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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检修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29日

  ⑧按照工作票的要求实施各项安全措施。

  (3)操作票的发令人应为调度员或生产负责人,受令人一般为主要值班员,监护人一般为值班长,操作人一般为值班员。

  (4)操作票也应编号。使用完了的操作票应注明“已执行”的字样,并保存3个月。

  3.工作监护制度

  监护制度是保障检修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正确操作的基本措施。监护人应是技术级别较高的人员,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监护人不得不暂时离开现场时,应指定合适的人代理监护工作。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

  (1)监护人应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是否与工作票所填写项目相符。

  (2)监护人应组织现场工作,并给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带电部位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3)监护人应始终留在现场,对工作人员认真监护。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和实际操作,包括工作人员及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或接地导体)之间是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作人员站位是否合理,操作是否正确。监护人如发现工作人员的操作违反规程,应给予及时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

  (4)监护人应制止任何工作人员单独留在室内或检修区域内,并随时制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检修区域。   

  全部停电检修时,监护人可以参加检修工作;部分停电检修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会因过失酿成事故的情况下监护人才可以参加检修工作;不停电检修时,监护人不得参加检修工作。

  4.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人完成检修现场的有关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事宜:

  (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实施的安全措施,用手触试,证明被检修部位确已无电;

  (2)给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3)与工作负责人一起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人员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被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有关方面的同意。

  5.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检修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收执。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理检修现场,开放被封闭的通道,并将工作票交值班人员收执。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班人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复工之前,工作负责人还应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与工作票相符,确实相符时方可开始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检修现场。

  (2)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检修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应由值班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好,不需办理转移手续;但转移工作地点之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再次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3)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仔细检查现场,待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检修的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对于同一停电系统,只有在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临时接地线、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调度人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遇紧急情况,必须合闸送电,必须将工作人员已经全部离开现场的确切依据报告各有关负责人,在得到他们的答复和许可后方可送电。而且送电前应完成下列措施:

  ①拆除临时接地线、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②必须在所有能够进入现场的通路派专人守候,以备告诉工作人员“已经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二、停电安全措施

  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检修工作应采取下列步骤以保证安全。

  1.停电

  检修工作中,被检修设备应当停电。如人体与其他带电设备之间的距离,10kV及其以下者小于0.35m,20~30 kV者小于0.6m时,该设备应当停电;如距离大于上述数值,但分别小于0.7m和1m时,应设遮栏,否则也应停电。

  停电时,应注意所有能给检修部位送电的电源均应停电。对于多回路的控制线路,应注意防止其他方面突然来电,特别应注意防止低压方面的反送电。为此,应将与停电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的高压侧和低压侧都予断开。对于柱上变压器,应取下跌落式熔断器的熔丝管。停电时,应将运行中的工作零线视为带电体,并与相线采取同样的措施。

  停电操作顺序必须正确。对于低压断路器(或接触器)与刀开关串联安装的开关组,停电时应先拉开低压断路器(或接触器),后拉开刀开关;送电时合闸顺序与此相反。对于高压操作,停电时应先拉开断路器,后拉开隔离开关;送电时合闸顺序相反。如果断路器的电源侧和负载侧都装有隔离开关,停电操作时拉开断路器之后,应先拉开负载侧隔离开关,后拉开电源侧隔离开关;送电时应依次合上电源侧隔离开关、负载侧隔离开关、断路器。

  对于有较大电容的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停电后还须进行放电,以消除被检修设备上残存的电荷。放电应用配有专用导线的绝缘棒操作或用临时接地线操作,或用专用的接地刀闸操作。放电时人体不得与带电体接触。电容器和电缆可能残存的电荷较多,最好有专门的放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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