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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电安全隐患成因分析及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21日

     文成县水电站有66座,总装机约31万kw,县管电站63座,装机9万kw多,水电站税收占全县的四分之一强。

    在转变作风年和调查研究年活动中,我们对全县63座小水电站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部分水电站在软件、硬件方面都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具体表现在生产设施老化、失修,接近或超过报废年限仍在运行的机组设备有15座电站,部分机电保护设备不齐或失效,水库大坝、坪水池、渠道漏水;无证上岗人员多,虽经去年、今年三次运行工人培训考核上岗,但这次仍发现有83人无证上岗,其中一些年龄超过60岁,一些人达不到初中文化程度;违章电站多,未批先建或审批手续不齐全即投入发电的电站24座,占38%;部分电站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意识淡簿。

    一、成因浅析

    小水电站存在的问题较多,有的是历史遗留的,有的是近年来新产生的,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方面:

    1、职能部门宣传教育、执法力度、部门协作不够及个别人员纵容违法是主要原因。

    县府[1996]06号文件出台鼓励开发小水电站后,许多人加入了开发小水电行列,这时主管部门领导调动频繁,县政府分管领导变换很多,职能部门没有很好地宣传引导,使小水电建设进入有序进行,相反地职能部门放松管理,特别是在1998年巨屿镇洪头滩电站未批先建上马,县水利局通知停建无效并建成并网发电后,许多新建或技改增容电站就跟随而来了。电业局、个别水利局和其他部门干部职工参与,明里暗里支持违法违章电站,为违法违章电站推波助澜,有一些违章工程县水利局通知其停建,业主不执行也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个别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明知未批先建工程违法,不报告、不检举,反而为赚几个小钱,帮助指导其工程建设,为其提供技术服务,个别设计单位在未办理基本的审批手续,只要付给钱即提供设计图纸,电业部门只要发电就让其并网,没有部门协作把关,致使一些未审批、未验收甚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站都能通过关系进入生产。因此,恶性循环也就形成了,有的电站只办理部分审批手续,有的干脆就什么也没批,一些电站没有经水利部门验收即并网发电,建设管理一度形成失控的局面。导致违章电站遗留很多,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特别是电站水库大坝和压力钢管的安全让人担忧。

    2、小水电站电价长期没有到位、电业部门电费不能及时结算、电站效益差是造成硬件投入不足,安全隐患较多的次要原因。

    小水电电价政策一直来是省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定的,我县由于工业不发达,用电量少,形成电业部门效益不好,电业部门反过来又压低阻挠小水电站电价到位。因此,我县电价长期没有到位,而且差距很大,是造成小水电站效益差的主要原因。其次是电业部门亏损,近三年来,电业部门没有及时给小水电站结算电费,经常半年以上时间结算电费,违期结算也没有给付利息,许多电站需贷款发工资,而且增加一些乱收费项目,如收取自动化接口费每电站2-4万元等等。第三是我县造电站农村政策处理村民无理要求多,难度大,投入不合理,时间长,投资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直接影响投资效益。第四是一些电站业主投资建设硬件的产品档次低,因陋就简也是造成安全隐患的一个原因。

    3、投资业主片面追求最大经济利益,安全生产意识差是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主观原因。

    全县安全隐患最多的电站是二十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建造民办公助的集体电站,这些电站原设计不规范,设备落后陈旧,大多数已到报废年限。其管理体制大多利用承包给个人经营,在功能上已弱化为当地乡村照明供电的作用,在运行操作上部分承包者购置新机器更换设备和配套设施,但也有少部分承包者原机器不变或购置旧机器东拼西凑进行发电。有的电站养小动物,有的机器外壳保护装置都没有,有的人就挤在机器边睡觉,厂房内柴草什物杂乱无章,乱拉电线,变压器冲水冷却且无防护设施,压力管道、水库大坝、坪水池漏水。这类电站有10座,是安全隐患的重点。电站业主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舍不得投入改造资金,主观上存在麻痹思想,存在侥幸心理,目光短浅,安全意识差,这些电站极易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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