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电气安全>>正文

水坝、灰坝垮坝事故的预防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24日

 水电厂大坝安全与否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建设的安全,火电厂灰坝的安全与否,关系到灰坝地区的人身、财产安全,一定要高度重视水坝、灰坝的安全运行,防止水坝、灰坝的垮坝事故。
  
  一、防止水电站大坝垮坝事故
  
  大坝安全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大坝的安全应从设计、施工到运行每个环节得到保证,并加强上述三个环节之间的协作和联系,遵守有关技术规程和规范,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建立合理的检查制度。
  
  水电站的水库调度,应以大坝建筑物安全为前提,充分发挥水库(包括水库群和梯级水库)的发电、防洪、灌溉、航运、供水等综合效益。
  
  大坝安全管理包括:严格按大坝现场检查维护规程的规定,进行大坝日常检查、观测、维护和强化大坝安全管理,确保大坝经常处于良好工作状况;及时整理分析检查观测资料并上报主管单位;编制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和预算,报主管单位批准后实施。按照批准的设计防洪标准和水库调度原则,编制年度水库调洪方案,上报审批;在观测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和险情,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单位,努力恢复大坝正常工作状态;负责大坝加固工程设计委托(或招标)和施工招标管理。建立健全大坝安全管理技术档案和规章制度。
  
  为了确保大坝和水库的安全运行,各主管单位和水电厂应负责所管大坝的运行和维护任务;编制水工建筑运行维护规程;编制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与设备的操作规程;按照防洪调度原则和设计规定的闸门开启程序,提出汛期发生洪水情况时,为确保大坝安全应遵循的运行方法。
  
  运行单位必须做好保卫工作,防止暴力和故意破坏及擅自操作各种设施(如泄洪闸门等)所造成的破坏。
  
  水电站大坝运行后,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以确保大坝结构和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及时发现大坝的异常现象或存在的隐患和缺陷,提出补救措施和改善意见。
  
  对新建大坝初期蓄水3~5年或高水位运行后应进行检查鉴定,运行期达40~50年的老坝,应由主管单位组织进行全面复核,提出大坝安全鉴定报告;有潜在危险的重要大坝,主管单位应及时地根据现行技术规程规范,组织进行安全评价。
  
  为确保大坝安全,大坝观测、检查、监控、设备更新,大坝维护、修复、加固费用及科研和其他技术活动费等,应作为大修和更新项目列入计划,专款专用。
  
  水电站大坝,经分析检查、鉴定,确认必要进行修复、加固和改善时,主管单位应列入更新改造计划,所需资金优先予以保证。主管单位对已确认的险坝项目,要积极筹集资金和材料,确保大坝抢险加固工程的实施。
  
  对于可能在短期内发生垮坝迅速泄出库水的破坏性事故,水电厂在立即上报上管部门的同时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多年运行的老坝,如缺少必要的安全监测设施,或观测设备失效需要更新时,应由水电厂提出,经主管部门审核,予以改善。对于已建的有严重缺陷的大坝,应由水电厂会同原设计单位编出“险情预计及处理计划”报主管单位审批,并抄送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新建、在建大型工程的“险情预计及处理计划”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
  
  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水电厂应立即报告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按“险情预计及处理计划”中规定的程序采取抢险措施。
  
  确保大坝安全渡汛是水电厂防讯工作的重点,由水电厂厂长负责大坝的安全渡讯,并有一名熟悉水工、水务专长的副厂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协助进行。要配备具有一定数量业务熟悉的水工、水务专业技术干部,加强防汛和大坝安全管理技术力量。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