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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单电源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1月20日

        
        3、限电需撤离井下人员时的处理程序
        1)、当供电负荷不能保证矿井基本建设时,由110KV变电站操作人员向矿业公司调度室汇报,矿业公司调度室向中煤三建29处、胡家河31处和主井注浆公司、孟村31处、孟村49处下达停止施工、撤离人员指令。
        2)、中煤三建29处、胡家河31处和主井注浆公司、孟村31处、孟村49处接到停止施工撤离人员命令后,即刻通知井筒、井下各掘进工作面,由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带领工作人员撤出工作面;主井注浆公司注浆人员停止施工撤至地面;胡家河 31处、中煤矿建29处胡家河项目部井下人员撤至副立井井底,由副井井底当班人员组织有序地经副井提升系统撤至地面。
        3)、各工作面安检员、瓦检员在确认各掘进面人员撤出后,在进入掘进工作面入口5m处设置栅栏,并向调度室汇报,由电工切断掘进工作面的动力电源,但必须保证井下主排水系统和工作面局扇的供电。
        4)、在供电负荷没有恢复前,严禁任何人员入井作业。
        4、恢复供电时送电程序
        1)、110KV变电所值班人员,应按负荷性质,恢复供电(先送重要负荷(主通风机、副井提升机等),再送其它负荷(矿建项目部供电),同时汇报矿业公司调度。
        2)、副井主通风机司机发现有电压后,应立即撤除停机时的措施后启动主通风机,待通风机正常后通知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  
        3)、系统供电正常后,通风队迅速组织安排瓦检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等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专人开启局扇。
        4)、当主扇恢复运行,通风系统正常后,瓦检员汇报通风调度,通风调度汇报矿调度,矿调度方可通知机电队和矿建单位按程序恢复井下供电。
        井下恢复供电程序为:瓦检员→通风调度→矿调度→机电队→110KV变电所→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矿建项目部供电→采掘工作面。
        5)、主要巷道照明送电前,由通风调度安排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恢复供电。
        四、矿井单电源供电期间,如遇高压跳闸,影响到提升或井下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启动矿井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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