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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29日
4.2.5如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设置临时照明灯,以便于抢救,避免意外事故,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我急救的时间。
4.3事件报告流程
  工作现场发生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工作负责人应立即拨打“120”等社会急救电话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报告内容:班组、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可能发展的趋势以及控制程度等。公司应立即向市局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事件情况。
5注意事项
5.1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接地线或工作人员使用个人保安接地线。
5.2装、拆接地线顺序要正确,并均应使用绝缘棒。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检修人员带地线拆设备接头时,必须采取防止地线脱落的可靠措施,防止地线脱落感应电伤人。
5.3在变、配电站(开关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金属梯子。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时,应放倒,由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4在电气设备上进行高压试验,应在试验现场装设遮栏,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派人看守。非试验人员不得靠近。加压过程中应集中精力,不得触及试验的高压引线。试验时不得进行其它检修、维护等工作。当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两端都要派人看守。试验结束后,要及时断开试验电源、将试验设备及被试设备
正确放电。
5.5由于高压试验而拆开的一次设备引线,必须用结实的绳子绑牢,防止引线摇晃触及邻近带电设备或被试设备而造成触电。
5.6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摇表安放位置,应选择适当,保持安全距离,以免摇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电部分。移动引线时,应注意监护。
5.7严禁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5.8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
5.9线路检修人员应严格执行《安规》关于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以及相互平行或交叉线路中防止误登有电线路的相关措施,并严禁在有同杆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
5.10线路运行人员事故巡线时,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严禁登杆塔作业。
5.11使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作业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以防电击。
5.12在带电杆塔上刷油漆、除鸟窝、除风筝、紧杆塔螺丝、检查架空地线、金具、瓷瓶等工作,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应保证不小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不得通过限制作业人员肢体活动的方式来满足安全距离。
5.13带电作业断、接引线时严禁同时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以防人体串入电路。
5.14带电作业断开耦合电容器后,应立即对地放电。
5.15带电作业短接阻波器,被短接前严防等电位作业人员人体短接阻波器。
5.16在处理多条同路敷设的电缆故障时,在锯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并采取防灼伤措施。
5.17配电设备接地电阻不合格时,应戴绝缘手套方可接触箱体。
5.18在配电变压器台架上进行检修工作,必须先拉开低压侧刀闸,后拉开高压侧隔离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然后在停电的高压引线、低压引线上验电、接地。操作跌落式熔断器及刀闸时,必须使用经试验合格的绝缘杆并戴绝缘手套,严禁用手直接摘、挂跌落式熔断器的熔管。
5.19配网低压网改造工程竣工后,必须认真检查旧线路是否已经拆离,防止新旧线路混接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5.20具有双电源的用户必须装设双投开关、双投刀闸或采用可靠的技术手段,落实防止双电源用户反送电的措施。防止用户乱接线或使用没有双投刀闸闭锁上网的小型自备发电机从低压侧反送电,所有低压用户均应视为可能反送电的电源。
5.21防止低压触电,要求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接地;在容易触电的场合使用安全电压;必须使用低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5.22现场使用的电源线应按规定规范连接,绝缘导线不能破损,电源刀闸盖要齐全。检修(试验)电源板应安装漏电保安器,并按要求定期检查试验,确认保护动作正确。
5.23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取得电源,插座与插头应配套、完好无损。
5.24生产现场各种用电设备和电动工具、机械,特别是检修现场临时使用的砂轮机、电钻、电风扇等,其电机或金属外壳、金属底座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5.25电焊机应可靠接地,高、低压侧接线柱必须设护罩,以防工作中误触碰。不停电更换焊条,必须戴焊工手套进行。
5.26在潮湿等恶劣环境下进行电焊工作,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橡胶绝缘鞋。
5.27在高压线附近进行勘测、施工作业时,使用的测量、钻探和施工工具、设备应与高压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高压线下测量时,不应使用金属标尺。必须做好监护,防止测量、钻探工具与高压线安全距离不足,发生电击伤人事故。
6附件
6.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单位
姓名
电话
手机
传真
市急救中心
医疗救护
120、05722579120(办)
 
 
市局应急指挥中心
值班室
0572-2428305
 
 
 
 
 
 
 
 
 
 
 
 
6.2应急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物资名称
型号
数量
存放场所
责任人
联系电话
 
 
 
 
 
 
 
 
 
 
 
 
 
 
 
 
 
 
 
 
 
 
 
 
6.3相关文件
湖电安(2011)143号文《湖州电力局人身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等。
7附则
7.1  现场处置方案修订:应急结束后,公司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现场处置方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现场处置方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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