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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无功管理降低县局线损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04日


  (3)运行情况:
  
  1999年12月份安装完毕。共安装无功补偿设备59台,总容量1759kvar。2000年1月份正式投入运行,降损效果明显。
  
  无功补偿装置投入运行后,平均功率因数由0.79提高到0.90。实际线损率也由原来的9%降到6%左右,电压提高到360V以上,提高约10%。
  
  (4)效益分析:
  
  ①根据代表月数据,计算降损效果:
  
  a)提高功率因数降损率:
  
  δP%=[1-(cosφ1/cosφ2)2]×100%=(1-0.79/0.90)×100%=23%
  
  式中cosφ1--原功率因数
  
  cosφ2--提高后的功率因数
  
  b)提高电压的降损率:
  
  δp%=[1-1/(1+α/100)2]×100%=(1-1/1.12)×100%=17.35%
  
  式中α--电压提高的百分数
  
  c)线损率总降低率为40%左右,也就是线损率可降低(9×40%)3.6个百分点。该线路2000年供电量按800万kW.h计,可少损失电量800×3.6%=28.8万kW.h,电价按0.45元/kW.h计算,折合电费28.8×0.45=12.96万元。
  
  ②功率因数由0.79提高到0.90,即提高设备出力11%,设备总投资按50万元计算,可减少投资5.5万元。
  
  无功补偿装置安装总投资29.3万元,根据以上测算,两年内便可回收投资。
  
  ③线路末端电压明显提高,用户电压质量明显改善,消除了高峰时无法用电的现象,其社会效益更不容忽视。
  
  4几点建议
  
  (1)以农村电网改造工程为契机,搞好综合无功优化:
  
  对新增或改造的变压器,虽然考虑了变压器空载损耗的补偿,但并未考虑对用电负荷的无功补偿。故建议,应以线路或村为单位对配变台区搞综合的无功优化,使其无功电力就地平衡。
  
  (2)新增用户配变必须进行合理无功补偿:
  
  《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电力用户,供电企业可拒绝接电。该条对所有用户的功率因数标准都做出了规定。所以,对新增变压器无论大小必须要求做好无功补偿设计,并严格把好验收关,保证用户无功就地平衡。
  
  (3)加强无功表计安装管理和电费抄表、核算管理:
  
  ①未加装无功表的老用户要重新加装,进行功率因数考核,刺激用户主动加装无功补偿设备,提高功率因数。
  
  ②新增用户必须加装无功表,进行考核,保证无功设备的投运率。
  
  ③严格考核抄表、核算人员的工作质量,做到有表必抄,抄表必算,保证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有效执行。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管理人员和用户对无功的重视程度,使无功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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