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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用电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

作者:张伟明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13日

    二、解决农村消防安全用电问题的对策

    第一,加强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提高农民的安全用电素质。开展农村安全用电知识宣传,一定要讲究策略和方式方法,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要求,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创新的手段开展农村用电消防安全宣传。在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中,首先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如在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大村举办防火与用电宣传巡回展,将“移动式”消防宣传车开到乡下等。其次,通过与电力部门合作,举办“电力杯”农民消防运动会,广大农民可以把学到的消防安全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知识带回到每一个村,每一个家庭,不仅自己会,还教会了身边的人,形成了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的良好局面。第三集中宣传农村电气火灾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事实说话,以案例服人,用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违法违章行为和火灾案例教育村民。例如,可以利用农村有线电视广播网络播放火灾录像和讲解用电防火常识,或者组织放映与用电和消防安全有关的电影等。

    第二,强化用电安全管理,加大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村电气线路进行规划和改造,对农副业用电设施存在的装置性违章,政府部门要出台相应规定,由供电管理部门对用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下大力气治理装置性违章。对新增用户要高标准、严要求,从进料、施工、到验收严格把关,从源头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另一方面,供电部门要做好规划,按轻重缓急,拿出专项资金分期分批对变压器进行改造,彻底消灭装置性违章。

    第三,明确责权关系,加强安全用电保护措施。电力设施产权归属供电部门的,无疑安全责任和维护管理是由供电部门承担;电力设备产权是用户的,其安全管理和维护也要由用户承担。其目的是落实责任,减少纠纷,提高责任心,使管理者有义务、有责任,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同时,将三级保护移至室外运行进行集装箱管理,有利于安全用电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三级保护的运行情况,确保一、二级保护可靠运行,是解决三级保护投运率低的根本方法。

    第四,充实农电管理人员,提高农电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针对农村用电的消防安全形势,充实农电管理人员,以适应点多面广的新局面,加强对农电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农电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提高其业务素质、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造就一支队伍精、素质高、会管理的农电队伍,减少农村用电中的“人为”火灾隐患,确保农电安全管理、稳定发展。

    第五,积极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防止破坏电力设施引发的火灾。为了有效防止破坏电力设施引发的火灾,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破坏电力设施的危害性,并形成一种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联合公安机关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站和冶炼厂的布控,堵住销赃渠道。积极推广线路和变压器防盗报警装置等新产品、新技术在农网中的应用,增强电力设施的自身防护能力和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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