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网改造后,在广大农村,为了安全用电,在低压电网中普遍安装投运了一、二、三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以下简称保护器)。通过长期运行证明,对农村低压电击伤亡人数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保护器长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日渐显露出来。笔者就保护器的安装、使用、损坏、人为解除以及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一探讨。
1 存在的问题
1.1错误地认为不管发生什么形式的人身电击事故,保护器均应可靠动作
在低压电网中保护器之所以能保护人身安全,其动作原理离不开人体受电击时的电流,应由被保护线路与大地形成回路,才能使保护器可靠动作。因此,①当人体在发生N线与相(或相与相)线电击时,保护器不会动作。人体接触N线、相(或相与相)线时,人体电阻相当于一个负载,尽管此时人站在大地上,但是通过人体的电击电流经分流后,绝大部分由N线、相(或相与相)线形成回路。而电击电流经过剩余电流互感器的只是极小一部分,该电流无法使保护器动作。②当保护器动作电流设定过高,人体受电击的电流还达不到保护器动作启动值,保护器不会动作。如果人体受到电击是在末级保护前,低压出线上单相对地,这时,末级保护是不会动作的,只有台区总保护(一级保护)有可能动作。这时,如果电击电流能达到台区总保护的动作电流值,保护器就能动作。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台区总保护的设定值一般较高(150mA及以上),台区总保护主要是为监察低压线路绝缘而设定的。当人体电击电流达到30mA时,就随时有电击伤亡的危险。因此台区总保护不动作是情理之中的事。③错误地认为用试验按钮试跳动作,就认为保护器能起保护作用。保护器试验按钮是试验机构好坏的,它对保护器的电子电路元件运行是否正常起不到试验目的。
1.2对安装投运保护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有些用户对装设保护器不理解、不支持、怕麻烦,特别是对末端保护器的装设认为可有可无。一是认为有一、二级保护器投运就行了,各家的末端保护器不需要安装。二是三级(末端)保护器的安装投资属用户负担,用户不出资购买,特别是贫困地区更是普遍存在。
1.3人为将保护器私自拆除退出运行
保护器被私自拆除主要由以下原因引起。
⑴频动。确实是有故障电流存在,保护器正常动作,主要是因为线路老化,有接地点或用电器具绝缘降低,导线与树木接触未及时处理而漏电。
⑵误动。没有发生漏电或接地,保护器在以下情况可能产生误动:①在电磁干扰下有时会产生误动;②当电源开关合闸送电时会产生冲击信号造成保护器误动;③多分支电路泄漏电流之和,可能造成越级误动;④保护器产品质量差,不能正常动作或抗干扰能力差。⑤选型不当或技术参数不匹配引起越级跳闸。因选型不当造成保护器无动作时间级差(上一级与下一级多数时间差为0.2s)。其次是额定动作电流级差(上一级是下一级的2至3倍)。有时第一级保护的额定动作电流值选得太小,也会越级误动。
⑶拒动。保护器在确有漏电发生时而未动作,达不到保护目的:①中性线重复接地;②产品质量差。一些用户贪便宜,购买假冒伪劣保护器,使保护器失去了本身应有的保护作用,有可能造成误动或拒动;③台区中性点未接地或接点接触不良将会造成保护器拒动。
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用户的正常用电,多数用户没有技术和能力查出频动、误动、拒动的真正原因。用电管理人员又由于点多面广,有些地方不能及时到位,因此有些用户对保护器失去信心而私自退出运行。
1.4末端保护器安装位置存在的问题
农网改造后,在广大农村低压电网中普遍采用的三级保护方式即:一级保护器是装设在配电变压器低压电源侧的保护,它是监察变压器台区所带低压线路绝缘的,是防止本台区内低压线路倒杆、断线造成单相接地故障的保护;二级保护器是防止人身电击,监察进户线及进户线内各用户线路绝缘而设定的。目前,农网改造完成后一、二级保护已全部安装到位,一、二级保护器的投运在避免和减少农村人身触电伤亡、减少电能损失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三级保护是用户的末端保护,安装在每家每户,由用户自行管理,是防止人身电击,监察用户户内线路绝缘而设定的。由于用户末端保护器安装投运与否,用电管理人员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用户因自家的用电器具、室内线路老化、私拉乱接漏电,致使末端保护频繁动作,用户无法正常用电,而把末端保护私自解除,致使二级保护经常跳闸。为了减少二级保护频繁跳闸,用户只有将二级保护再解除。这样二、三级保护不起作用,当有一家或几家线路或用电器漏电达到一级保护器动作值时,整个台区低压就无选择的频繁动作跳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