段作为分路保护,保护器的额定剩余电流值,选取介于上级与下级保护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之间。 

  分断动作时间的选取,上一级保护器应选用延迟动作型保护器,其分断时间应比下一级保护器的分断时间至少增加0.2s。这样网路的三级保护在动作电流、动作时间上相互配合,末端受电设备发生故障时,第三级保护器动作;网路末端发生故障时,中级保护动作;网路中段发生故障时,总保护动作,以缩小事故停电范围。       

  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方式

  1、直接接触保护

  防止人体直接触及电气设备的带电导体而造成的触电伤亡事故。

  此类型的保护器应选择灵敏度较高的一般动作型(无延时)的保护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I△n≤30mA。

  选取这样的配置,是因为在生理学中,当人体触电后,外来大电流冲击人体时,心脏的正常搏动必然受到影响。如果触电电流和通电时间超过某一极限时,心脏的正常搏动就会扰乱,失去泵血功能,导致死亡。根据实验研究,健康的心脏两个搏动周期之间约有0.1s的间歇时间,就一般人的体重而言,50mA将引起破坏性心室颤动,30mA具有一定安全性不会引起危险的心室颤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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